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阙_作者:七月新番(104)

2020-08-29 七月新番

    当时关东地区盗贼横行,公孙弘认为应该禁弩,因为这种武器射程很远,威力极大,盗贼们持有弩机,在山林据险而守,让官兵很是头疼。

    但靠下棋上位的吾丘寿王,却跟公孙弘唱了反调,他认为:秦始皇统一后,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可是陈胜吴广和高皇帝,不是照样斩木为兵,揭竿而起吗?根子出在朝廷太过急狠的政策上,没收弓弩,对改善民间盗贼横行的状况没啥用,还会让良家百姓失去自卫的武备。

    这场辩论堪称汉朝版的持枪之争,最后汉武帝倾向吾丘寿王。

    刘彻当然不承认是中央政令出了问题,而是考虑到民间丁壮皆习弓弩,这让汉朝能直接征募大批弩兵弓兵,而不需要从头训练,是汉朝对匈作战的大优势。

    在后世的和平年代,国内禁枪是绝对正确的!

    但在烽烟频繁的汉朝,百姓习武是好事,不能因盗贼持弩作乱,轻侠白刃斗殴而因噎废食。

    因此,汉朝良家子弟挽弓持弩,纵马驰骋,简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既然有这么一大批现成的预备役,不用白不用,于是汉朝在律令里,鼓励边塞的百姓与吏卒一起御敌:

    “能与众兵俱追,先登陷阵斩首一级,购钱五万!”

    不只是斩首有钱,若追逐入塞胡人,将他们抢掠的牲畜夺回还给主人,还能得到其中一半作为报酬。

    于是敦煌郡的青壮,尤其是在烽燧服过役练过五兵,家里有马匹的良家子弟们。每每见到烽烟燃起,安顿好家人后,便带着伴当加入官军,与之一同御敌追敌,把这当成农闲赚外快的营生……

    “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力气,以射猎为先,故有诗云:六郡良家子,慕义轻从军……果然不是夸张啊。”

    任弘感慨道:

    “有这样的百姓,难怪会被称之为‘强汉’!”

    同时也有所醒悟。

    “我早上在集市时,还是太高看自己,也太小看他们了……”

    任弘看着越来越多良家子、轻侠们纵马抵达破虏燧,比正规军支援还快些,正是他们和中部都尉府的骑兵一起,远远吓退了匈奴人。

    “不止是吾等这些长城上的守卫,在保护塞内百姓。”

    “塞内的军民,也在用另一种方式,保护着我们啊!”

    ……

    更让任弘惊喜的是,一声马鸣后,一匹红色母马慢悠悠从西边沿着长城走过来,正是萝卜,它闲庭信步地回到破虏燧,仿佛只是饭后放出去散了会步。

    “好萝卜,你虽然是匹年轻的小马,却也识途啊。”

    任弘骑上了马,而还能走得动的赵胡儿、韩敢当已经站到了长城上。

    他们能看到,来自中部都尉的骑兵终于抵达了长城一线,骑士们皆着轻甲,头上戴着小皮帽,双腿紧紧夹着马身,背着弓弩,横着刀、矛,从各个隘口出塞,准备迎击任何胆敢近塞的胡人。

    但塞外匈奴人的大军,此时已经撤得干干净净,只在原地留下了一堆杂乱的马蹄印。

    还有一具被剥去赤甲,斩掉头颅后,孤零零躺在沙地上的尸体……

    任弘叹了口气,招呼二人道:

    “老韩,赵汉儿!”

    “吾等一同出去。”

    “将宋助吏,接回来!”    任弘他们出塞时,能远远看到,宋万的尸体孤零零趴在疏勒河南岸的沙地上,头颅已被匈奴人斩走……

    赵汉儿告诉任弘,匈奴也算首功的,虽然只赐一壶酒,远比不了汉兵斩胡虏首级的重利。

    不过光是敌人的首级,也足以夸功了,匈奴人和斯基泰人一样,都有个恶习,那就是用死人头骨制作酒器,当年大月氏王的头骨就被挖空镀了层金,成了历代匈奴单于歃血为盟的必备礼器。

    又有一项规矩,战争中谁能将战死的同伴尸体运回来,就可继承死者的全部家财,所以哪怕匈奴人走得匆忙,不少人还是扛起同伴尸体放到马背上,让破虏燧的首功起码少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