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傻白甜与大魔王的相爱相杀罗曼史_作者:偃偃(3)

2018-03-26 偃偃

  这就很像是命定的缘分了。

  小傻逼手里的烛火跳了跳,扑的一声灭了。正看到精彩之处的小傻逼心茫茫然,一抬头就看见有个人站在自己几步之外,如玉山独立,衣红胜枫,黑发似墨,一双桃花眼微微挑起,似笑非笑间摄人心魂。

  真是好看的不得了。

  好看到他忽略他手里提着一把长刀,刀刃锋利,刀尖染血。

  好看的大魔王一挥袖,蜡烛又燃起来,他凑过来看小傻逼搁在膝上的书。

  《XX行侠录》。

  大魔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据说我教有一个异类,不喜修炼神功,却偏偏对仁义礼数情有独钟,满脑子行侠仗义,还特别爱写思想报告,说的是不是你?”

  小傻逼听到最后一句思想报告,才知道说的就是他。

  “有趣有趣,”教主拍拍他的脸,“继续保持。”

  然后笑眯眯的走了。

  小傻逼当然傻白甜,不知道这个莫名其妙的人是谁。第二天问了大师兄平日里谁喜穿红衣才知道,哦,原来是教主。

  小傻逼觉得,其实教主也挺傻逼的。

  比如他总喜欢趁夜深人静跳窗进来,把自己抓出去,美其名曰携手夜游,其实也就是到处闲逛抓蛐蛐扑萤火虫,完了教主还特开心,笑得像个智障。

  再比如一入了冬,每逢下雪夜他就要抓着他出去堆雪人,几个雪团子乱糟糟推在一起毫无美感可言,小傻逼看了就想吐槽,然而教主本人却毫无自觉,还逼他夸赞,三十个词以上且不得重复。

  通常教主做这些傻逼事的时候,小傻逼就呆在一旁,手在身前缩进袖子里,面无表情看着他。

  这倒不是他有脾气,主要是他困。

  一来二去小傻逼觉得这样不行,身为堂堂教主怎能如此失仪,简直不成体统。

  于是在斟酌了很久以后,他决定挺身谏言。

  教主。他说。

  彼时教主还在推雪人,闻言回过头,眼睛亮晶晶的瞅着他。寒冬腊月,红衣白雪,煞是好看。

  唉,真好看。

  小傻逼觉得自己说不出话了。

  “我困。”他最后干巴巴的开了口。

  教主没说话,想了想,又想了想,仿佛这时候才意识到总是把人深更半夜拖出来实在不是很妥当的一件事。他拍拍身上的雪,转头拉着小傻逼回去了。

  而后这几天小傻逼没有再见过教主。

  可是他也没说什么啊。

  难道是教主自己忽然灵光大悟?

  其间同堂师兄弟陆陆续续都被派去出任务,就剩他一个无所事事,除了练剑就只能待在房里。

  小傻逼不管这些,每天早睡早起看行侠录,琢磨着下月月初怎么写报告,生活实在充实得很。

  就这样过去了一个礼拜。

  这天中午阳光正好,小傻逼窝在床上看江湖恩仇录,忽觉耳边一阵微风。他抬起头,正看见多日不见的教主翻窗而入,就着阳光,红色的衣角翩翩而动,潇洒风流,像是一个赶来见心上人的公子哥。

  “可算把他们支走了,”教主嘟囔着,过来拍了拍小傻逼的脸,“走走走,带你下山玩。”

  小傻逼没说话,他直愣愣的看着大魔王,连恩仇录掉在地上都忘了去捡。

  “放心放心,太阳落山就带你回来。”见他不说话,教主又补了一句。

  小傻逼心说我能拒绝吗我拒绝得了吗你说这些废话做什么。

  他默默捂心口,忽然想起刚才在书上看见的一个词。

  孽缘。

  孽缘啊。

  小傻逼觉得头有点疼。

  第4章 4、

  又是两年过去。

  小傻逼满了十六岁,是个长身玉立的少年郎了。

  既然成了模样清秀的少年郎就不能老叫人家小傻逼了,多难听。

  不如就改叫小白花吧。

  小白花十六岁这一年,终于遇上了他有生以来第一个转折点。

  有关他的身世之谜。

  此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孤儿,就跟魔教里众多小教徒一样。

  其实他是九华门现任大掌门之子,自小走失,辗转街头,混迹在乞丐堆里,后来被偶然下山的魔教二长老得见,觉得这小脏孩骨骼不错,于是随手捡上了山。

  也难怪他骨子里正直的不得了,原来是家族遗传。

  而他之所以得知这些,是因为那一日,三月初三,春风料峭间,九华大掌门带着一众门生,提剑上山,站在山门前让他们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