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曦,你等等我,我也要去!”楚御的喊声传来时,我们已经在楼下站好了。
三个人成一排,我在中间,左边是魏庄,笑得眉眼弯弯,右边是沈小曦,气鼓鼓地皱着一张包子脸。
我所在的这座城市还是很大的,用走的根本不行。刚才不敢开车是因为我怕自己握上方向盘就忍不住,而现在楚御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自然是不用我开车了。
沈小曦虽然有一肚子的学识,可那终究是纸上谈兵,他现在跟只欢脱的兔子一样不断地打量着这个城市。
等我们到了城市中心广场,楚御接到了白玄的电话,让他回去了。我让他把车开走,断了自己的念想,也拿出了自己的工资卡。那里面存着我以前存起来娶老婆的钱,但现在我要把它花了,花在沈小曦身上。我要给他穿好看的,吃好吃的,玩好玩的。
要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沈小曦的好相貌是继承魏庄的,所以当我从商场卫生间回来的时候,等候在外面的两父子身边已经围绕了一圈人。准确来说都是女人。
我的脑子里始终停留的都是第一次见到魏庄时候的画面,宁静致远。但现在一看,这小子变化真不小,虽然现在穿了一件旧式中山装。但那种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英挺俊朗岂是薄薄一层衣服可以阻挡的?
他的眼神虽然没有移开,但是目中无人。
而沈小曦,一张小脸有些孤傲地扬着,似乎将周围的女人都不放在眼里。
就现在这个状况,乍看之下,两父子还真是像了个八成。
两人一见着我出来,脸上都化了冰。忽然,我的脑子里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想给他们弄套父子装。
这个想法促使我走进了男装专柜,先是给我和魏庄都挑了一套西服。中国一直都有一句古话,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我平时穿衣服诸多不正经,但是穿上了西服也有那么一股子jīng英的气质。
可老祖先们还留了一句话,叫做画比画得撕,人比人得死。等魏庄从换衣间里走出来的时候,不仅仅是平日见惯了他的我,就连周围的人都惊叹了。
那气势,一下子从汉式冷硬之美,变成了现代的商业大亨,一举手一投足都透露出一种人生赢家的气味。四周的妹子狂蜂làng蝶般的在他四周晃悠着,只有沈小曦这孩子注意到了我,紧紧地抓着我的西服裤子哼了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我的手捏上沈小曦的脸,轻轻地扭了扭,逗趣道:“你不也是表里不一吗?”
“我才没有,我对爹你可是一如既往!”沈小曦焦急地吼了句,那委屈的模样让我看得心中直泛疼,赶忙一把抱住他,说道:“我知道……你是最好的孩子。”
沈小曦笑呵呵地回抱住了我。
那边的魏庄好不容易脱了身,站在我面前。我抬头看了他一眼,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奇怪,似乎知道了什么。
他也的确猜到了,从接下来他对沈小曦的表现中就可以看出,因为无论沈小曦怎么惹他,他都不予理会,甚至有时候看向沈小曦的目光中带上了同qíng。
我看到他这种眼神并不会觉得欣慰,反而觉得恐怖。沈小曦是他的儿子,即将死去,他都可以只用同qíng的眼光看着。那么是不是我死的时候,他的眼里会充满了庆幸?庆幸我终于死去,他又恢复自由身?
我不能相信魏庄的花言巧语,也不敢再相信了。
可是父子装还是得穿。我们带着沈小曦去了童装店,给他选了套小西装。
沈小曦对此很好奇,那衣服一买来他就立马穿了上去。虽然称不上量身定做,但沈小曦就算个子矮小,也是个好身材的小孩儿。那套衣服穿在他身上,硬生生让他穿出了一股子生人勿进的气息。
可是……我实在是闹不明白现在的妹子都怎么了,沈小曦都是一副想咬人的模样了,那些女人反而逗弄得更加厉害。一场购买下来,我累得快瘫了。一面要控制沈小曦不冲动,不去残害别人的女朋友,一面又要时不时地打断魏庄看向沈小曦时露出的那种同qíng的眼神。
幸好,男人买衣服较快,才能让我尽快脱身。
我们一家三口穿着统一的西服走在街上,回头率那是大大的好。甚至有人拿出了手机等工具对我们进行偷拍。这可把我吓住了,因为我记得魏庄是个鬼,貌似是不会出现的。
也因为我赶忙拉着他的手,拽着沈小曦往安静的地方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