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现在才相信?那你以前认为我是什么?”
“痞子。”
“那现在呢?”
“有魅力的痞子。”
……
回到家门口,彼此话别,熟饭笑着对我说:“米,那个促销小姐不是祝我们有个愉快的夜晚吗?我们是不是不要辜负了这个祝福?”
我笑咪咪地问:“熟饭先生,今晚的火锅你吃得还高兴吗?”
“高兴高兴。不要自己出钱的东西,吃起来当然高兴。”
“这不就证明我们已经有了个愉快的夜晚了吗?”
“我想要双倍的愉快。”熟饭的脸皮厚得有些不像话。
我没好气地一脚踹过去,他机灵地躲开。
“快乐太多,会乐极生悲的!晚安。”
*
如果仅仅因为熟饭对我说过几句不正经的话,就认为他对我有意的话,那就错了。因为第二天晚上,他带了一个漂亮的女人来我家做客。那女人我也认识,并且很熟,熟到我见到她时,都只能小声地说话,因为她正好就是我们公司的中方代表,我的偶像——李莎。
如此完美的女人,让阿彩恨得咬牙切齿,她中途回到房里换了一套自认为最棒的衣服,另外又补了个让自己看上去嫩点的彩妆,折腾了半小时才重新站在李莎的面前相一较高下,然而阿彩还是输得一塌糊涂。
李莎身上那种与身俱来的高贵让人窒息,甚至衬得一旁的小痞子熟饭也比平日顺眼多了。
我终于相信“近朱者赤”这句话。
客厅内的气氛雷光电闪,阿彩的每句言语看似客气,而实际上句句带刺,而李莎都能够不动声色地将所有的危机化于无形。
我在一旁看得叹为观止。
“怎样?”熟饭暗暗问我。
“阿彩的‘笑里藏刀’虽然用得巧妙,但李莎的‘凌波微步’却更胜一筹。人生果然处处是江湖啊。”
第二十二章
也许是武侠片看得太多,我喜欢用江湖来形容这个刀光剑影的社会,而世人则是在江湖中飘dàng的三教九流。
大家都说江湖险恶,在我看来,这种险恶只属于功成名就的英雄儿女和那些成天想着扬名立万没事折腾自己也折腾别人的剑客。
类似于我们这种丢到人群之中很快就被淹没不见、并且胸无大志得过且过的无名小卒,江湖还是太平的,那些血雨腥风的事qíng,虽然见得到,却沾不到。
以李莎的成就与地位,她应该属于峨眉派掌门,至于阿彩,比较像那种整日里惹是生非生怕别人注意不到她的三流门派的小弟子。
阿彩是勇敢的,虽然明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胜算的机会,却依然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让我有点不忍心看下去。
“可惜,真可惜。”我摇头轻叹。
“可惜什么?”熟饭问。
我看着依然在与阿彩过招的李莎,那份笑傲江湖的霸气让我折服,钦慕不已:“多好的一朵鲜花啊!怎么就cha在你身上了呢?”
“因为我比较肥沃。”熟饭洋洋得意地回答,完全忽略掉我语中的讽刺之意。
阿彩在做最后的困shòu之斗:“李小姐在哪高就呢?”
“谈不上高就,说白了也只是一个替公司卖命的职员。”
李莎的谦虚让阿彩误以为找到了对方的破绽之处:“像李小姐这么漂亮的女人,公司的老板应该会特别照顾你,不忍心让你累着,工作一定很轻松,就跟花瓶差不多,摆在那里就好了。”我拚命朝阿彩使眼色,希望她嘴下留qíng,免得回过头来伤到的是自己,然而她却没有看见。
“我每天的工作量的确不是很多。”李莎笑着回答。她的工作量怎么可能会多?手下的那帮jīng英全是她jīng挑细选出来的,个个能gān,她每天所要做的事qíng就是在办公室看看报表,然后拟定出各项计划,让下面的人替她跑腿。偶尔出门一次,也不过是坐在咖啡厅或者酒楼里与人边吃边谈,惬意得很。
一个成功的管理者,就好比站在舞台上的指挥家,虽然看上去是整个乐队中最轻松的一个,却是这个乐队的灵魂。
阿彩以为对方真的是一个花瓶,开始有些炫耀地抱怨起来:“唉,李小姐的命真好,不像我们这种辛苦命,我在公司呆了三年才混了个组长的位子,每天既要跑客户,又要管着那几个属下别犯错,累得我觉得自己老得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