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淩可不敢把功劳揽在自己一个人头上:“我就是打了个样,家里的小窑烧不到温度,还得工部的大师傅们改进。”
几名工部的大师傅们比赵淩更不敢居功,赶紧拱手:“赵四郎过誉了,我等不过是给您打打下手。”
士农工商,工匠地位低下。
但在普通百姓中,工匠的地位其实很高。
譬如说大夫,就是医匠。
另外就是工匠有一门吃饭的手艺,不用像农民那样看天吃饭,收入相对比较稳定。
家中要是有关系能送孩子去工匠那里拜师学艺,那是要好好庆祝的。
在京城工部那里挂了号的大师傅,还是能够参与水泥这种大项目的大师傅,社会地位已经很不错,出门在外也得被叫一声老爷。但在赵淩面前,他们可不敢倚老卖老。
人家那是真的有技术,新脑子比他们可好使得多。
他们现在掌握的技术来源于谁,谁让他们成为掌握了水泥烧制这门技术,从而让自己在工部的众多匠人中间高人一等,都是赵淩。
退一步,哪怕赵淩没这份技术,那也是太子跟前的人,他们敢怎么对赵淩?
本地官员们顿时对赵淩刮目相看,其中就包括周知府。
周知府笑道:“四郎的嘴是真严,在周爷爷家吃了那么多顿饭,竟然一个字都不说。”
“嘻嘻。”赵淩嬉皮笑脸,立马被顾朻掐了一下脸。
“认真点,一会儿还要说玉米的事情。”顾朻对其他人说道,“玉米也是他遣人弄来的。”
他让人弄来的,又不是他种出来的,只整理了一下玉米的种植生长记录,手上连土都没沾过几次,他懂个什么?
赵淩腹诽,感觉过来给米希跑腿,还不如在家写作业。
另外一点顾朻没说的是,他这次带来的牧草的种子,也是赵淩弄来的。
要说玉米还有迹可循,那牧草真的犹如天降。
要知道赵淩三岁之前,就是个养在家里的庶子,家门都没出过几次,哪里能弄来什么新种子?
偏偏他有,还在大冬天种了出来。
现在问赵淩三岁时候的事情,赵淩自己怕是也记不清楚了。
能怎么解释呢?
只能是祥瑞!
嗯,等他登基以后,他也要把赵水灵放在御书房里。
赵淩不喜欢这种枯燥的政务工作,他更喜欢在田间地头作坊琢磨各种有趣的东西。
不喜欢归不喜欢,真让他参与其中去讨论去提意见,他都能完成得很好。
毕竟他也算是在御书房里成长起来的,听都听会了。
他也没表现得太过老练。
这次过来,主角是太子,他做点辅助工作就得了,真的什么事情都让他来干,他还不如在家写作业。
嗯,等会儿去三姑姑家看看表哥们,不知道上次布置的作业做完了没有。
等送走了周知府等一干人,赵淩把米希画的图给顾朻看,想起来米希的嘱咐,很随意地对闻公公说道:“闻公公,让人帮我买点笔墨纸。”
闻公公都不需要请示顾朻,立刻让人去采买,回来问他:“你什么时候回去?我让人给你一起送去。”
赵淩还没开口说话,顾朻说道:“一起用过晚膳再走。”他看着眼前的舆图,问,“巩盛现在也在军营?”
“在的。”
顾朻没犹豫:“晚膳后,我跟你一起去军营。”
赵淩立马一下蹦起来:“那你先看着,我去我姑姑家一趟,一会儿就回来。”
顾朻看他跑得飞快,赶紧吩咐闻公公:“找个人跟着,别又走丢了!”
闻公公赶紧领命而去。
这小祖宗,对自己的方向感一点数都没有,在城里已经走丢了好几次,郊外更不用说,考察个玉米地都能考察到另外一个山头,偏偏还爱自己一个人乱跑。
顾朻当天跟赵淩一起去了军营,叫上了米希、巩盛、余将军、李少保等人一起讨论米希画的舆图。
在这个人口紧张物资更加紧张的时代,国家养不活太多的职业军人。
完全脱产,专注于作战训练的精兵,数量比一般人想象中要少得多。
大虞各地边境驻军动辄三五万,多的像凉州那样的边境驻军有几十万,但其中真正能打的精兵,人数也就一万多。
这个比例已经非常非常高了。
剩余的军队不是不能打,而是没那么能打,也就是比草台班子强一点,但不多。
现在粮食产量,不管种什么粮食,亩产也就是两百到四百斤,有些自然条件不好的地区,只能种植类似荞麦这样的粗粮,亩产可能就几十斤。
税收不可能把地里的产出全都收上来,得给农民留出不说吃饱饭,至少也是饿不死的粮食,以及来年的种粮。
收上来的粮食,经过蹭蹭盘剥/合理损耗,送到一个个具体的士兵手上,能够剩下多少?
练兵,伴随的是大量的体力消耗。
肉蛋是必须跟上的。
另外还有这个年代最费钱的军种——弓箭手。
弓箭的磨损和损耗极大,都是钱。
这样培养出来的精兵,上了战场可不会百分百都能活着回来,是有损耗的。
哪怕活着回来了,缺胳膊断腿也已经丧失了战斗力。
像这次巩盛带队出来的百骑,是一人两马的配置。
太子顾朻的亲卫三百人,同样是一人两马。
这么一支四百人的队伍,在梁州城外的山林里,已经可以横行无阻。
赵淩跟着开会开到一半就撑不住睡着了,剩下他们说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后来大概是开完了会,赵淩好像记得自己被叫醒,迷迷糊糊坐上驴车,被送回了营房。
过了五天,赵淩琢磨着吃嫩玉米的时候,顾朻带着人马出去“划线”。
“咦?我被丢下了?”赵淩听到消息太过惊讶,手上一个用力,真的掰下了一根玉米。
出去团建竟然不带他!
“哎!”来福看到像是一下掰在他身上,“你怎么把玉米给掰了下来?还没长好呢。”
还好是在自家院子里,没别人看到,不然又要被弹劾。
掰都掰了。
赵淩干脆把玉米叶子层层扒开,露出里面一排排整齐的小玉米粒。
这一穗玉米大概有赵淩的手掌长,白的粉的紫的颗粒排列紧密整齐。
赵淩用手轻轻掐了一下,破开的玉米粒爆浆,直接滋到他脸上。
“啊。”
“喵喵喵!”
抹布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站起来扒住赵淩的裤腿,嚷嚷着要吃。
赵淩把玉米掰断,自己试着啃了一口:“嗯,甜的。”然后把一小半给抹布。
怎么像水果玉米?
他只是悄咪咪把空间里的玉米和从京城带来的玉米种子混了混,还混成新品种了?
抹布闻了闻,小心翼翼用牙轻轻嗑了一口,吐掉了。
98号汽油猫猫,拒绝添加95号汽油。
赵淩就一个人蹲在玉米地前啃了一穗生玉米。
结论是:“太小了,再长几天。”
然后他第二天又掰了一根玉米,空间里的,蹲在玉米地里背着人跟抹布一起吃。
等来福发现的时候,只剩下一根玉米芯。
来福看了看小儿胳膊粗的玉米,很想也掰一根尝尝。
不不不,院子里满打满算就一亩多点的玉米地。
算了,摘玉米不行,还是去摘辣椒。
梁州温暖的气候,让作物成熟的速度飞快。
从第一个辣椒变红之后,菜园子里的辣椒就像是开启了什么竞速模式,飞快地红成一片。
常禾每天摘一点,根本摘不完。
他们摘下来晒干串成串,像晒柿饼那样挂在屋檐下,或者学本地做泡菜一样把辣椒泡起来。
辣椒的辣味很特别,刚开始吃的时候很多人都不习惯,但搭配梁州本地的酸口食物,做成酸辣口,就非常开胃爽口。
尤其是天气飞快变热,酸酸辣辣的口味更加下饭。
常威和来福只要空下来就在弄辣椒和辣椒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