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牢笼_作者:感悟生活(189)

2017-03-16 感悟生活

  不知刘律师是否意识到我的不快,打圆场说:“程总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否则也不会有这场官司了。我们还是跟他商量一下开庭的细节吧。”

  “铁证如山,开庭结果我倒是一点都不担心。”赵律师一副胜算在握的样子。

  我抓紧询问自己最关心的问题:“法院拿到证据之后,会不会迫于上层的压力,故意把证据处理掉?”

  两位律师异口同声、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刘律师进一步补充说:“法官的素质是很高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都不错,犯不着冒这么大的风险。法院取证在公司留下了凭证,我这里又有公司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场取证的证明人,以及当事人的笔录。这个证据已经不可能灭失了——除非我们两个律师都被他们抓起来了,相信临江市没人有这个胆量。”

  我又问:“法院拿到证据之后,是否会通报检察院?”

  刘律师说:“那是肯定的。任何刑事案件,辩方若拿到有用的证据,法院都会通知检察院,复杂案件开庭前还会有一个jiāo换证据的程序。”

  我担心地问:“证据一jiāo给检察院,所有人都明白案子不成立了,那样检察院会有什么后续动作?”

  “已经起诉到法院,就由不得检察院怎么办了。”赵大律师仍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事实证明,他对我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相当不专业的。

  我充满期待地问:“估计何时能开庭?”

  “我们也在等法院通知。”刘律师说。

  “法院最长多久会结案?”

  刘律师回答说:“通常一个半月就应当结案。”

  我不放心地追问:“我这个案件不能按通常qíng况考虑,刑诉法对审理阶段的羁押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刘律师翻开手中的刑讼法,找到相关规定,对我说:“一审阶段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加起来就是二个半月。如果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以内,这样就是三个半月了;移送人民法院后,重新计算期限,再加最多二个半月,全部加起来就是6个月。”

  我无可奈何地说:“那我就耐心等待吧,反正再怎么拖也就不到6个月时间了。”

  145、收到撤案裁定书

  第六卷 撤诉再侦查

  第一章 绝望使我浑身颤抖

  145、收到撤案裁定书

  自律师会见之后,我便开始苦苦盼望着开庭的日子。

  我掐着指头计算开庭的时间,起诉书上面的日期是2002年8月1日,我是隔天下午签收的,按刑事诉讼法规定,正常qíng况下法院应该在一个半月时间内判决。我在监房中一分一秒地数着漫长的日子,好不容易熬到了9月中旬,一个半月的审理期限过去了,本应审结的案子连开庭时间都没有确定下来。按常理推测,即使二中院向市高院申请了一个月延期时间,也应该定下开庭的日子了,除非检察院申请补充侦查。

  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多时间,据我观察,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后,通常10天左右法院就会告之开庭时间。象我这样过了一个半月的审限,法院还未确定开庭时间的绝无仅有。

  由于法院开庭时间迟迟没有确定,监房里所有人开始对我的说法深信不疑——律师申请法院调取到的证据,足以推翻检方的全部指控,检察院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局面,但绝对不会轻易罢手认输。

  随着天气一天天转凉,我原本乐观的心qíng也变得一天天yīn沉起来。想到对我这么单纯的指控,在我拿出那么清楚的证据之后,却迟迟无法获得释放,一种不祥之兆在心里慢慢的扩散开来。

  2002年10月14日,伴随着下午5点下班时间的到来,终于熬过了法院延期一个月的最后审限,我既没有被释放,也没有接到法院开庭的通知。毫无疑问,案子已经由检察院申请退回补充侦查。这一晚,我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各种可怕的念头轮番涌上心头。

  我在胡思乱想的万分痛苦之中,又熬过了一个多月。

  2002年11月21日下午四点钟左右,管教开门叫我:“1814,提审。”

  管教开门之后,轻声对我说:“法院来人,送达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