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采薇听得心惊,“俺答汗……答应了?”
三娘子说道:“俺答汗还没有做决定,但是,许多人都支持去母留子,孩子归俺答汗,我归阿多斯。”
丰城外,一个人坐在箩筐里,被吊着绳子放出城门之外,正是枢密院的院判丁巫,丁巫高举双手,表示自己没有带武器。
丁巫大声叫道:“我叫丁巫,是鄂尔多斯部的老朋友,我要见阿多斯!”
丁巫长的文质彬彬,看起来像个弱质书生,没有什么杀伤力,被带到了阿多斯的大帐。
阿多斯对丁巫以礼相待,用乳饼和奶茶招待他,“这一次没有烤羊给你吃了,上次从中原用皮子换来的粮食已经吃完,再这样下去,就要人吃人。我们这几个部落不想走别人的老路,通过自相残杀来抢夺粮食,与其自己人杀自己人,不如联合起来找俺答汗要粮,他们都说丰城有储粮,我们不想要杀戮,我们也没有背叛俺答汗,我们只想活下去。”
丁巫说道:“但是汗廷正在商议把钟金哈屯还给你,再随便搭一些粮食当嫁妆,打发你们退兵。”阿多斯没有料到来要粮食变成了要老婆, 忙不迭的澄清,“我要钟金哈屯干什么?我现在七八个老婆、十几个儿女都养不过来,那里养得起草原第一美女, 何况钟金哈屯怀孕了, 我本来就缺粮食, 怎么有余粮给别人养孩子!”
三娘子必须是俺答汗的三娘子, 否则她根本没有和大明合作的资格, 丁巫此时前来, 是为了保护三娘子和大明的利益,他当然不愿意看见三娘子被迫离开汗廷, 成为某个部落首领的妻室, 这样合作还没开始就要流产了。
丁巫说道:“可是钟金哈屯得宠七年, 树敌太多, 现在想要乘机咬死她, 俺答汗虽然宠爱她,但在现实面前,怕是要放手, 你能不能先退兵?”
阿多斯若是“怒发冲冠为红颜”的性格,早就在七年前被俺答汗戴绿帽的时候造反了,七年前, 他为部落没有反抗俺答汗,七年后,他同样不会为了钟金哈屯而放弃寻找粮食。
阿多斯摇头, “对不起,我做不到,我的部落在挨饿,每天都有人饿死, 何况,这次我们好几个部落联合起来找俺答汗要粮食,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要不到粮食,我们只能互相残杀。”
阿多斯又不是汪大夏,为了老婆可以什么都不顾,他脑子始终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丁巫从未遇到如此棘手的情况,短时间内,他也无法从关内弄到可以养活好几个部落的粮食,来解决危机,远水解不了近渴啊。
丁巫脑子转得像风车一样快,说道:“你莫要中了汗廷的离间计,你是部落联盟的首领,你们一起来要粮食,唯独你得到了钟金哈屯,其他几个部落首领怎么想?中原有个典故,叫做两桃杀三士,搞不好其他部落会和你打起来。”
阿多斯表示无所谓,“我对草原第一美女没有兴趣,我只要粮食。其他几个部落首领谁想要钟金哈屯,爱谁谁要,得到钟金哈屯的部落就必须少分粮食。”
阿多斯也把三娘子当成了一个用来分配的物件。
“你——”丁巫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挑战,巧舌如簧的他居然找不到说服阿多斯的理由了!
丁巫无奈之下,只得用过去的交情来拉拢阿多斯,“我效忠钟金哈屯,她不愿意改嫁,我要为她排忧解难。我和她都愿意尽力帮助你弄粮食,请你给我们一些时间。现在钟金哈屯在汗廷四面楚歌,都想看她从云端跌落,踩她一脚。我请求你手书一封给俺答汗,明确说要多少石粮食,我再从中斡旋。”
阿多斯迟疑道:“我写多少,就能给我多少?”
丁巫说道:“并不是,只是让俺答汗明白,你主要目的是粮食而不是美人。钟金哈屯再美丽也不能当粮食吃。为表示感谢,我和钟金哈屯会筹钱去大同买粮食补偿你的。”
一听说有粮食,阿多斯眼睛都亮了,“当真?最快什么时候能够弄到?大概能有多少?”
别说给粮食,就是给一座金山,丁巫也必须先把这个饼画圆了,说道:“跟和上次你用毛皮换的粮食差不多,我在关内有门路,飞鸽传书过去,最快五天能够给你一个答复,这五天,请你咬住要粮食不要美人,你得给我们时间。”
阿多斯按照丁巫说的提笔给俺答汗写信,“你得快一点,我的部落每天都在饿死人。”
丁巫将信件放在怀里,“我和钟金哈屯会永远记得你这个人情。”
阿多斯苦笑,“什么人情不人情的,你们不记仇就不错了。稍微有条活路,也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我实在被逼的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