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的圣地?是不是说,孟施也会去哪里约会?他真的很想知道孟施和那个女生是怎么约会的?他们说的是什么?有没有手拉手?会不会很亲昵,孟施会不会笑得很开心,这些,他真的很想知道啊。脑袋里想着,就被易心给拖了出去,其实,他真的很在乎孟施,现在才发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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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四章 孟施发现了]
第二十四章孟施发现了
蛋糕屋,放眼过去,都是可口的蛋糕,白白的奶油上边顶着红艳的糙莓,一圈一圈的黑森林蛋糕,各种可口的慕斯,可口的小饼gān,搭配着红茶的点心,在这个不是很大的蛋糕屋里,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光是看着这些美丽的就像是艺术品的蛋糕,口水就留下来了。
程恩很希望自己想一个男子汉那样,对这些甜点嗤之以鼻,很自豪的书,我是男生,不是女生,对这些垃圾食品没有任何的喜好,赶快拿走,换上一杯黑咖啡。管住自己的眼睛,要目不斜视的走到角落里,陪着易心学习,可是他不能控制自己,看着那些美味的蛋糕,他的脚就好像是被钉在蛋糕前边,移动不了啊。
好想吃,好想试一下那个水果蛋糕是什么味道?那个淡紫色的冰激凌,超大杯的,还撒了很多的果仁,吃一杯的话,一定会很痛快,现在的太阳就算不是很大,但是看见如此美味,实在是舍不得移开眼睛啊。
易心找到一个角落的座位,坐下之后,还发现程恩站在蛋糕展示区那,双眼放出看见美味的光芒,就差流着口水,吸允着手指,表示他的想吃的渴望了。
“程恩,过来,过来。我们坐下来点你想吃的东西。”
真是没有想到啊,程恩还有如此可爱的一面,这个样子就像是一个小孩,看见美味就移动不了脚步,吵着一定要吃到。
程恩咽下一口口水,恋恋不舍的坐下来。蛋糕屋的服务生美的就像是那块可口的糙莓蛋糕,笑得就像是巧克力慕斯一样甜美,拿过菜单,站在他们前面。
“我要吃那个超级大杯的香糙冰激凌,要撒很多的榛子仁,还有那块黑森林蛋糕,我都要吃。”
易心笑得东倒西歪,原来程恩是一个甜食爱好者,真是没有想到啊,看那迫不及待的样子,多好玩啊,功课第一的高材生生活中是这么一副可爱的样子,要是早一点认识他,好玩的事一定会很多。
“再加两分水果布丁。”
程恩盯着蛋糕展示区,好像把那些蛋糕都吃进肚子,把所有的甜点都尝一遍,每天都活在甜点堆里,一定超级幸福,孟施不喜欢甜点,程欢也不喜欢吃,他们还对他说,甜食会破坏身体健康,少吃为好。他要是在外边吃不到蛋糕,回家的时候嘴馋了,就会自己动手做一些小点心,烤一些小饼gān,虽然饼gān绝大部分都被孟施吃掉了,滋味也不如外边卖的好,可是在他看书,看股票的时候,总会泡一杯红茶,再吃一点小饼gān。孟施说他这样,喜欢吃甜食,又不喜欢运动,一定会长ròu,会胖,要是胖成一个吨位计算的人,他就拉着他每天去跑五公里。
还是少吃一点吧,五公里?那会要了他的命。很是不舍得的收回眼神。
“咳,那个,易心,我带了课本,你什么科目需要补习?我可以先教你一点。”
易心放声大笑,真是没有看见过这么好玩的男生啊,明明眼神中间还有不舍,好像是突然记起自己的责任一样,伪装的很不高明,匆匆的翻找着书包,只要眼神不是在看着蛋糕的时候有片刻的迟疑,她还真的会相信,程恩是一个好同学,来这里,不是为了吃蛋糕,而是为了学习。
程恩的脸一下子变得很红,好像是心中的秘密被刺穿一样,不用想也知道,易心一定是知道他的缺点了,这个世上,男生喜欢甜食好像是个异数,不被接受一样。
“今天我们不学习,我们就好好享受一下蛋糕的美味。我还喜欢那个泡着牛奶吃的饼gān,想不想也来一点?”
他是一个很贴心的女生,不会多说什么,害得程恩不吃了跑掉,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好老师,她以后的生活可就靠程恩了。
程恩和易心嘻嘻闹闹,原来女生也是很可爱的啊,怪不得孟施和程欢都喜欢女生在一起,这感觉很轻松,就像是一个好朋友,在一起聊着学校的趣事,学习上的烦恼,教导主任的严肃,班级导师的不苟言笑,那个男生是最帅的,那个女生最受欢迎,谁是高中部的校花,校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