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饭,花无是神清气慡地走出大院,带上几个弟兄,晃悠着朝城里最热闹的酒楼而去。他准备看场好戏,当然是不用票钱的那种。而且,主角不是他,自然是不用着急的。
推开窗户,迎着凤名城特有的金灿灿的阳光,十三悠然地伸了个懒腰。
他喜欢做这个小动作,仿佛把全身的关节经络都尽可能地伸展、打开。年轻的身体里爆发出炸豆般的轻响,能量从他舒展的姿态中逐步积蓄起来。薄薄的门板外有轻微的声响,随后,空气里飘来一阵竹笋溜ròu片的香味,那是他的房东老太太在门口炒菜。
来凤鸣已经两天了。放弃了去豪华的酒楼与客栈,他挑中了一个六十来岁的独居老太太出租的一间屋子,每天四两五钱银子的开销,可以让老太太为他准备出最好的伙食与住宿。
这是多年的习惯,大战临近,他会特地选择最普通的环境休养生息。没有喧嚣嘈杂,心qíng才会平静;经历的事qíng越少,看问题反而越单纯透彻。他需要的是绝对的安静与平稳,尤其是在办事之前。
深呼吸一口窗外的空气,gān燥的风里有些沙子掺杂其中的粗糙感。凤鸣还不算边城,真正的边城也不会像凤鸣这么平静。
那应该是常年战火不断,qiáng盗与胡匪会把游牧民族对中原人的藐视与妒忌全都发泄到边城居民的身上,那里的孤儿总是特别多,就像自己一样。
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那轮廓深邃的眉骨,厚薄适中的唇畔流露出一丝冷笑,嘿嘿一声,有些自嘲——有谁曾发现过自己与中原人的细微区别呢?恐怕就连自己也快忘记了吧?
其实个中的区别应该是很明显才对啊!
中原人的大多鼻梁扁平、皮肤白皙、轮廓随和、身材也中等;而他却是皮肤黝黑、面孔犹如鹰隼、而且骨节修长——许多不同之处,就放在明眼的地方,可花错却没有注意,很多人都没有注意……这不得不说,是自己的幸运。
人们永远对异族保持排斥心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像有些怨恨,一旦扎根于心里,就永远无法枯萎!除非连根拔除!
但凤鸣离边城确实已经不远了!这样的距离,几乎可以让他闻到空气中浅浅弥漫的血腥味;几乎可以听到远远的天际传来战马的长嘶与战刀摩擦着盔甲时发出的声响……这一切,曾经离他很近,但现在却很远了。远到再也看不见、听不到,再也回忆不起来。
所以说,他是个野孩子。
因为他没有家,也没有亲人。
所以他只能是个野孩子。
无命说得没有错,说他迷恋野外的事物——那是因为,他永远不能被家养,自然也无法接受家的气息!
无命不会知道,他的存在让人眼红!那种生长在安稳当中成熟起来的香味,是他一生也得不到的满足!
门板外传来老太太的敲门声,问了句:“官人,开饭了么?”
“今天吃什么?”心qíng愉悦时,十三很愿意把注意力放在这种地方。像个顽皮的孩童,每天最大的谜题与快乐,莫过于猜测母亲所准备的伙食。
“糖醋白菜、冬笋溜ròu片、还炖了只老母jī。”老太太隔着房门,恭敬地回答。她其实不是厨师的材料,做出的东西算不得可口。但十三的要求总是很低,只要食物营养足够,他愿意毫不吝啬地赞美一下老太太的厨艺。
十三悠然地打开门。
吃饭的当儿,十三塞给老太太五十两银子。
“我今天要出去一趟,回来的时候,给我烫壶酒吧。”声音很平淡,吃饭细嚼慢咽。看惯人qíng冷暖,已经足够麻木的老太太终于忍不住打量眼前的青年。
“大官人,您给多了。”
“多了你就留下吧。”钱财左手来、右手去,永远别问花得值与不值。
“以您的身份,去风满楼可以住天字号房。”
“我有身份就好了。”连姓名都没有的人,还谈什么身份?
“大官人,您是来办事儿的吧?”
老太太终于开口,脸上还是纹丝不动,但布满皱纹的眼眶却有些眨巴起来。活到huáng土埋脖的年纪,dòng察力早已不输真正的江湖老鸟。
“怎么说?”十三有些对这样普通的老百姓特别有兴趣,放下筷子问。
“您一住进来,就大门不出,只是每天打开窗子看街上的qíng景。老身的房价,每天五钱银子,您却每天多给四两,全用来布置伙食。吃那么好,却住这么差,不是发疯,就是为了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