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不敢和她正面冲撞,于是派了小流上场。我把她堵死在胡同里,小流嗷呜大叫一声就勇猛地冲上去和猛女玩命。我自己则捂住眼睛在旁边等待血雨腥风刮过。
就这样,震惊T城的“6?12——人咬狗,狗咬人”惨案发生了。
等我把蒙着眼睛的手放下来之后,猛女衣冠不整,挂满血痕地站在血泊中,显然是用尽了全力与小流相搏相杀,连站都站不稳了。然而,她终究还是打赢了我的小流,只见她一口吐掉嘴里的狗毛,擦掉鼻血,昂起头,以胜利者的姿态,一瘸一拐地走向辉煌的夕阳。
而我的小流,它……它凄惨地倒在地上,已然弃我而去,最人神共愤的是,它的屁股上少了好大一撮毛,是和猛女搏斗的时候,被杀红了眼的猛女一口咬掉的。
我对着屁股没毛的小流抚尸痛哭,并且对天起誓,从此不吃狗肉。
虽然,斯狗已经归位多年了,但我常常还会在梦里想起它憨态可掬的模样,它的小眼睛大胖腿和性感的眼屎。
还有秃了毛的屁股。
我发誓,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么有型的大狼狗了。
就这样,我带领双龙帮在T城各大初中部兴风作浪,等我的帮派扩充到一百人的时候,我率领那群杂鱼又找到了那个猛女,兄弟们一起涌上去,用人海战术成功放到了猛女,替小流前辈报了血海深仇。
我拎着从猛女身上拔下的一把胸毛,在小流生前用过的狗粮盆边火化。我站在焦臭的烟灰前泪流满面,直吸鼻涕,心里却倍感宽慰:我的小流终于可以瞑目了。
就这样混乱地一晃三年,我这个不学无术的混混被老爸花钱送进了T城著名的西高。
进入高中后总算收敛了不少,主要是我认为镜子里那个清瘦挺拔的少年已经拥有了非常充足的江湖经验,作为开创了T城小混混新纪元的长老,我应该金盆洗手,准备成为后辈流氓们口耳相传的一段神话了。
可是消停下来的我却发现一件比“6?12——人咬狗,狗咬人”惨案还要沉痛的事实。
那就是——他妈的,我好像喜欢男人。
为了确定自己的性向,我去了AMORE:一家建筑极具意大利风情的著名Gay吧。
这一去可不打紧,我简直像掉进厕所里的小狗,久旱逢甘如鱼得水。
我的长相并不阴柔精致,跟酒吧里跳钢管的小妖精们根本没得比,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还会受同性欢迎,在AMORE坐了半小时,有五个男人来和我搭讪。不过我并不是很渴望立刻找个男友,而且他们也都不是我的菜,我便一脸假笑地拒绝了他们。
我的挑剔引起了更多人的注意,人们对得不到的东西总会垂涎三尺,这跟吊着胡萝卜催促驴子上路是一样的道理,所以,我很快成了T城圈子中小有名气的人物。
我花了一定时间用来学习这个禁忌圈子的规则与潜规则,当我觉得自己已经适应这片灰暗的时候,我和一个男人上了床,草率地完成了我的初次。
那个男人的脸我都快记不清了,只知道他是个俄国人,来T城做生意的,年纪大得可以做我叔叔,但他很有气质,长得不赖,保养得也好,最重要的是他有个让我油然而生亲切感的中文名字:小流。
那天我酒喝高了,拉着他的手就小流长小流短地絮叨起来,絮叨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什么“我好想你”“我再也没见过比你更帅的狗了”。
这个瘪三俄国佬中文很差,愣是没听懂我是在缅怀我家的大狼狗,还以为我对他爱得死去活来,于是我们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发生了关系。
半夜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我靠在枕头上,突然有种被遗弃的感觉。后面痛得厉害,敏感的私密处好像仍旧有火热高潮存在,可我知道那只是错觉而已。
仅此而已。
床单上是欢爱过后留下的痕迹,我赤着身子蜷在床头抽烟,一根接着一根,直到鱼腹破晓,晨曦乍泄。
金色的初阳像纤细的雨丝飘进了昏暗的房间,我注视着这些阿波罗的头发,想起老爸给我起的名字叫祝霖,他的意思是“带着祝福的雨”。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柔和得近乎可笑,但是我接受了它。
祝家上亿的巨资家产和这个名字是密不可分的,因为我是祝霖,祝家的长子,所以这些现在属于我父亲的东西,以后都会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