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犹如醍醐灌顶,苟君侯一拍床沿:“对呀,我真是个蠢货!”
不错,张楼在心底暗暗附和。
得到了问题的答案,苟君侯十分高兴,他现在是怎么看张楼怎么觉得他顺眼,两人窝在房里嘀嘀咕咕了一下午,终于商定了一套完美的表白方案。
经小侯爷强烈要求,张楼还在船上扒出一个学过易经的书生来给苟小侯爷算了一卦,确定了三天后是个黄道吉日,做什么都必定顺风顺水,马到功成。
三日后,苟君侯好生收拾打扮了一番,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东风是苟君侯自己,临门一脚他竟然怕了!
“小侯爷,你究竟是咋想的呢?”
船仓客房内,船主张楼和算命书生顾长生陪着临时打退堂鼓的苟君侯一起喝着小酒。
“不是我不去,知道吧?”苟君侯二两黄酒一肚,憋气得脸都涨红了,“实在是……实在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啊!”
张楼给苟君侯又倒上一杯酒,说:“嗨,这有啥不好说的,踹门进去就说爷中意你,嘿,就成了!”
书生顾长生叹了口气,摇头表示此法有辱斯文。
苟君侯一拍桌子,“我怕的是这个吗?你是不知道,臭丫头她……万一她又不干了怎么办?”
张楼长叹一声,对那位王小姐的手段真是叹为观止。侯爷的儿子,身份贵重有钱有权,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偏偏被这个妞给吃得死死的。就苟小侯爷这家世相貌,还怕被人拒绝?
嘶……那王小姐……莫不是个私奔出来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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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谭啸枫和苟君侯在这艘船上已经待了一月有余,苟君侯的伤其实已经没多大妨碍了。当初之所以那么惨差点见了阎王,主要就是伤口泡了海水,流了很多血又没饭吃,身体消受不住。
现在将养了一个月,已经是活蹦乱跳,摔碗骂街,提刀砍人早已不在话下。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
酒过三巡……三巡……又三巡……
苟君侯猛的从桌前站了起来,他现在已经是脚下踩着云,脑袋糊了浆,在船主张楼和书生顾长生的怂恿下,站在船头,放声大叫了一声后,雄赳赳气昂昂的朝着谭啸枫的客房走去。
谭啸枫在荒岛的两年里养成了一个好习惯,睡得早。船上也实在没什么好玩的,唯一好玩的苟君侯又犯了嘴贱的毛病,得罪了谭啸枫,所以谭啸枫只好冷一冷他,让他自己想清楚一点。
今天,月黑风高,已经想得很清楚的苟君侯站在了谭啸枫的房门前,他深吸一口气憋红了脸,双手握拳,抬起脚——嘭!
躺在床上的谭啸枫猛的睁开双眼,身处陌生的地方,人总是保留着点戒备心,况且谭啸枫这个人上辈子悬疑电视剧看得多,有点轻微的被害妄想症。
到了船上,待苟君侯好得差不多,谭啸枫就找船主张楼商量,可不可以给她一把防身的匕首。张楼当然千肯万肯,一把匕首而已,又不是什么难事。谭啸枫说以后下船把钱给他,张楼反而生气,施小恩期盼的是得到比小恩惠多得多的好处,谭啸枫算得这么清楚,他可不是要义正言辞的拒绝么。
谭啸枫转念一想,就没再多说。放一把匕首在身上,不过是习惯使然,以前在岛上的时候,谭啸枫总是把苟君侯送她的那把野猪牙别身上。在无所事事的冬天,苟君侯没事就把这对野猪牙拿来雕着玩,因为一不小心雕得太好看,谭啸枫就舍不得用了。女人嘛,总是喜欢漂亮的东西,骨刀容易损坏,又不是什么难得的。谭啸枫就总是把这把最喜欢的野猪牙带在身上,寻常不用,只有和苟君侯比试的时候才拿出来用。
结果没想到,偶尔用那么几次,还差点割断了苟君侯的脖子。
这半夜三更的,谭啸枫看了会张楼给她找来打发时间的闲书,已经偏在床头睡着了。半梦半醒之间,突然一声踹门巨响把谭啸枫吓了一大跳,她本来看的是本鬼怪小说,梦中也不安分,此时一醒抓起藏在枕头下的匕首就跳下了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