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爷要切云裳_作者:阿鹤野(34)


同一时间,那光突然从上自下包裹了下来,将两人团团围住。顷刻间,原本还站在魔法阵上的两人就仿佛是被那光芒带走了一般,随着光芒的突然熄灭而消失在了原地。
没过多久,黎征感觉到双眼上俾斯麦的手放了下来,便知道应该是传送阵已经运作完毕了。他缓缓睁开眼,看着周围。
“这里是......?”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极为宽广的糙坪,修剪的非常整齐。糙坪的周围种了一圈樟树,让整个糙坪看上去非常清新。而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突然出现的大哥哥们!”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骤然在耳旁响起。
黎征转头看过去,那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小女孩。她不过只有七八岁的样子,扎着一对极为可爱的棕色马尾,怀中还抱着一个彩色的皮球。她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黎征和俾斯麦,一只ròu手举了起来指着两人的方向。
这并不是整个糙坪上唯一的孩子。准确的说,这jīng心修剪的糙坪上有将近十几个这般年纪的小孩。他们都停下了手中正在做的事qíng,齐齐的看向已经处于呆愣状态的黎征和他身旁一脸淡定的俾斯麦。
俾斯麦不动声色的一撩手,将自己的法杖藏在了外套内侧。而此时,周围的孩子们都好奇的围了过来,似乎有些想不通为什么在他们玩耍的糙坪上会突然出现两个高高大大的人。
“你真笨,那明明是一个大哥哥和一个大姐姐!”轮椅女孩身旁的一个小男孩义正言辞的纠正道。
小女孩缩回手,放在嘴里啃了两下指尖,眼睛却盯着一头长发的黎征。眼前的这个大人虽然穿着一身男装,高马尾却极留的极长,皮肤也很白,长的也很好看。小女孩突然就想到以前修女姐姐和她说起的北大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女扮男装的一位女剑士,于是她欣然顿悟,从嘴边拿出手指,重新指向了黎征:“我知道了,你是玫瑰剑士爱丽莎大人!”
被形容成“大姐姐”的黎征几乎青筋bào起,恨不能揍那眼瞎的臭小子一顿。他以手作拳作势就要去找那小男孩评评理,却被身后的俾斯麦一把拉住。
“茉莉,不可以这么没礼貌。而且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爱丽莎大人是几百年前的历史人物,你已经见不到她了。”
黎征这才看到远处一身修女装的女人走了过来,她在看到黎征二人后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慌乱。而是走到轮椅女孩茉莉的身旁,一脸仁爱的摸了摸她的头,随后转向两人:“那么,是否可以解释一下两位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呢?”
黎征不禁轻声向身后的俾斯麦吐槽:“她怎么不怕我们是来拐卖小孩的?那么淡定?”
俾斯麦看似无意的瞄了一眼眼前的修女别在腰间的深绿色徽章,然后用和往常一样的音量回答:“剑士十二级,你打不过她,怎么拐?”
黎征:......
咱能别这么直白成么?成么?
修女似乎是被黎征二人逗乐了,捂着嘴微笑着看向俾斯麦:“并非如此,而是我知道你,南大陆华尔赛国的俾斯麦陛下。想必陛下一定不愿意自降身份去做伤害孩子的事qíng。”
黎征一听这话不禁在心中腹诽,哇俾斯麦你是名人吗?随便传送到一个地儿都有你的粉丝。
等等......陛下?
俾斯麦皱了皱眉,没承认也没否认,而是说出了一句让黎征完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的话:“自由教会的安德里雅阁下,幸会。”
等等等等......你们这是在打什么哑语?难道你们是熟人?
“所以这里是拉菲尔斯?”俾斯麦假装没看到黎征脸上明显的疑惑,继续推测道。
“没错。”安德里雅微笑着肯定了俾斯麦的推测:“这里是圣拉菲尔斯城中心的自由教会花园。那么俾斯麦阁下可以说明您和您的......”她看了一眼黎征,似乎正在寻找形容他的词:“这位朋友,是如何凭空出现在这里的吗?”
黎征这下算是知道了两人所在的位置,就是之前在威廉三世的城堡中提到的威廉三世所统治的拉菲尔斯国,目前仍然处于威廉三世的后代皇室统治下。而正如之前在城堡中提到的那样,目前在这个国家地位最高的教会,正是眼前的修女剑士所在的自由教会。
安德里雅显然是贴心的想到了两人在那么多孩子面前解释自己是如何突然凭空出现的有些为难,于是贴心的拍拍手:“好了孩子们,这两位是自由教会的客人。现在,客人们要跟我进去休息了。你们在外面继续自己的自由活动时间。等时间到了就到了练习剑术的时候了,到时候客人们可是会来看你们的表现的,你说是吗,俾斯麦陛下?”说着,她转过头看着俾斯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