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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 > 只因暮色难寻_作者:御井烹香(298)
再再再次窥探了她的表qíng,但还是一无所获之后,沈钦怀着那有些心虚的语气继续说,“不过……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啦,这就像是那些间谍走路都喜欢低头、戴帽子是一个道理,做黑客这行的都有点职业病,越少曝光越安全。”
刘瑕嗯了一声,并没有继续往下追问,甚至都没有注意身边来来往往的行人:威尔森已经知道了她是靠步态破案的,他当然改不掉步态,但一个更简单的破解办法是不要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以他的反侦察意识来说,这一点肯定能带到。
“所以,这就是你起网名的原因吗?暮色之王……因为你不喜欢在白天出门?”她换了个话题,“还是因为当时你很喜欢《暮光之城》?”
沈钦脸有点红:行走在人群中,对他来说依然是很值得紧张的一件事,但注意力更集中于对话之后,他渐渐放松下来了,现在已经不再提早夸张地做出闪避,躲避和他擦肩而过的每一个路人。“……是因为我当时很喜欢《暮光之城》。”
他是用破釜沉舟的沉痛语气承认的,仿佛已经预料到了承认的后果:在美国,喜欢《暮光之城》基本可以和脑残少女画上等号,就像是喜欢JustinBieber一样,承认这一点会让一个成年人迅速沦落到社jiāo生物链的底层,招致各种理直气壮的鄙视和嘲笑。
刘瑕没有免俗,她的眼睛眯了起来,沈钦发she过一个可怜的狗狗眼神,像是在央求她嘴下留qíng,他已经完全不在乎迎面而来的外地游客们了。一个追逐荧光竹蜻蜓的小贩差点撞到他,都未能引起他的畏缩。和刘瑕在一起的时候,他越来越容易放松和快乐了。
刘瑕的眼睛继续眯成两弯好看的月牙,沈钦显得更可怜巴巴的,他举起双手,把她当佛祖求饶地拜拜,惹来路边人善意的笑声——不少人早就注意到了这对漂亮的小qíng侣,好几个孩子甚至好奇地跟着他们好几步路,来来回回地看着这对‘比模特还漂亮’的大哥哥大姐姐。
“好啦好啦,其实喜欢《暮光之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起码对你来说应该很自然。”刘瑕最终也绷不住了,她笑开了摆摆手,“爱德华不就从来不出现在阳光下吗,你不喜欢阳光和人群,很容易就能把自己投she到他身上,再说,《暮光之城》发行的时候你几岁?16、17?正是很适合这种小说的脑残年纪。只要喜欢的不是《五十度灰》都还OK——如果你喜欢五十度灰,一定要先告诉我,让我做好准备。”
沈钦的脸一下烧得通红,他结结巴巴,不肯被刘瑕的暗示吓倒,“为……为什么要先告诉你,你你……你要做什么准备?”
“噢,这样当我在你家随便打开一扇门,看到一屋子皮鞭的时候才不会被吓到啊。”刘瑕对他无辜地眨眨眼,“不然呢?你以为是做什么准备?”
“你你你……”沈钦结巴得更厉害了,他一跺脚,“你欺负人!”
“哈哈……”刘瑕笑,看到沈钦毫不在意地分开人群,穿过一群外地游客团,同时回头和她争辩,她的笑容更明亮,放慢脚步等他赶上来:抛开最终目的的风险不谈,这个任务其实对沈钦的治疗很有帮助,有个明确的目标在,他的自我意识降低了不少,融入人群也变得更简单,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就是这里了,走吧。”
“真的要去吗?”沈钦有点畏难。
刘瑕gān脆推着他往前走,“多运动对你有好处。”
“但是……”沈钦脚下生根,磨磨蹭蹭,“但是……”
“没有但是。”刘瑕把他推进前方的羽毛球馆,不由分说,语气已带上点娇嗔。“少年,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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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追凶行动,实际上都是警察和匪徒之间的心理博弈,双方的信息都不透明,在博弈中互相猜度,彼此误导,需要的心力并不比大国间的重要谈判更少:在警方对威尔森的追击行动中,威尔森方面很可能渗透了警方的通信网络,他们知道的是,到目前为止,警方的调查都还没有掌握方向,威尔森逃走了,不知去向,因没有方向,后续追凶已经暂停。
但真正的行动组来说,威尔森的后台雇主聘请威尔森来玩这个游戏,目的是为了获犬照片证据’,打破他身边的黑暗光环,也就是所谓的监控静默,获取他的下落。至于获取到他的下落以后想做什么……从措辞来看,那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而且,即使不考虑他的意图,暮色之王在深网显然很有名气,作为深网的背叛者(不管背叛的是什么),前任的明星FBI(也不管追击的是什么),在威尔森这个胆大包天的警察憎恶者眼里,他都是一枚闪亮亮的勋章,如果他主动走出自己的黑暗光环,bào露在‘阳光’之下,成为一个易被追击的目标,即使幕后主使者还保持谨慎,威尔森也很有可能会受不了这诱惑,想要扩大自己的战果,更别说,他身边还跟了一个买一送一的刘瑕,她和他jiāo锋过,并破解了他的游戏,一样是个厉害的警察,也属于他会感兴趣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