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牢笼_作者:感悟生活(40)

2017-03-16 感悟生活

  孙明海这样做,难道真的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吗?孙明海与我过去是朋友,现在如此卖力地告我,引起了我的怀疑。据最近我们委托律师调查,他的信达公司是1991年成立的,股东单位北京中农信公司早已撤消,所谓挂靠临江市社科院也是假的,实际上是他的私人企业。信达公司从未进行过国有产权登记,上报财政部的国有产权登记证,是为了蒙骗我方和国家有关部门,在临江市国资委临时办理的。现在看来,孙明海是通过其妻子在临江市国资委任处长的职务便利,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没花一分钱,就接收了东南公司这样一个15亿元总资产的大型国有企业。这就理解为什么如此利令智昏,yù置我和东南贸易集团于死地。他这样做,绝不是因为在jiāo接程序上输了一着意图挽回面子,而是尖锐的利益冲突,是一场公与私、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三、相信检察机关定能秉公办案,不会成为某人谋取不当利益和发泄私愤的工具。

  检察机关对我和公司展开大规模调查后,一时谣言四起,已经给我本人和企业造成了严重伤害。我们在江苏南京有一笔欠款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并qiáng制执行,本来4月份可以拿到抵押的房屋产权证,因为你们派人去取证的qíng况被泄露出去,现在被执行人出现反悔,拖延办理有关手续;万豪花园工程正进入紧张施工阶段,因工程负责人陈昌基被刑拘,一度工程建设被迫停工,至今尚未恢复正常;孙明海和华贸东南公司几名被辞退职工,更是到处散播谣言,向公司有业务关系的银行领导写信,说临江市某领导已有批示,马上要把我抓起来,贷款再不收就收不回来了。同时,办案人员找了公司一批领导和中层gān部谈话,为我们这个案子现在你们刑拘了三人,对公司职工及其家属造成了巨大心理压力。公司副总裁钱文韬被刑拘,其母亲闻讯当场晕倒,家属曾多次找公司领导哭诉。公司现在笼罩在一片恐惧之中。

  孙明海和他的手下到处chuī嘘,办案人员手中有领导批示,手上有尚方宝剑,奉命行事,即使搞错了也不怕;领导gān部没一个是gān净的,先把他身边的人抓起来,不信搞不到我犯罪的证据。如果是这种办案方式,则与我们熟悉的司法机关办案重事实、重证据的做法绝然不同,这使我十分担心。我确信有某位市领导对此案做了批示,要求检察机关从严查处,但我同样相信没有哪一位领导敢于明确批示下面违法办案。

  记得大约是去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召开全国检察长会议,座谈检察机关如何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当时我刚好旁听了这个会。大家一致意见是,国企改革错综复杂,触及各方面利益,对改革者的举报有真有假,在依法办案时,要把对企业领导和企业的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采取qiáng制措施尤其需要慎重。我个人认为,任何经济犯罪都会留下蛛丝马迹,只有不敢查的问题,没有查不出的问题。检察机关既然已经对我展开侦查,我坚信办案人员一定能够秉公执法,重视证据,尊重事实,不会成为孙明海谋取个人利益和发泄私愤的工具。

  我要qiáng调的是,我提出这些担心,丝毫不意味着我要跟办案人员过不去,今天到这里来也不是讨一个说法。相反,作为一名有一定级别的党员gān部,我清楚地了解,一是目前我国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问题,法律对*的保护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二是我知道每年都有不少因办案人员立功心切造成的冤假错案,甚至发生极个别公报私仇、司法*的个案,慑于这一残酷事实,我不会拿jī蛋碰石头。这是我的肺腑之言。我不希望这些肺腑之言促使办案人员非要从我身上找个说法,只希望此事尽快了结。

  以上不当之处请指正。我愿意就你们提出的一切问题,作出如实回答。

  027、形似审讯的尴尬会见

  这份《谈话提纲》后来我附在给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的qíng况报告中,一些律师认为这是我之所以被长期无罪关押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我坚持认为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这起冤案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从自身角度反思,我的确存在用人不善、小金库取款手续不严谨,特别是事发后为保护方方面面的朋友,我让曹志雄、姚丽、刘心宇修改和毁灭有关证据,以及让姚丽为我借钱入股的事撒谎隐瞒,加深了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我有罪的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