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人的隐私,他也不敢过问,暗暗打量几眼。此时已过掌灯时分,老板看见少年沉默地站在门前,望着城外,客栈内的光亮投射在他半边脸上,总觉得似乎透出几分思念与悲伤。
偏偏淡淡地扫他一眼,老板一惊,善意地一笑。
偏偏对他招了招手,右手腰间随意地一抚,手心已多了一锭十两的银子,手背向上递过去:“老板,可还记得上次和我在一起的白衣男子?”
行走江湖久了,偏偏知道,给人打赏也是有讲究的。比如说,施舍银钱给乞丐,就不能给大钱,若是给个一两二两五两的,是好心不错,但俗话说的好,财不露白,若是被其他贪财的人见到,说不定还会给这乞丐带来灾祸;但这老板就不同了,十两不算多,但也绝对不算少了,一个普通的六口人家十两银子吃饱穿暖地可以过一年了。更何况,偏偏还有后话。
“记得,当然记得。”老极高兴地接过,“两位公子气质不凡,想不叫人记住就难。”他能看出可能出了什么事,但见得多了也是人精,客人不说的,便不去问。尤其是这位小公子腰上可绑着剑,不是一般人。
“你若是见到他,让他在这里等我六天。”偏偏点头一笑,右手又在钱袋上一抚,手中又多了一张银票,刻意将正面对老板展示一下才收起,“到时,这张银票就是你的了。”
老板清楚地看见那张银票上“一千两”三个字,双眼发亮,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偏偏又一点头,转身看向城外。
老板识趣地进了客栈。
大山仍然没有来,偏偏右手在后腰一摸,摸出一根横笛。方才他离开,正是为了买这横笛。
“小公子!”
大山远远地跑过来,身后还跟着三人,是他找的向导。因为他经常带客人来绿城,久而久之,与绿城的向导们也熟悉了。这三人便是他的朋友,都是他信得过的人。
偏偏行走江湖至今,也算是阅人无数,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以骗术出道,很少有人能骗得过他,只打量几眼,就看出这几人应该是本分之人。
为首那人大约三十四、五,名为高山,皮肤黝黑,身材微壮。想必经常带客,眼里透出几分精明,却并不狡猾,还算老实。林淮殇曾教偏偏,识人先看手。一个人的手通常能说明很多东西。就比如士兵,经常射箭,所以虎口定然有茧。高山双手粗糙,显然是常干粗活的人。
站在他身边的那人年纪在二十六、七,身材瘦削却很结实,尤其是两只臂膀,看上去非常有力。他的名字叫三湖。
另外一人叫大壮,年纪与高山相仿,甚是高壮,看上去有些木讷。
偏偏对几人淡淡一笑,道:“各位务必尽力,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三人早已从大山那里知晓这位少年出手大方,都点了点头。
高山是几人中最利索的一个,上前一步,摸了摸骆驼身上绑着的布包:“小公子,东西都备齐了吗?”
偏偏暗自对这人多了一份赞赏,点头道:“放心。”
“那就出发吧。”高山招呼另外几人上骆驼。
偏偏早已一跃而起,落在骆驼上,披风随风翻飞,如同疾鸿。驼铃声声,渐渐远去。驼铃是为了确保驼队之间互相联系。但这一片沙漠中劫匪众多,一般商队是不在骆驼上系驼铃的,避免引起劫匪的注意。偏偏之所以特意买了驼铃系上,当然是为了给轩辕招尧传达信息。
大山在最前带路,首先去沙尘暴席卷的地方。偏偏在中间,高山、大壮和三湖三人分别在偏偏左侧,右侧和后方,并非为了保护偏偏,而是为了随时汪意四面是否有动静或者火光,每当行进大约两里,四人便高呼“轩辕公子”。
只要有领队,一般来讲,后面的骆驼便会跟着奔跑,偏偏并未特意驱使,而是再次拿出横笛,放到唇边。飘渺动听的笛声悠扬地响起,在夜空下空旷的沙漠上越发显得清晰而悦耳。
大山四人均是一愣,想必是很少听到这般的笛声,但随即回神,继续关注四周。
偏偏如此自是为了呼唤轩辕招尧。青黛与林淮殇对偏偏的教育甚严,可谓琴棋书画样样皆替通,虽说不像轩辕招尧那般出彩,却也能称上等。但偏偏原本不会吹笛,与轩辕招尧在一起后,轩辕招尧才教了他这首曲子,正是轩辕招尧以前常吹的。偏偏最喜欢这首,也只会吹这一首。
他相信,若是轩辕招尧听见,一定会回应他。
骆驼的奔跑速度远远落后于马,但全速的时候也不算慢。而吹笛讲究“气”的控制,一般人若在行进之中,很难吹奏得如此平稳,但对偏偏来说,却是轻而易举,原因在于他内力浑厚,呼吸吐纳可随意调整,对气的控制收放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