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会不会太巧合了点?她才向伙伴门宣告要到伦敦出公差,那苦追她未果最后成为好友的鞋厂老板,却包袱款款到机场和她来个“不期而遇”!什么?有没有搞错啊?!他们不但搭同一班飞机还住同一家酒店?!唉,算了!身处异乡有个好友相伴也不错,只不过有件事倒让她挺尴尬的,这男人是不是忘了她已名花。有主这回事啊?不但心疼她脚丫子冻伤专程带雪靴送她,还大胆的在她当回札送他的围巾上,绣上FOREvERL0vE……......
在埃及古墓中出生、神秘部落中长大, 就连「Discovery」都得对她甘拜下风, 妈咪说要让伯父第一眼就很「震撼」, 那她穿着酋长送的印第安服去拜访, 够让人感受她的诚意了吧? 况且堂姊说这叫流行,要她继续In下去, 捧得她像是人见人爱的到处受欢迎, 可为何伯父见到她像看见鬼, 还立刻把她打包进女子学院好好管教? 明明同学见了她的打扮都说赞, 偏那没礼貌的家伙竟说她一身土味, 还誓言为了学校荣誉非要改造她, 呸!什么俊帅有能力的代理执行长, 根本是顶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