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摁着我的肩膀,漂亮的琥珀色眼睛里映出我紧张得一动都不敢动的傻样,我就像个白痴似的不争气地瞬间涨红了脸,看着他低着头,慢慢贴过来。
被他完美的唇型覆盖包拢的时候,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做梦一样。我曾经幼稚的以为接吻是一种简单的肢体接触,并不包含太多的感情。可是现在我明白并不是这样,当被真心爱着的人亲吻的时候,无论你有多充足的经验,都会变得紧张生涩,只是短暂的接触,就足以让你窒息。即使他不是你的初恋,也足以让你重温每一寸初恋的细节。
在程维之前,我从不知道嘴唇的语言是那么丰富。唇纹的契合,唇上的温度,柔软的触感。
它们都向我诉诸他的心意,那么真实细腻。
直到他放开我,我才想起应该喘气,我们彼此都有些不好意思,脸颊烧烫,不敢正视对方。
他抱着我,下巴抵着我的肩窝:“小霖。”
“嗯。”
“……我喜欢你。”
明明是这样温暖的句子,却听得我心脏揪疼起来:“……嗯。”
“我喜欢你。真的。”
我突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更用力地抱紧他的腰,吸了吸鼻子:“嗯,我知道。”
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可是越喜欢,心里的慌乱就越厉害。总害怕会抓不住眼前的那个人,害怕他哪天会突然离开。
我所能做的,只是这样具体地拥抱着他,用力拥抱着,紧紧的,不放手。
后来回想起来,我会觉得自己当时或许是预感到了未来的别离,才会如此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时刻,想要抱着他,哪怕多一秒也好。
不久后,程维在一次自习课上告诉我,那天他之所以会这么早来学校,是因为他和他爸吵了一架。班主任给他爸打电话,家长和老师合力劝说程维别再和我相处,但是程维听不进去,争执之后干脆直接回了寝室,图个耳根清静。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外头阳光正好,鸟儿叽叽喳喳的,在枝头蹦跳。
程维握着笔,笔尖悬在练习本上,好像在思考题目,但他顿了好久,一个字也没写,却对我说:“……小霖,我不会听他们的。我的主意没有人能够替我决定,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以后也不会变。”
他的左手在说话的时候握住了我的,很用力很用力,好像要把我捏碎一样。我虽然觉得痛,但是没有动,就这样和他十指交扣着,我能感觉出他是在用这种方式向我证明他的决心。
我能感觉到,真的。
“你要相信我。”他说。
我用力点了点头。
“要相信我。”
“嗯。”
我们这样的感情,能给对方的承诺实在是太少了,所以我和他紧紧握着对方的手,一遍一遍无意义地低声重复这样的对话。不知是不是因为他握的实在太过用力,到最后,我的眼眶都开始微微发红。
然而我依然没有把手抽出来,就像他想要证明给我看;我也想告诉他,我是真的、真的愿意相信他。
偷来的东西往往是最能俘获人心的,所以才会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种古话。人有时候,就是那么犯贱。
我和程维,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偷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们的感情就像下水道里的老鼠,见不得人,也见不得光。
我们在涂满半屋阳光的体育器材室里接吻,在课桌下汗涔涔地握住对方温暖的手。我们在操场后面的绿荫下拥抱,在宽阔无人的天台上一起傻乎乎地看着太阳慵懒地沉入地平线。夕阳将天空染成斑驳的橘黄,火红,抹的世界一片霞光。
即便只是和他在教室里,就着同一碗泡面吃的唏哩呼噜,我也会觉得,这其实是用再多钱也换不来的幸福。
有时候吃着吃着,我就忍不住被他那细腻漂亮的侧脸迷的神志不清,叉子差点往鼻孔里送。
我都不敢相信,这样一个又酷又帅的大美人竟然是属于我的。他是我的爱人。
“干什么?”他吃面的动作停了下来,有些疑惑的望着我,“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
哗,连皱眉的样子都这么帅,老子真要被他迷死了。
他见我嘿嘿傻笑着不说话,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我脸上有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