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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 > 夏梦狂诗曲2_作者:天籁纸鸢(君子以泽)(69)
还有人抱怨道:“这人实在太无礼了,裴诗,你应该像Adonis一样,拒绝继续演出!”
裴诗总算明白了。这就是洛小姐之前提到的事。这个蓄意闹事的人想要让人们看见她与Adonis的差距。如果她像Adonis一样砸了小提琴走人,那么结果肯定没有Adonis那么轰动,会被人说成是东施效颦;如果她让工作人员中止了这个铃声,受rǔ也坚持表演,那她更是与“音乐界的断臂维纳斯”有天壤之别。
这人也太瞧不起她了。
裴诗嘴角微微上扬,把小提琴重新放回肩上,用三根手指按住指板,拉出一首曲子的主和弦。接下来,比手机铃声高了八度的《十年》传遍了整个厅堂。正好是歌中的这一段旋律:“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到“流”的时候,她用光了两次全弓,声音震颤得支离破碎,哪怕到最后弓子都离开弦了,手指也依然在揉弦。
这一个音符几乎令听者窒息。但还不够。她又拔高音色,继续演奏这首曲子的j□j:“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小提琴和钢琴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用钢琴入门可以速成。一个完全不会钢琴的人学弹一首流行曲,只需要一个月就能弹很动听。但小提琴即便是流行乐中的简单音节,都需要漫长时间的基本功堆积,才能演奏得不难听。
台上的羽管键琴手开始为裴诗伴奏。一旦被赋予了羽管键琴的配乐,即便是流行曲,也会让人立刻联想到神秘的巴赫。一首广为人知的《十年》,在裴诗的演奏下,得到了典雅脱俗的升华。渐渐的,像是面对过于优美的小提琴相形见拙了,那支聒噪的手机在人们不曾察觉时安静了下来。
裴诗无疑是独奏的天才,她站在管弦乐队的中央,仿佛是一只羽翼尚未成熟饱满的黑天鹅。还未到最美的年纪,已经璀璨得不可方物。她的宫廷式衬衫雪白洁净,令她有了一种中世纪法国贵族的矜贵。小提琴在她的手上,已经比所有最奢侈的品牌、定制女装还要彰显她的魅力。到停顿的时候,人们在二楼都能听到她与节奏同步的呼吸声。
当一曲短短的《十年》结束,掌声轰鸣,几乎把城市音乐厅的顶都掀起来。裴诗在无数陌生的面孔中,看见夏承司也缓缓抬起手,为她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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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诗与她的‘夜神’”音乐会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下半场有了裴曲的加入,姐弟二人合奏了两首曲子,表演了之前准备好的名曲。所有曲子都淋漓尽致地突出了她的长处,这些优势掩盖了被夏承司分心的小缺陷。音乐会结束后,苏疏让她明天早上到他的公司去见他。到最后,裴诗都不知道那个故意用手机铃声捣乱的人是谁。但是,这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第二天早上,她如愿以偿地看见了关于这场音乐会的报道。她调侃《十年》铃声那一段演奏上了电视。甚至连以前伦敦预科班的同学也发给她短信:“诗美人,我是Tina,还记得我吗!好像当年在英国你就消失了,你居然还在拉小提琴,真是太好了。周末我朋友生日,你要不要一起过来?”
“我不认识你朋友,就不来了。”
“你认识的哦,就是Jamie啊。”
在国外,同一个人一年内可以换四五个英文名,谁知道这是哪个Jamie。她正想推掉邀请,对方又迅速补充了一句:“一定要来哦,Jamie的爸爸可是你音乐会的策划人,你可以和他认识认识。”她赶着要去与苏疏碰面,这条消息她gān脆没回,直奔苏疏的公司。
出乎意料的是,一个小时后,她竟在苏疏的会客室里看见了韩悦悦。
韩悦悦穿着蛇皮短裙,靠坐在窗前的软皮沙发上,手指甲与翘着的高跟鞋底都是大红色,嘴唇却十分粉嫩,长而蓬松得头发把她的脸衬托得像娃娃一样jīng致。看见裴诗进来,韩悦悦朝她歪头笑了笑:“嗨,诗诗,好久不见。”
裴诗看了一眼她的手,脑中忽然浮现了音乐会结束后,她挽着夏承司离开的画面。夏承司自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在女士挽自己的时候总会很有风度地把手臂抬起,平放在腹前。与韩悦悦挽手而行也不例外。这只能说明他们关系还不错吧,并不能证明什么。可不知为什么,一颗心忽然变得格外沉重。她顺手把门关上:“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为什么在这里,我就为什么在这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