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之城_作者:皎皎(47)

2016-11-25 皎皎

  “当然,这里比市中心确实好太多了,绝不会有什么记者,邻居们也不会因为隔壁住了个明星而成天打量。”

  我边说边低下头换鞋,眼角余光看到一道金色的光芒如闪电般朝我扑来。在我做出任何反应之前,下一秒我胸前已经挂上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肩膀搭上了一直毛茸茸的前腿,我看到一只锦瑟的大狗对我张开了嘴,吐着鲜红的舌头,露出了尖尖的獠牙。

  前所未有的恐惧袭来,我尖叫起来。

  在我以为它下一秒就要咬上我的时候,沈钦言一把拽住了狗的项圈把它从我身上扯下来,用惊人的力气拖开那只巨大的、毛茸茸的东西。我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只体形巨大、四肢矫健、看上去足有半人高的金色长毛苏牧。

  沈钦言一言不发拎着项圈,拉着它消失在玄关之外。

  我听到了两声不甘愿的汪汪叫声,然后演化成呜呜的鸣叫,很快消失在空气中。

  是的,我怕狗。

  我非常怕狗。

  后怕还未过去。我大口喘息,双腿软得像面条,瘫上地上宛如被抽了骨头的泥人。

  沈钦言再次出现在视野中,他迈着长腿走到我面前,弓着身对我伸出手,“抱歉,我不知道你怕狗。我把它关起来了。”

  我惊魂未定,但总不能长久地坐在人家的家门口发呆,我伸出手抓住他的手站起来。

  他的手是十足的男人的手,宽大、有力,手指修长,我轻轻松松被带到了客厅。

  在客厅坐下后,我终于缓下了被那只狗惊得找不到归处的心脏,这才注意到他今天穿着白色衬衣、藏青色的休闲裤,看上去十分年轻,活像一个大学生。

  沈钦言就像任何一位好客的主人那样,起身倒了杯热茶,用一个jīng致的白瓷杯递给我。

  “是我考虑不周。哈利本来是条温顺的狗,平时唯一的爱好就是晒太阳。所以只要在家,我都不会系着它。不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可能是喜欢你。”

  我喝了口热茶定定神,它喜欢我不等于我喜欢它。

  “我小时候被一条大狗咬过,”我弯下腰指了指我的小腿,“这里,那狗咬得特别狠,扯下了我小腿上好大一块ròu,伤口深得连骨头都看得到。曾经有一度,我晚上听到小狗的叫声都睡不着觉。”

  大约是我的表qíng太过惨痛,他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着我,半响后说:“对不起,我应该先告诉你我养了狗。”

  我连连摆手,“不关你的事,像我这样怕狗尤其是怕大狗的,世界上也找不出几个了。”

  世界上每个人都人自己的软肋,有人怕蛇,有人怕鬼,有人怕僵尸,而我因为那痛苦的遭遇,最怕的就是狗。在国外念大学的时候,我几位教授家中都养了猫或狗——总把初次登门的我吓得不轻。所以我一般去别人家,通常会先问对方是否养宠物。养宠物的话,我敬谢不敏,绝对不登门拜访。

  因为留学多年,我对白莎道15号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七八年前——印象中15号的原主人是一对姓huáng的中年夫妻,huáng太太是家庭主妇,huáng先生则是实业家,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工厂,和我家的qíng况分外相似。所以有一度,我妈妈和huáng太太关系很不错,他们夫妇没有孩子,huáng太太经常送她烘烤的饼gān过来。

  后来我出国念了若gān年书后归来,发现huáng氏夫妇已经搬走了,而15号在我离开期间也数度易主,乏人打理,以至于花园荒废泳池gān涸。

  而现在的15号焕然一新——我目光所到之处,无不井然有序。沙发和转角柜搭配起来天造地设。沙发旁的柜上,有一只白瓷花瓶,cha着几枝栀子花,白皙的花瓣上还沾着水珠,新鲜yù滴,花瓶旁还有把园丁剪。

  “从花园剪下来的。”他应当是注意到了我的疑惑,简单解释了一句。

  我顺着他的视线往后看——宽大客厅的另一面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帘半拉半掩,后院的林子和姹紫嫣红的花园沉浸在一片明媚的阳光中。花园的另一个角落有个泳池,宛如一块碧玉,碧波盈盈。

  我说:“花园很好看,很像以前的样子,你重新打理过吗?”

  “是,”他居然微微笑起来,“我并不像世人以为有那么忙。”

  我恢复了jīng神,环顾四周,“沈先生,你的电脑在哪里?”

  “在二楼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