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修意味深长地留了半句话,伸出手,在Omega小腹上摸了摸。
“我……”
Omega微微一怔,低头看向了自己的肚子。
他被触到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露出了比任何时候都温柔的神情,终于不再固执己见,收下信封,郑重地向程修道了谢。
程修一个没脸没皮惯了的人,这时也罕见地不好意思起来:“没、没什么,你修、修完空调,剩下的钱再买点营养品,下回缺钱了找我要,别、别客气。”
“没有下回了,就这一次,你留着钱还房贷娶媳妇吧。”Omega眉眼含笑,眸子里透着暖融融的热意,“程修,谢谢你。”
程修搔了搔头皮,忙不迭摁开了车锁。Omega便拢紧衣领,怀揣信封下了车。
郑飞鸾顿时焦急起来。
他还有太多疑问,想扳过Omega的肩,用手指描摹他的每一寸肌肤,看清楚他的五官和样貌;想递上纸笔,让他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消除一切谐音的可能性;想紧紧地抱他一天一夜,从久远的相识问到今天,挖掘出记忆中那些被遗忘的部分,如有亏欠,或许还来得及偿还。
但他动弹不了。
他只能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朔风猎猎、大雪弥天。车窗被刷上了一笔又一笔粗糙的白漆,抹去了Omega的踪影。
程修踩下油门,突如其来的加速度将郑飞鸾推到座椅靠背上,也将他拽离了泥沼般的梦境。
他猛地坐了起来,大口大口急促换气。
失速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床头时钟指向六点二十分。五小时以前,他刚和哥哥在地下车库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窗外似明非明,亮得极不真切。黑沉沉的密云压暗了天色,下一场席卷渊江的暴风雪又快来了。
他看向枕畔,那儿悄无声息地躺着一枝铃兰。经过一夜,花瓣已经失了水,却依然色泽洁白,余香幽淡。他求救般地抓起那枝铃兰,放在鼻下深深一嗅,恐慌的情绪才在花香抚慰下一缕一缕散去了。
没事的,他没离开过自己的住所,也没去过那间萧索的出租屋。
一切都是梦。
是不怀好意的噩梦在制造恐慌,是“他”求而不得的怨恨展开了一场卑劣的报复。
就在这自欺欺人的念头冒出来的瞬间,他的额角针扎般刺痛起来——记忆开了洪闸,大量模糊破碎的片段倾泻而出,一帧连着一帧扑至面前,密如湍流,吞没了他喘息的机会。
他们的第一次,是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夏夜。
六月,或者七月。
那天他从头到脚淋得湿透,比一条流离失所的野狗还要落魄。他狼狈地投奔何岸,一拳头一拳头捶开了那扇薄铁门。
何岸见到他,惶惑而惊喜,匆忙迎他进了屋,搬出了唯一一张椅子请他坐。又怕他着凉,说要去给他拿毛巾擦干身体,然而在转身的一刹那,就被死死抵在了墙上。
然后,快感就那么疯狂地来了。
破天荒地简单,也破天荒地炽烈,源源不断,一股强过一股地打进郑飞鸾的神经,仿佛怀中这具身体不是其他,正是快感本身。冰凉刺骨的雨水一滴一滴往何岸的颈背上砸,顺着淌下去,湿透了皮肤。
两片蝴蝶骨在他眼前拉弓一样绷起来,单薄,雪白,瑟瑟发颤。
窗外炸开了一道惊雷,天际劈下亮惨惨的闪电,映出了Omega抓着墙壁挣扎的样子,像极了狂风暴雨中仓皇逃窜的一只蝶。
后来,入了秋,入了冬,他成了这里的常客。
那些老酒馆的常客们,总爱在不顺心的时候登门买一杯烂醉,喝到酩酊失态,满嘴胡话,再继续回去过他们不顺心的日子,郑飞鸾的这杯酒却不一样。他总是神昏意乱地登门,压着何岸大肆宣泄一场,把所有烦闷连同记忆通通抛下,再恢复清醒,去追求他青云直上的事业。
何岸没有怨言,就像根植于苗圃的一株花,日复一日,只等着他来。
为他盛忧,也为他凋谢。
他寻偶的时候神智不太清楚,不怎么爱说话,可何岸很喜欢跟他聊天。事后洗完澡,总会亲手绞一块热毛巾,一边帮他擦拭身体,一边温温软软地念叨些什么。
偶尔,何岸会拿来新买的商业杂志,翻到刊登着郑飞鸾专访的那一页,夸他的照片拍得好看,问题也答得漂亮。或者捧来一本诗集,说昨天读到了一首喜欢的诗,有倦鸟,有水岸,倦鸟栖岸,正巧与他们的名字相配,然后笑着说:“你看,你是倦鸟,我是水岸,你啊……注定要来我这里休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