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间,李若水心中涌上了一丝悔意,虽然这丝悔意很是让他惭愧。如果不是前来军营探望自己的话,若渝就不会被卷入这该死的战争。如果当日时村突围之后,自己不是坚持要找队伍,而是将若渝偷偷送回北京的话,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日日担惊受怕。更不会每天累得连气都喘不过来,还要献出额度足以对自己性命造成威胁的血浆。她原本可以远渡重洋,过上无忧无虑的豪门大小姐生活,远离炮火、远离硝烟和死亡。她是如此年青,如此善良,如此柔弱,如此聪明,原本可以活的像一只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
人都有私心,当看到未婚妻因为恐惧,在噩梦中痛苦地向自己求救之时,李若水真恨不得,自己从来就没走进过二十九路军的南苑大营。然而,很快,他心中的悔意,就化作了温柔,忽然失神眼睛,也重新恢复了清明。
有一只白净的手掌,悄然从被单下探了出来,轻轻拂上了他的面孔。“你怎么哭啦?” 郑若渝不知道什么时候摆脱了噩梦,瞪圆了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满脸温柔,“我没事儿,真的没事儿。只是昨天上夜班,所以刚才睡了一觉。我本以为你会傍晚才能回来,所以……”
“若渝!” 李若水不愿戳破郑若渝善意的谎言,低下头,不由分说吻住了对方的嘴唇。柔软,湿润,隐隐还带着一丝药水的苦涩,对他来说,却宛若醇酒。
他知道无法劝郑若渝离开军营,就像知道自己不会放下武器。命运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爱情,却让他和她不得不一起去面对民族危亡。他知道自己无法阻止郑若渝下一次还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另外一名战士,就像知道自己明天还会重返沙场。所以,那些后悔的话,劝告的话,都不如不说。此时此刻,他能做的,也理应去做的,就是告诉她,自己爱她,爱她的一切,爱她的所有选择,爱她的一举一动。
“呜!”被吻了一个措手不及,郑若渝身体瞬间变得僵硬。随即,就软了下去,伴着一阵阵莫名的颤抖。
刚从战场上走下来的男人,身上汗水味道很重,硝烟的味道和血腥气,也在她鼻孔里萦绕不去。然而,她却用双手抱住了李若水脖子,从被动迎合,迅速变成主动索取,坚决且果断,仿佛只要一松开手,彼此之间就要彻底失去。 第十章 修我甲兵 (一)
有情人在一起的时间,永远太短。
还没等李若水和郑若渝两个,将对彼此的担心与爱恋说够,窗户外,已经传了王希声低沉的男中音“这个南部式手枪送给你防身,我亲手从一名鬼子中尉尸体上摘下来的!用干净布子擦了三遍,绝对没有……”
“为什么?”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金明欣已经调皮地打断。
王希声拎着大刀砍鬼子时不觉得紧张,面对金明欣的笑容,却紧张得额头见汗。楞了楞,结结巴巴地回应,“为,不为,不为什么。你,你,我,我看郑若渝也有一把,就,就给你也弄了一把!”
“若渝姐那把是他未婚夫送的,你送我,算什么啊?!还是你自己留着吧,打仗的时候,说不定还能用得上。” 少女的心思,总是令人琢磨不透。金明欣分明喜欢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形,却又笑着将手枪递了回来。
“枪,这枪不好使。距离稍远一点就打不死人,还,还老走火。我们,我们谁都不愿意用,还是你拿着吧!” 王希声用手推开枪,大实话滚滚而出。
“砰!” 手枪连着皮套落地,尘土飞扬。
“这厮,活该打一辈子光棍儿!” 李若水和郑若渝两人趴在窗内不忍再看,相对苦笑着摇头。
王希声对金明欣的情愫,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而金明欣看向王希声目光,和看其他人时也完全不同。可这两个人想走到一起,恐怕会经历许多磨难。
首先,富贵人家大小姐出身的金明欣,对生活得态度和人生阅历,跟来自社会底层的王希声差距极大,眼下双方都在军营中还好,没有机会展现出来。只要离开军营,肯定会水火不同炉。其次,就是王希声这张嘴巴,与其说是诚实,还不如说是专门为气人所生,永远不可能提供金明欣需要的那种温馨与浪漫。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