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的午后_作者:于睫(55)

2016-12-27 于睫

  意犹未尽地离开俱乐部以后,齐歌语重心长地对小睫说:“20岁以前,你刚才的表现,叫做‘活泼’。20岁以后,你还那样,你就没活了!”

  “什么意思?”小睫虽愚钝,但也听出那不是什么好话。

  齐歌轻拂小睫蓝色的长发,耐心地解释:“20岁以后,‘活泼’没有了‘活’,就只剩下‘泼’了。”

  小睫再次气绝!还有几个月就要21岁了,我‘泼’吗?

  3.

  齐歌和小睫因为连顿弓的演奏技法发生争执,嘴巴狠毒的齐歌大骂小睫是混入小提琴专业、冒充内行的假行家。嘴拙的小睫气得含泪跑回家,对着电脑生闷气。突然灵机一动,调出一篇nüè文复制到WORD里,再用替换功能把受nüè人的名字全部替换成齐歌,然后,笑迷迷地重温全文,火气消了大半。待齐歌追来道歉时,小睫的大人大量令他万分感动,当场发誓,再也不对小睫说刻薄话了。

  若问是哪篇nüè文,小睫赧笑,我的口味淡,其实人家的文不算太nüè啦!那就是,Kaaa大人的《囚》。小睫私存版本的《囚》,小受不叫孟浩天,叫齐歌。

  若齐歌知道,该气绝了吧?

  《牧神的午后》番外之bào力理论

  于睫说,在我之前,他没喜欢过任何人,连朦胧的好感都不曾有过。

  因此,对于“爱”这个字,他总是羞于提起。

  其实,我也一样。除了他,也没喜欢过什么人。当我的同学忙于“早恋”的时候,我正以实际行动验证着父亲的bào力理论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

  认识他之前,我除了练琴,大部分时间都在进行一系列事件的循环打架、被母亲押着去别人家道歉、赔偿医药费。

  因此,那几个字眼对我同样陌生而难以启齿。

  直到他离开,我才深刻体会到我有多渴望对他说那三个字。

  所以,现在,我在任何想表达的时候,用最简单的方式,让他知道。

  我不想再后悔。我不是上帝的宠儿,不会总那么幸运。

  有时候,我也会bī他说。虽然手段不够高明,但总能达到目的。

  每当他用那双泪盈于睫的眼睛看着我,喘息着,用发颤的声音说出那三个字,我都会感到万分满足。

  不能怪我恶劣,谁让他主动说那三个字的次数越来越少?

  他刚回来那会儿,只要我深夜从噩梦中惊醒,他就会紧紧抱住我,在我耳边一遍遍重复那三个字,以此来证明我梦中的血腥场面将永远不复存在。

  这一年多以来,我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低,想多听到他说那三个字就不得不耍些手腕。

  若以此判断他是好脾气就大错特错了。

  两个人一起生活,总免不了矛盾。自己的牙齿还有咬伤舌头的时候呢,更何况是两个男人。

  冲突都源于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争执,有些小到都想不起原因。最多的还是因为练琴。

  好几次我险些跟他动手,因为想起那个再不碰他一根手指的誓言,又qiáng忍住。有时只得抓起手边的东西发泄。

  只有一次,是他先有了bào力的企图。确切地说,他在几乎动手时又停住了。

  那天是在家里练习揉弦。虽然夹式持琴姿势是演奏第一、第二和第三把位的常规姿势,但如果是大幅度揉弦,用夹式就限制了揉弦的幅度,而应改用托式。我逞着小指长度的优势,犯懒成了习惯。

  他在小提琴演奏上是不允许一点将就的,马上揪住我这个毛病不放。

  一遍遍重来惹毛了我,一气之下扔了手里的琴。我发誓我是在生自己的气,并不是针对他。

  手中的“瓜乃利”被我甩到墙上又落在沙发上,弦轴断裂,E弦的一端弹出来。

  直到他一手抓着琴一手抓住弹出的E弦,把那根尼龙琴弦横在我的脖子上,我才想起,那把瓜式琴是他所有琴里的最爱。

  我们习惯把小提琴弦统称为“尼龙琴弦”,实际E弦是钢丝的。而这一根,为了拉快速的经过音时不发声,配的是最好的钢丝镀金弦。

  用它做环首死刑的工具,绝对合格。

  他瞪着我,眼睛血红,真的急了。

  而我,也真心知错,不是怕死。

  “我错了!您就原谅我吧!”我及时的服软,在他面色略有缓和,我颈上的琴弦略微放松时,我又适时的补上一句,“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