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也睡不着了。
到了客厅,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晚上十一点半,平时,正是酒吧生意正好的时间,前面应该忙成了一锅粥吧。
身为老板,我却躲在家里偷懒,难怪一直发不了财——实在太不敬业了。
这样想着,人已经转到了橱柜那边,本想拿杯子喝水,刚走几步,便瞧见了小爱坐在玄关那边的小吧台后,正贼兮兮地偷酒喝呢。
他显然也是刚起来没多久,同样赤着脚,轻巧地走到橱柜前,一面抿着垂涎欲滴的笑,一面将我收藏了很久的路易十三慢慢地从顶层拿下来。
我也不吵他,只是屏着呼吸,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背后,抬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喂。”
小爱一惊,那瓶价值两万块的酒便从他手中倏地滑了下来。
还好我眼疾手快,赶紧接住了,不然,就冲着这一笔账,我也要让他去店里当牛郎!
“那个……咳咳,那个……我就是想擦擦灰……”小爱左顾右盼,果然用袖子擦了擦吧台的桌面,“看,好多灰啊!”
“少来,拿杯子吧,今天我们喝了它。”我破天荒地没有凶他,反而和颜悦色地吩咐道。
小爱有点反应不过来,随即又绽颜笑了,“好,我去拿杯子!”
我则走回客厅的沙发,斜倚着靠背,脚搭在茶几上,用开瓶器‘啪’一声开了酒瓶。
有一个很闷骚的电影,里面有一句很闷骚的台词。
水与酒的区别在于,水让人越喝越冷,酒却越喝越暖。
于我,却恰恰相反。
一杯温热的白开水会让我的胃暖暖的,可无论多名贵的酒,都会让心变得空荡荡的,继而冰冷。
小爱是知道的,所以,那瓶酒他非常豪气地喝了一大半,喝到脸色潮红,两只眼睛水润润的,最后,‘啪’地一声,倒在了我身上。
小爱贪杯,但他并无酒量。
我将他扶在沙发上躺好,又信手拉起一条薄毯,小心地为他盖上,俯身时,看着他醉态可掬的模样,忍不住捏了捏他不下心露出来的猫耳朵。
他不适应地躲了躲,优美的唇没甚气质地瘪了瘪,嘟哝道:“锦夜,离姓林的远一点……”
我笑。
身体松松地滑了下来,倚着沙发,坐在地板上,双腿曲起,一瓶酒还剩下一杯,高脚杯摇一摇,丰富的色泽,便如路易十三丰富的口味,让人目眩。
顺手打开电视,午夜剧场播放着一部很老的影片。
《卡萨布拉卡》。
里面优雅的英伦口音,本身便是一首怀旧的歌。
然后,那个黑人歌手坐在钢琴前,开始了这部电影最美的吟唱。
“You must remember this.
A kiss is still a kiss;
A sigh is just a sigh.
The fundamental things apply
as time goes by.
And when two lovers woo,
they still say“i love you”.
On that you can rely
no matter what the future brings
as time goes by
……
It's still the same old story,
a fight for love and glory,
a case of door die.
The world will always welcome lovers
as time goes by”
醇厚的嗓音,惹满历史尘埃的旋律。
不知不觉又喝了一大杯,胃不舒服,人很清醒。
终于决定放过自己,将剩下的酒搁在前方的茶几上,我站起来,准备给自己倒一杯白开水,刚一转身,便看见林丹青扶着额,站在房门口。
我眨眼,迅速扭过头。
还好,沙发上现在只有醉醺醺的傻猫一只,毯子滑落一半,叠在地上。
“你醒了?”转眼间,我已经换上一副温良纯善的笑容,盈盈地瞧着他。
林丹青一脸疑惑,但他涵养甚好,并没有将疑惑表现出来,只是无比羞涩地应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自己只喝一口酒就会醉……”
“是啊,那酒真厉害。”我笑眯了眼,随声附和。
林丹青甚为窘迫,在门口又站了一会,简单地看了一下屋里的摆设,迟疑地问:“这是你家?”
“嗯,简陋了一点,可能入不了林公子的法眼。”我也学着他的窘迫,看谁纯过谁。
不过,好吧,他是真的纯,我是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