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大牛倒是很快就给了妙儿答案:“这田是用典当头面的钱买来的,那套头面既是你娘留给你的陪嫁,那这田自然也就可以算是你娘留给你的,我看田契上就写你的名字吧!你要是怕两个哥哥心里不乐意,回头我和他们说去。”
妙儿倒是不担心张大郎兄弟不乐意———张大郎兄弟他们要是在现场,想必也会赞同尤大牛的提议,同意田契上写她的名字。
妙儿心里早就把张大郎兄弟当成了真真正正的一家人,也没想过要和他们分什么“你我”,因此她也就不娇俏的多加推脱、直接点头应道:“那就听大舅父的,写我的名字。”
说话间妙儿几人已回到了李家,妙儿接过huáng牙侩递来的笔,端端正正的在买方那一栏上写上了“张妙儿”三个字,写完大拇指往那红印泥上一抹、沾了泥后重重的在田契上按下一个红手印儿。
妙儿按完手印后,李氏也跟着在契书上按下了红手印,妙儿随后当场给了李氏一百五十两银子、并小心翼翼的把田契揣在了兜里。
但这契书立好、银子给过后,却还不能算是已经完事了,因这北宋的田契、地契有“白契”和“红契”之分,这两者之间也有着很大的区别———“白契”属百姓双方自个儿立的,没有法律效力、不被官府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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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天热地旱(上)
而“红契”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经过官府认可和加盖章、被官方承认的契书。
妙儿和李氏签订的契书,眼下因还没经过官府盖章这一道程序,所以只能算之为“白契”。这白契其实也能用,且很多人因加盖官方银子要多花钱缴纳契税,都不愿意去将白契变成红契。
但妙儿可不想辛辛苦苦花了大钱买的田地,最终只立了那不受官方承认的白契。因此虽然去官府加盖县官红印、需要再缴纳一笔契税,但为了避免以后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妙儿宁愿多花钱也要去官府把白契变成红契。
这一点妙儿也是早早就和huáng牙侩说好了,并和李家约定到官方缴纳的契税、双方必须各出一半,且这一点也早早的就在契书上写明了。因此李氏、huáng牙侩、妙儿和尤大牛几人,很快就动身一起去了城里的县衙。
县衙里的官差仔细验过契书后,再逐一同买卖双方仔细的核实买卖细节,核实完收了双方缴纳的契税后,便十分慡快的在“白契”上粘贴一张、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文书,那张文书即是红契上最为重要的“契尾”;粘完契尾后,县老爷再在契书和契尾jiāo接处加盖州县官印,此印也被称之为“骑fèng章”。
妙儿和李氏立下的田契经了这么一道程序后,原先的白契就变成了“红契”,也被称作“官契”。而一直到妙儿从官差手里接过红契,这田地买卖一事才算是圆满结束,李氏那八亩二等良田从此刻开始也就归妙儿所有了。
既然田地已经买好了,那接下来妙儿自是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地利用起来,按照计划用来挖塘养鱼、种桑养蚕了!于是和huáng牙侩几人分别后,妙儿立时央求尤大牛替她找几个短工挖塘,想尽快把刚刚买的八亩田地中的、五亩田挖深成鱼塘。尤大牛自是当下便答应了,并打包票一定会帮妙儿把这件事给办妥当了。
妙儿谢过尤大牛后便回自个儿家去了,一到家就找了刘婶躲在屋里,私底下偷偷的商量买鱼苗、蚕宝宝和谷种桑苗等事。这刘婶也算是经验丰富的农妇,很快就给妙儿提了不少建议,并给妙儿指了买那些物事的门路。
和刘婶商量妥当后,妙儿专程四下打探了一番,打探到什么鱼儿好养活、好卖后,第二天妙儿就和张大郎兄弟一起再进了次城,兄妹三人一连跑了好几个地方,又是杀价、又是货比三家,一直到太阳高挂在正中央、眼看着到晌午了,才把该买的物事都置办齐整了……
鱼苗和种子都买回来后,妙儿兄妹第一时间把鱼苗放养到挖出来的五口鱼塘里,随后在塘基上栽种了桑树苗,并趁着刚好赶上播种的季节,在剩余的五亩田地、以及尤氏留下的那几亩田地里播种种上了稻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