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比细君幸运,再嫁时,遇到了一个爱自己的丈夫,但过去二十年,即便元贵靡对她百般宠爱,可解忧一直在做噩梦。
解忧很害怕有一天,步了细君的后尘,被迫嫁给泥靡,被凌辱,被强暴,五六十岁还要为他生子,想向母邦求助,依然得到一个“从其国俗”的回复。
而现在,虽然长子让她失望,但靠着汉家将士的高呼呐喊,靠着任弘的千里驰援,靠着赤谷城外那把熊熊大火,解忧的噩梦彻底醒了。
她笑道:“大汉的御史大夫杜周不是有句话么?不知阿姊听没听过。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有些旧俗,就一起跟着死人见鬼去吧。
二十多年的隐忍与屈从后,她竟以一种自己先前也意想不到的方式,为细君出了这口恶气。
解忧没了杀气,恢复了往日的温柔,手指轻抚过细君的灵位,好似在为她擦拭那“居常土思兮心内伤”的眼泪。
“细君阿姊,现在乌孙国,轮到你我来做主了!”
…… 第329章 万王之王
“事情就是这样,乌就屠借道康居欲返回夷播海和七河,君侯现在派人去追恐怕也赶不上了。”
大战之后第七天,站在任弘面前的是粟特商人史伯刀,只是他今天没穿女装,头戴尖顶虚帽,衣裳则是翻领、对襟、窄袖,突出身体线条——不过史伯刀突出的是他挺挺的圆肚子。
几年前男扮女装剃掉的卷须又长出来了一些,据史伯刀说,他近来在康居国都赖水做生意,正好遇到了乌就屠带人北撤的尾巴,顺便报告了他花钱从那些人口中打探来的消息:
元贵靡还活着,只是部众尽失,翻越勃达岭撤往西域,如今天山为大雪所封,飞鸟难越,怕是要来年春天才能回乌孙来了。
同理,汉军也得来年才能撤离,新年恐怕要在热海过,幸好他们不过万余人,赤谷城囤积的粮食还够撑几个月。粟特人也愿意运送些食物过来——当然不是免费的,且先赊着,来年用丝绸这种硬通货交付就行。
而在听闻明日清晨,乌孙人将举行效忠仪式,迎来太后称制的时代时,史伯刀笑道:“这不算什么,与乌孙族类习俗相近的塞人、月氏,甚至出过女王!”
史伯刀给任弘和杨恽讲起他所知最著名的那位女王:
“距离乌孙不算远的卡斯披亚海(里海),是一个孤立的海,它的长度如乘棱船要航行十五日,在它最宽的地方则要走八日。在它的西岸是众山中最高大、最广阔的一座,而在其东面日出的地方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
“数百年前,那片草原有一个行国,名曰马萨格泰,习俗与如今的乌孙大同小异,统治者便是一位女王,名曰‘托米丽司’。”
“当时在西海之东,还有个庞大的阿契美尼德朝,统治辽阔的土地,支配众多财富,一财年的税收相当于五十万斤白银!”
说到白银史伯刀两眼发光,在大汉,银子只是用来铸造器物的普通贵金属,但在葱岭以西,却和金子一样,可用于铸币。
“阿契美尼德的统治者号称‘万王之王’,第一位万王之王叫居鲁士,不论是他出征哪个国家,那个国家的人民就一定逃不出他的掌握。于是他想得到马萨格泰,派人向托米丽司求婚,被拒绝后,两国就开战了。”
“战争最初,居鲁士取得了大胜,他残忍杀死了托米丽司的儿子,这激起了女王的愤怒,倾全国之力加以还击,搏杀无比激烈,最终女王胜了,阿契美尼德的军队大部分都死在那里,而居鲁士本人也在统治了二十九年之后战死。”
“托米丽司按照塞人传统,用革囊盛满了人血,然后将居鲁士的首极割下来,放到那只盛血的革囊里去,纵马蹂踊居鲁士的尸体。”
“据说她是这样说的:我现在还活着,且在大战中打败了你,但因你用奸计将吾儿虏去杀害,则战败的勿宁说是我了。然而我仍想实现威吓过你的话,将汝头用血泡起来,让你饮个痛快!”
史伯刀讲得绘声绘色,粟特人严格来说也是塞人从游牧转为农耕的后代,而在粟特人漫长的经商旅途里,沿途打发时间最好的办法,就是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