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作者:放鸽子(300)

2020-07-10 放鸽子

    4.拟判

    一宗刑案如果录问时没有发现问题,检法时也没有发现问题,那么就转入下一个程序:拟判。我们以州法院为观察样本,判决书通常是由推官或签判起草的,他们根据推勘官审讯清楚的犯罪事实,以及检法官检出的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拟出判决书草稿。然后,这份判决书交给本州政府的法官集体讨论。宋朝实行连署判决制度,连署的法官类似于是一个“判决委员会”,州的行政长官——州太守(知州)则是委员会的当然首席法官。

    5.同职犯公坐

    法官们如果对判决书没有什么异议,就可以签署了。然而,签名意味着负责任,日后若是发现这个案子判错了,那么所有签字的法官都将追究责任。用宋人的话说,“众官详断者,悉令着名,若刑名失错,一例勘罚”

    当然,如果觉得判决不合理,也可以拒绝签字;倘若有法官拒绝签署,那么判决便不能生效。

    6.议状

    对判决持有异议的法官,还可以采取比较消极的做法——在判决书上附上自己的不同意见,这叫作“议状”。日后若证实判决确实出错了,“议状”的法官可免于问责。

    7.定判

    在所有负连署责任的法官们都签字画押之后,这份判决书终于可以送到州太守手上了,太守如果没有什么意见,便可以定判结案了。

    定判后,法院还需要向犯人宣读判决书,问犯人是否服判。犯人若称服判,案子才算结绝,可以上报提刑司,等候提刑司的复核。    从推勘官的工作完成开始,陆辞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在未表明真实身份前,就能探查到官衙里的情况。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倒也没闲着,很快在官署附近物色了一所合适宅邸,寻了牙人,直接签了三年的租约。

    陆辞定得快,付钱时也十分爽快,自使三方尽欢,尤其是那牙人,正为很是容易到手的这么一笔报酬乐得牙不见眼。

    对于陆辞的一些问询,他自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特别是说起那横行乡里的拦路虎王状时,更是滔滔不绝。

    陆辞笑眯眯地边听边点头,等牙人一走,就差了一健仆出去,对过往苦主一一进行查证了。

    房屋既已赁好,待其余下仆将其稍作清扫后,他便将客邸的房给退了,行李也尽数搬来。

    空置了许久的院落终于被人赁去,虽不奢华,但连雇佣的下仆的举止穿着都很是得体,一瞧就知家境殷实。

    再看那郎君,生得风流俊逸的好模样,让路人都忍不住扭头多看几眼。

    这使得陆辞在搬入的那日,几乎引来了整条街巷人的注意。

    在那些尚有小娘子待嫁的人家眼里,马车上除了被不断搬下的行囊、却无半位女眷这点,才是真正的难能可贵。

    只不知他本人是要在汾州久住,还是只为做生意方便而租赁的场地,自己却是要来来去去的?

    可惜的是,陆辞并不急于走访邻里,自然就无法为他们解惑了。

    他紧闭门扉,忙活刚搬完家的诸多琐务。

    汾州既是连通判都无需配备的小州,在各方面的条件,自然不比繁荣鼎盛的汴京,也不如密州。

    当然,利弊相随,好处自然也是有的。

    最明显的一点就在物价上,汾州较前两者都低上许多。

    陆辞在官署附近所租的这处院落,价格很是实惠,却比他在密州和汴京所拥有的宅邸加起来都宽敞。

    除了六间足够下仆居住的平房外,有前厅、正堂、新盖的耳房、厢房、偏远,房舍间的空地种了花草和几棵高大林木,还别出心裁地挖了小水池,养了几尾游鱼。

    走过小池和假山后,才是主人家的书房和寝室,显得很是幽静。

    唯一缺的,就是马厩。

    陆辞又花心思研究了一番四周地形,最后不得不承认,哪怕他想故技重施,用竹管引入自来水的做法,换在这,可是行不通的了。

    但他也不愿寻挑夫买水,而直接雇了工匠,向官衙做了申报后,就在巷口位置凿了一口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