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姓金,均州人氏。
均州城有一豪富曾家,为富不仁,鱼肉乡里,百姓虽多有不平,却无奈他与官府长时勾结,虽恶贯满盈,却无人能奈他何。
数月前,金家因宅地之事与曾家交恶,曾家竟派人将金父打伤至死,事后只交出一家奴顶罪,官府竟也照此草草结案。金家诸子不服,欲上告,却不料那一晚,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将金府烧成了废墟,一府之人皆罹难。
因金氏已出嫁,才逃过一劫。只是其心知此定为曾家所为,怎能甘心?经了数月明察暗访,虽于纵火一案依旧无眉目,却阴差阳错,寻得了曾家贩卖私盐的证据。孰料曾家对此已有察觉,竟先反诬金氏夫家贩卖私酒,窜通州衙拿她满门下狱!好在她听闻风声,早一步逃离。而曾家与州衙派出的追兵也随即而来,对她穷追不舍,定要置之于死地,以绝后患!
再说三人到了京中,因负命案在身,璧月与兰歌不敢贸然露面,金氏便独自往大理寺鸣冤,以为只要案情查明,便可还她二人公道。
岂知天有不测风云!
金氏行走于街市上时,竟教一匹疯马撞倒,送回客栈,一日夜后才醒,已起不得身,却道出一隐情:疯马之事,恐是有人暗下毒手,换而言之,曾家与州衙的追兵,已至京中!
璧月与兰歌闻此,方寸大乱。兰歌急去寻李琦,却又扑空,三人再无他策,只得连日闭门不出。
可惜纵然这般,依旧未能逃过大劫!
那一夜,歹人们不知以何法在她三人的饮食中下了迷药,好在璧月与兰歌胃口欠佳,所食甚少,不过略觉昏沉。
到半夜火起时,金氏已然昏迷不醒。二人无法,只得顾自逃命,却发觉门已教钉住。兰歌急中生智,以帷帐衾褥等物结成长条,自三楼窗中将璧月放下,但可惜彼时火势已大,她自己或因中迷药与气力用尽之故,未能逃出。
而歹人如此大费周章,缘由实也不难猜,不过故布疑阵,欲教人以为此为意外,以免开封府追查。
再说璧月虽侥幸逃出生天,却已如惊弓之鸟,生怕再受追杀,因是不敢停留,趁着夜色仓促逃离。在一偏僻处躲藏到天亮,欲往府衙求救,却又怕出去便教歹人发觉,因而踌躇不下。直到午间,实是饥寒交迫,思来这般下去也是撑不长久,才犯险出来。然而未走多远便遇了险,为歹人紧追之下,慌不择路跳入河中。幸不远处的衙役听闻呼救声赶来,才化险为夷。
当下听闻兰歌已罹难,璧月大恸,然人死不能复生,当下之急自然是要彻查此案,还她公道。金氏受伤后,曾将随身所携之证物交于璧月保管,此刻她还带在身上,自然是为一利。只是真相未大白之前,璧月依旧是为郑州府通缉的杀人疑犯,当收监候审!
方才逃过大劫,却又要受牢狱之苦,璧月怎能情愿,哭求大哥相救。南宫霁百般不忍,却又无可奈何,只得以乞求的目光望向那人。。。
听闻噩耗匆匆赶来,不曾想历这一番起落,越凌当下果真不知是喜是忧。倒是病体已有些难支,也不忍见璧月受苦,遂略微沉吟后,乃命将之看管于悠然居,不许随意外出,待到案结才可回蜀。
张放自然是顺水推舟,即刻领旨。
事既罢,御驾便欲回宫。
直到此刻,璧月尚如梦方醒:林渊,甚么布商、草芥。。。皆是谎言!他,竟是。。。也是,寻常人,哪能得大哥那般上心!
“林渊!”
那人的身影已到门前,璧月终未能压住内心的不甘,唤出了那两字。
那人脚步一顿,似为震动。
璧月心一横,便要追上去,却教南宫霁一把拉回。。。
目送那人远去,南宫霁强压下满心不舍与凄楚,转对璧月,冷色开口:“你记住,这世上,从未有过林渊此人!从前没有,今后也没有。你那一意执念,是时当放下了!黄粱一梦,本不可期!”
璧月怔愣片刻,掩面而泣。
秋雨连绵,数日不绝,天色又清凉几分。
李琦终于回到京中。
灵堂凄清,南宫霁代璧月,又上了一炷香,谢过兰歌舍命相救之恩。转对李琦,南宫霁却难消愧疚,到底不是因了璧月,兰歌不至惨死。
“郡主既无恙,兰歌在天之灵,也可得安慰。”辛劳加之哀恸,李琦面上与音中,皆带疲意。
只是这份宽宏,令南宫霁惭愧更甚,当下竟是一揖:“璧月鲁莽无知,闯此大祸,连累无辜,实也有我教训看管不严之过,今日我且代她赔过不是,待来日此案了结,再带她前来灵前上香赔罪,以慰兰歌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