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错了,她不该在发现了想挖苦李庆江不但是不可能的,还只会被他笑话自己都27岁了还没有人敢要之后,还不立即给这个没风度、小心眼的男人一巴掌,而是恼羞成怒地仗着自己酒量好,非得拉着他拼酒,妄想让他喝到胃出血再进一回医院,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有后来的酒后乱xing……
酒后乱xing——最令熊小乐感到委屈的就是这个,第二天早上发现出大事儿了之后,李庆江居然一口咬定是她玷污了他的清白,证据就是他还是处。男。
最可气的是,在一向以输人不输阵为信条的熊小乐吼出了那句“我也是处。女好不好”之后,李庆江竟然还敢怀疑,直到发现他自己的那啥上和被褥上都是血迹才肯低头认罪。
最夸张的是她要报警,告他qiáng那什么的时候,他不但完全不害怕,还一脸懊恼地诬陷她,说肯定是她先主动的。
她怎么可能主动!她只是梦到了一只毛松皮滑、脸上戴着和李庆江一模一样的眼镜的金毛寻回犬。她上去摸了摸它的脑袋,发现手感很好又无比暖和之后,就一路顺着脖子、前爪、胸脯、肚子和小腹摸了下去,再往下移想摸后爪时就发现了个摸起来又Q又软的东西,可是还没有几下就慢慢地变硬了,然后那只金毛犬就扑了过来,然后就狠狠地咬了她一口……
回忆到这儿,在洗手间里已然呆了半个多钟头的熊小乐终于明白了自己最最错的地方在哪儿,那就是那天早上,她不该在发现大错已经铸成了之后,还和李庆江争论是谁先主动的,是谁玷污了谁的清白,而是应该提醒他给自己买传说中的事后药,如果不是这样,她现在就不会大脑一片空白地呆在洗手间里。
她又用了半个小时才让自己适应了“未婚先孕”这个词儿,然后才开始想到底该怎么办。
如果是清穿,她就该没名没分地缩在某个与世隔绝的山庄或哪个同样爱着她的阿哥的亲王府里,凄凄惨惨戚戚地在医疗条件落后的旧社会因为大出血什么的难产而死,回到现代,查了一系列的资料后,终于知道她的四阿哥为了纪念她,把她生的这苦命的娃儿立为了继承人……
如果是台言她就该一个人远走高飞,独自生下孩子,含辛茹苦地把他(她)养大,等二十年后他(她)爱上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或妹妹时,再跳出来棒打鸳鸯,实在不得已时才痛哭流涕地告诉这苦命的娃儿真相……
如果是总裁文,她就该在养育这个孩子的过程中,因为贫病jiāo加或是天灾人难什么的英年早逝,二十年后,这个在逆境中独自茁壮成长的苦命的娃儿会改名换姓的潜入亲生父亲的公司,在一系列的谋划之后终于赢了那场残酷的商战,在她的墓碑前迎风流泪地说:“妈妈,我终于为你雪恨了,你可以安息了。”……
如果是充满了伪文艺腔的高gān文,她就该躲在天涯海角的某个角落,在某个空气中充满了暖暖的阳光的味道和氤氨的水汽的傍晚,打开电视机,抱着那个苦命的娃,在心底里默默地说:“看,孩子,新闻联播里的那个面容英俊但神qíng苍凉、内心孤寂的人就是你的父亲,他其实很爱很爱你,可原谅妈妈选择了逃避。”……
可是生活又不是小言,她和李庆江也无怨无仇更无爱,当然不可能远走高飞不负责地生下这个孩子,那么她只能选择扼杀掉这条无辜的小生命。不过错误是两个人一起犯下的,她怎么好一个人独吞这个血淋淋的成长的机会。
终于从洗手间出来了的熊小乐向徐欣瑶问清了李庆江所在的军区的具体位置之后,没有理会徐欣瑶的好奇和追问就直奔他那儿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纠结上一部的结尾,所以一时抽风之作……
但大家放心,新篇也是正剧,qíng节很正常不会也跟着抽风……
那个那个,长安想要花花,多多的花花……
4、遇见
熊小乐一鼓作气地冲到李庆江所在的坦克A师师部门口时已近huáng昏。这儿实在是太偏僻了,她从学校出来的时候才不过三点,足足在路上辗转颠簸了两个多小时才到。
其实刚坐上地铁熊小乐就发现自己犯了个迷糊,凭什么该她大老远地摸过去找他,应该是让他来见自己才对,她现在可是货真价实的老弱病残孕中的一员!只是她出来的时候一时心急,忘记问徐欣瑶李庆江的电话号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