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样子好像一个人,沈清盛一边看他一边思考。
应相宜见沈清盛在看他,一时之间竟愣在了原地,于是挂在他眼角的那滴泪珠终于顺着他的脸颊滑落,直到此刻他像是才反应过来,慌忙地以袖掩面,不欲让沈清盛见到他这副狼狈的样子,只十分有技巧地侧过脸,露出一只红得如同血玉一般的耳朵。
见到这一幕,沈清盛恍然大悟。原来他不像一个人,而是两个人,既像小蕊,也像上官飞燕。
“你说你家就在管城是吗?”
沈清盛原来一个人骑马骑得好好的,只突然之间,这个自称是应相宜的年轻公子哥就从路边蹿了出来,浑身上下雪白雪白的,远远看去好像一只受了惊的小白兔。
沈清盛也被他惊到了。还好他及时地控制住了缰绳,不然对方早就变成了一只血红色的死兔子。
兔子当时正被几只恶犬追杀,沈清盛帮他吓走那几只恶犬后,就被他缠上了,如今正要护送他回到管城中的家。
但就目前来看,这只兔子好像并不是真正的兔子。具体是什么,得等他到了管城才知道。
其实按沈清盛的个性,他一般是不会管这种闲事的。只是一来最近他运势不佳,于是想着多做点好事积积德,二来他本就要进城歇过一晚,送他这一程也不过是顺路罢了。
应相宜哭起来没完没了,这会儿说起话来也是滔滔不绝:“不错!我祖父是应百草,在城中开了一家医馆,叫做‘百草堂’,平日里上至达官贵人,下到平民百姓,只要是找他看病的,他都来者不拒,尽心医治。我们‘百草堂’在这管城之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医馆......”
随即,他话锋一转,又说回了刚才之事:“今日我出城就是为了接应一批从外省送来的草药,可谁知竟叫我碰上了盗匪。说来也奇怪,这条路我家并别的商队走了有好些年了,这还是第一次被盗匪盯上。幸好有家中忠仆相护,我平日也练过一些拳脚功夫,这才能一路跑出来。也幸好......”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向沈清盛,双目之中散发出一种很奇怪的光芒:“今天我能遇到沈大侠。”
“呵呵。”沈清盛礼貌地回之一笑。他心里想着,自己以后再也不随便做好事了。
有时做好事竟比做坏事还难。
因为想早点见到应相宜的背后之人,所以沈清盛这一路都没说什么话,赶路赶得飞快。
应相宜本来还想同沈清盛再聊一些有关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之类的东西,但他此刻正坐在沈清盛的马上,马鞭并没有握在他自己的手中,而是仍被沈清盛握着。
每当他想要开口说话的时候,沈清盛总是恰到好处地挥鞭,吓得他只能紧紧地攥住缰绳,尽全力维持住身体的平衡,这样才不至于被奔驰的骏马给甩飞。
如此反复几次,他终于品出沈清盛根本不想跟他聊天,因此接下来的路他也一直保持着沉默。
应相宜其实考虑过自己要不要假装没稳住,从马背上摔下来,从而增加和对方接触的机会,但当他小心瞥到一边用轻功赶路的沈清盛的侧脸时,他还是放弃了那个念头。毕竟这条命是他自己的,没必要为了一百两金子去犯险。
进城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今天没赶上看黄昏,今天也不是一个适合欣赏黄昏的日子。因为今天的黄昏很平凡,天空乌蒙蒙的,看不见云也看不见太阳。而且今天他身边的人也不对,沈清盛此刻只希望夜晚快点来临。
当夜晚来临时,那些见不得人的魑魅魍魉才敢出来活动。沈清盛已经嗅到了阴谋的味道,因为他嗅到了血腥味。
也许是那晚在石观音魔窟里闻到的血腥味后劲太足,也许是最近他和花满楼待久了,因此学到了他那神奇的嗅觉,总之现在,沈清盛对血腥味十分敏感。
敏感到隔着一条街,他就闻到了应相宜所指的,说是他祖宅里传来的血腥味。
门前没有点灯。
这很奇怪。因为像应府这样的大户人家,一般每天不到申时,都会派人在门口点上两盏明晃晃的大灯笼,以彰显自家的富贵和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