我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敛了神色,很严肃地问了最重要的那个问题,“告诉我,子情,那束光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子情只是笑,笑而不答,明亮的眼睛纯正清澈,没有一点阴霾。
我知道他是不会回答了。
想起林丹青的话,我又不太敢逼问得太紧,撇撇嘴,姑且这样罢了。
只要他还好好的,什么都不重要。
我真的不想再失去什么。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会儿天,看时间差不多了,林子情起身,说:“你现在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想了想,报出阿来的地址。
既然何处都可安身,这里似乎也不错。
“你呢,打算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我反问他。
“这里也不错啊!”林子情说着,已经从床上爬了起来,我还赖在上面,这才花心思去打量小屋的环境:很朴素的一个地方,二十平方米的一件地下室,除了床、简单的桌椅,还有零星放着药品和衣服的柜子,再无其他,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想当初,林子情虽然比不上丹青的娇贵,但也绝对是人上之人,乍然间到了这样的景况,连我这个旁观者都看着心寒,他身为当事人,却表现得那么淡然自如。
真正匪夷所思。
“他们这样是变相地囚禁你吧?”见林子情将衣服穿好,眼见着赖不下去了,我索性翻了个身,趴在床头,双手支颐,问他:“嘿,我带你逃跑吧!”
他帮我承担了一个诅咒,我带他逃离抢强盗窟,所谓礼尚往来,大抵如此了。
林子情笑,他走到我面前,蹲下身,凝目看了一会儿,然后,亲昵而自然道:“不要胡思乱想了,其实,我觉得这样很好。从前一直在想,倘若自己不是林家的,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到底是什么感觉。经过这段日子,我突然喜欢上这种简单的生活了。如果你也喜欢这里,我们就一起在这里生活,这里……也许会成为我此生最怀念的地方也说不准呢!”
我眨眼,对他的话表示不能理解。
可无论如何,林子情要留下来了,这是事实。
“好,听你的,我们就在这儿待着,可是你每天这样打架,天天受伤……”
又想起他斑驳的伤痕,我舌尖一阵发寒。
“以后不会受伤了。”他淡淡地道:“之前因为……算了,我已经适应了,以后绝对不会受伤,也不会败北,你不用担心。”
“你确定?”我怀疑地瞧着他。
林子情微微一笑,清隽的容颜坚毅而柔软,“我保证。”
我听着这三个字,心莫名地一颤,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了他的脖子,将脸贴向他几乎赤裸的肩膀上。
——林子情裸露在外的肌肤炙热而柔滑,就像阳光下,芭提雅海边细腻的沙滩。
“那我们说好了。”我喃喃道:“这一次,咱们就在这里待着,好好过过平常人的生活吧!让前尘往事都见鬼去吧!”
林子情迟疑了一会儿,手终于抬起来,按到了我的背上。
“锦夜,你想要的凡俗的快乐,我们一起去找。”
我有点不太明白他的话,但心里是感动的,虽然我自个儿都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可我其实很容易满足,哪怕只是坐在大街上,看着这熙熙攘攘的人流,人生百态,似乎也是一件很欣喜的事情,好像求了千年也不曾得一样。
第六节 现世
第二天,林子情将我送到了阿来的院子外。
阿来见到我,虽有羞惭,但更多的是欢喜。
我也不怪她,甚至不想给她造成什么心理负担,只是说在那里刚好遇到了老朋友,所以脱险。
又不咸不淡地问了一下她那个混蛋男友,得知那人已经因事离开,捏在身侧的拳头,这才不甘不愿地放了下来。
如果可能,我真想替阿来狠狠地揍他一顿。
遇人不淑,对男人而言是杯具,对女人而言,则很致命。
说话的眨眼工夫,阿来已经张罗了一桌好饭菜,招呼我们去吃。林子情本执意要回去,可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拽,终于答应坐了下来。
这顿饭,我吃得不亦乐乎,林子情却受罪不小:阿来的风格偏辣,他被辣得嘶嘶吸气,偏偏为人太过内敛,就算是辣,也生生地憋着,只把眼泪在眼眶里转啊转,莹润如浸水的鹅卵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