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爱拉她的辫子, 又霸道的摧毁她辛苦堆起的沙丘, 可是,是他自己要求要做她的新郎的, 还允诺绝不会像她爸爸妈妈一样丢下她自己上天堂的说, 结果,国小一毕业,他就食言而肥,不再来找她玩! 害她伤心难过了好一阵子。偏偏她就只中意他一个, 每天准时的在七点十分守在大门口, 等他的轿车从她的面前呼啸而过,就为了看他一眼! 今天她错过那重要的一刻,没看到帅帅的他已经很郁闷了, 没想到一到学校,竟听到青天霹雳的消息―― 她表弟居然自信主张的将她年幼无知时写的情书交给他, 完了,完了,这下真的完了! 以后她哪还有脸......
她早忘了快乐是什么?自从发生那件事后,她逃到美国,逃到了这间小小的儿童书店,乖乖的每天准时上下班,吃饭时间一到,就制式化的送东西进嘴巴里,补充能量,原以为自己会像个机器人一样过完这辈子,没想到在非常偶然的机缘下,她只不过是尽责地动手清清书柜,竟碰到一本她若知道后果就绝不会碰的《汤姆历险记》,就这么阴错阳差的认识了一个超级电眼男,才第一眼,就被他迷昏了头、拐走了心,让她忘了悲伤的过往、挣脱一切束缚,放肆的和他爱一场,而梦幻般的快乐似乎又回到她的生命里,只是她忘了,命运超爱捉弄人,当快乐之后,通常就是痛苦的深......
她只恨不能生在古代、长在古代,瞧瞧只要是古的、老的、旧的东西都好美、好吸引人、好有魅力,害她以前常会不小心就败家一下下,将昂贵的古物买回家,花的当然是爹爹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