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住在中山路的世纪豪庭。”沈凌星察觉到小语似乎误解了什么,于是报出顾墨笙的住处。
世纪豪庭?!
小语好歹也是建筑系毕业的,锦城名号最响,由盛世地产开发的住宅区——世纪豪庭,大三的时候,教授安排他们全班同学前去观摩过,虽然只是在门外逛了一圈就走人了,但是地理位置小语还是清楚的。
以小语上班的公司——绿意地产为起始点,顾墨笙住的世纪豪庭是往左走,而小语住的城中村是往右走。从时间上说,世纪豪庭到公司要三十分钟,而公司到城中村开车要二十五分钟,以此计算,顾墨笙每天要开将近一小时的车到她家楼下,然后再花费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接她到公司。
他那么忙,又掌管着企业的经济命脉,每天一个半小时足够他处理很多的事qíng,或许还能达成上百上千万的jiāo易,但是他竟然心甘qíng愿的把时间làng费在她身上!
他对她,是不是太过用心了。
思此,小语的心弦被拨动,不禁又再一次被顾墨笙的贴心、用心感动了!
第三十章:同眠
领悟到顾墨笙的心意,小语心里筑起的高墙瞬间倒塌了一半,虽不能说心里的领地全部被他攻下,但对顾墨笙,她的内心里少了些抗拒,多了些柔qíng。
“沈医生,麻烦你在前面的早餐店停一下。”小语潋滟的目光瞟向车窗外,锁定前方不远处的早餐店。
“要给大哥买早餐?”沈凌星问。
“嗯。”小语大方的点头承认。
看来自家大哥的用心付出还是有回报的!
沈凌星眼眸亮光闪闪,没再多啰嗦,方向盘一转,银色的劳斯莱斯停稳在早餐店门前。
小语率先下车,沈凌星随后也走下车,跟在小语身后走进店内。
“小姐,要吃点什么?”见小语走进来,老板娘热qíng的招呼道。
“请问你们店里有什么粥?”
小语不知道顾墨笙喜欢吃什么,但是他感冒了,要吃清淡点,所有粥是最佳的选择。
“有玉米粥、牛奶燕麦粥、青菜ròu末粥和香菇jīròu粥,这是菜单,你看看!”老板娘边报粥名,边把菜单递给小语。
“那各要一份青菜ròu末粥和香菇jīròu粥,不要加葱花和香菜,还要一杯玉米汁,都打包。”说着,小语突然想起沈凌星在一旁,不由问,“沈医生,你吃早餐了吗?要不要给你买一份?”
“我吃过了。”沈凌星剑眉微挑,有些讶异小语竟然知道自家大哥不吃葱花和香菜。
老板娘的动作很利索,只三分钟,她便把小语要的东西打包好。小语接过东西,刚要开口问需要付多少钱,就在时候,一张红色的毛爷爷在她眼前飘过,随即一道温润好听的嗓音响起,“不用找了。”
老板娘看着沈凌星手中的毛爷爷,双眼冒着金光,很是高兴的伸手接过红艳艳的人民币。
太làng费了,一百块都可以买三份她买的东西了。
小语本想叫老板娘找钱的,但见她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小语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嫂子,走吧!”
小语跟在沈凌星的身后,挺拔的背影,一身贵气,他跟顾墨笙一样,都不缺钱!而她呢,一张百元人民币就能让她心疼上半天,单从金钱观这一方面,她跟他们就有天差地别的差距,更别说其他。她跟顾墨笙真的合适吗?
小语心里多了个问号!
世纪豪庭内分别墅区和单身公寓区,能在住里面的人,都是锦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各方面管理都相当的严格,出入更是要出示住户证,而沈凌星则驾车一路畅通无阻,三五个保安站在小区门口,却没有一人拦他的车,要他出示证件。
银色劳斯莱斯开进单身公寓区,沈凌星领着小语走进电梯,直上十二楼。
叮咚,叮咚……
沈凌星按响门铃,很快门被打开,顾墨笙的俊脸出现在小语的眼前。
与以往不同,他此时不再是西装革服,他身穿着一套灰色的休闲服,帅气不减,更显年轻俊朗。
“大哥,嫂子知道你身体不适,给你买了爱心早餐!”沈凌星提起手中的早餐在顾墨笙的眼前晃了晃,然后走进屋内。
顾墨笙没想到小语会来,两人的眸光在空中相撞,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qíng愫在两人的心里晕开,划过一道淡淡的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