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_作者:谦少(164)

  而今四年过去,南仲远开了自己的餐厅,易云攸开始学着接手家族企业,沈泽在学校积累人脉日后准备从政,晏斯梵也去国外读哲学。

  只有他还在这里。

  而且他这辈子都会在这里。

  往后的人生,一眼就可以看到头,平坦,或者说平庸,他可以谈几场恋爱,或者几十场恋爱,他可以花很多钱,可以开昂贵的跑车,入最高级的会所,这些让普通纨绔醉生梦死乐不思蜀的生活,于他来说,却是最大的讽刺。

  他是láng,他注定要在月夜飞奔,注定要撕碎猎物的喉咙,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奔跑,要厮杀,腥风血雨也好,筚路蓝缕也好,他有锋利爪子,他有尖锐獠牙,只要放他出来,只要让他去杀,他甘之如饴。

  然而他被关在笼子里。

  他才十九岁,他还有几十年的人生,本该有着无尽可能的人生。他并不比他那些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个人差,他骨子里流淌的血液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优秀。他在任何一个团体里都是领导者,他去玩个网游都玩成了帮主。

  但他也只能玩个网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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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大概就是他不愿意和那个人好好说话的原因。

  第70章 打球

  其实程曦是个很吃亏的人。

  大概是骨子里的血xing,他从来不和人示弱,更别说把那些能赚同qíng分的事拿出来说,这些事,除了和他一起长大的沈泽和易云攸知道个大概之外,其余的朋友大都只知道他不太喜欢提起自己父母,但从他的生活用度看,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猜到,他父母绝对不会是什么等闲之辈。

  但林郁恰恰是那个没有常识的人。

  程曦说什么,他就信,程曦不说了,他也不追问,就算程曦骗他说会告诉他自己不开心的原因,最后却只打了个他怎么都猜不透的哑谜,他也不怪程曦,想了想,又提议:“那我去买巧克力给你吃啊。”

  程曦双手枕着头:“我不喜欢吃巧克力。”

  “但是巧克力可以让人的心qíng变好。”林郁正准备解释一下巧克力里的化学成分,却被程曦阻止了。

  程大少爷用手指按住他嘴唇:“嘘。”

  林郁的耳朵尖慢慢红了。

  “睡觉吧。”程曦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可是……”林郁准备说出现在的确切时间。

  “没有可是。”程曦勾住他肩膀,把他扳下来,让他安稳躺在自己身边:“我很累,睡吧。”

  林郁虽然还有满肚子疑问,但是为了不打扰程曦,还是乖乖靠在chuáng上。

  窗帘没有拉上,正是下午,阳光明亮,暖融融照在chuáng头,空气里有微尘乱飞,风chuī起窗帘,时不时拂过林郁的脸颊。岁月静谧,蝉鸣阵阵,一切都刚刚好。

  林郁睡过去之前最后一个念头是:等会一定要起来把窗帘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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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已经快天黑了,程曦已经洗完澡,正站在衣柜前换衣服,房间里光线暗了下来,但还是可以看见他换的是一件火红色的球衣。

  “你要出去打球吗?”林郁茫然地问。

  “嗯,约了几个人。”程曦把球衣套上,坐在椅子上穿鞋:“起来了就快去换衣服。”

  “换衣服?”林郁睡得有点迟钝。

  “你太瘦了。”程曦毫不留qíng地对他的体型进行批判:“弱得跟小jī仔一样的,你这就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以前被人欺负了都只能挨打吧。”

  林郁摸了摸翘起来的头发。

  “我不打架的。”他说:“而且也没人打我,一般都是骂我而已。”

  程曦把一件球衣劈头扔了过来。

  “穿上。”

  林郁拿着球衣看了一下,决定坐在chuáng上换衣服算了,反正他和白小胥在寝室也是这么换的,夏天的时候白小胥还经常穿着一件白色的小内裤从chuáng上爬下来喝水。

  林郁的体格是偏瘦的那种,常年不见天日,所以非常白,林妈妈虽然是个女qiáng人,却把他照顾得很好,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什么伤,所以整个上身没有一点疤痕瑕疵,真的是玉一样白。

  程曦别开了眼睛。

  “穿好了就赶快下楼,带你去拿球鞋。”

  程曦说的不是买,是拿,等他们走到篮球场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球场边等他,都是身高很高的男孩子,一个个晒得皮肤黝黑,看见程曦来了,都咧开笑容来,露出一口白牙。其中一个稍微矮一点的,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比周围那些人都白一点,手上还提着一个新的鞋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