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室中,Camus和堂羽最后一次对口供,还告诉清廷要怎么回答。
第一点,要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这里,除了他们两位继承人有发言权,其他人根本无据可考。
也许是清廷待在后台,他感觉庭审时间过得很快。
恍惚中,有人请他出庭,但他听了问题后,就匆匆回答完毕,遗嘱上写着“所有银行账户名下的资产由养子陆堂羽继承”这是事实。一审只问了这个问题。
清廷离开了现场,回到台下。
控方律师以危少航死前的疑点为由,自杀手法上,提出了很多悖论,以及危少航的手机和陆堂羽发过的短信有争吵之嫌,控方认为陆堂羽有可能自己设局栽赃嫁祸。
制造虚假器材的案件中,陆堂羽曾代替危少航在合同上签字,虽然死无对证,但仅是“陆堂羽故意隐藏‘遗产’拒绝赔偿债务,目的是怕手法被发现”这一理由就能让控方不断怀疑。
星璨在原告席位上,一直哭诉自己哥哥是清白的,这让清廷在后台听得十分劳累,不想再听到这类陈词。
控方又继续提出了陆堂羽的作案动机。
第一,陆堂羽是养子,而他有一位双胞胎弟弟并未被陆哲泓收养,导致他与唯一的家人分开。他与陆哲泓之间没有亲情,公司和家庭的灭亡对他不存在任何打击,甚至会禁不住诱惑而选择站在对立面。
第二,陆哲泓的遗嘱有多次变更。最初,陆堂羽作为养子无继承权,他可能怀恨在心,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遗产。不过这一点立刻被法官否决了。
第三,陆堂羽嫉妒危少航得到陆哲泓赏识,而自己却在公司无用武之地,多次提议也未被陆哲泓采纳,两人是敌对关系,陆堂羽予以报复。
第一和第三点并非口说无凭。
十年来,堂羽从未回国为陆哲泓扫墓,他根本没有把陆家放在眼中。
而危少航曾经的手机短信中,陆堂羽发送过来的消息几度出言不逊,强硬的口吻让少航早日辞职等等,更加表明两人水火不容。
辩方律师否定了这一系列说法,不知道法官对此怎么想。
Dylan在被告席上显得很紧张,大概是没想到星璨竟然还知道他有一个双胞胎弟弟的事。
第一次重审已经进入了最后的环节。检方的代表官又提出了一些疑点,比如,被告故意隐瞒遗产数额逃避债务导致家人代其偿还,其行为存在不合理性,有理由怀疑其行为是为了隐瞒先前犯罪事实。又比如,器材进货合同里,被告签字并非危少航本意。
最后是法官的说辞:“被告与原案犯罪嫌疑人‘发生过激烈冲突,因此设局栽赃嫁祸’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没有实质证据,而且实际结果对被告方公司、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推翻这种说法。”
“‘器材进货合同,甲方代表人为危少航,有危少航本人原口供作证’无直接证据表明被告代替其签字。”
“‘原嫌疑人在虚假器材案中获利预估款项’与‘被告合法继承的遗产’数目无限接近吻合,可能为同一笔资金。但无实质证据表明两者间存在直接联系,因此我们推翻这种说法。”
“‘被告故意隐瞒遗产数额,逃避债务,导致家人代其偿还’与‘被告涉嫌制造虚假器材转移资金’两者无直接因果关系。”
在法院对今天检方提出的要点一一回答后,一审结束。
虽然没有宣判结果,可整个过程都是堂羽占了上风。
在离开庭审现场后,星璨见到了从休息室出来的清廷。
“你都看到了吧,只要你和他站在同样立场,这场官司对他来说会简单得多,所以他才会对你那么好。”她一改先前的友善,眼眶发红,近乎是责怪地俯视他,“若是由你提起诉讼,他一定会完蛋的。”
清廷看着她,不知如何回答时,轮椅已经被Camus推走了。
“你知道我孪生弟弟的消息?”Dylan拦在星璨面前,不希望她再追上去缠着清廷询问。
“我不清楚。”
“那你是如何知道我有一个弟弟的?”
“我有自己调查的方式。不过,我并不清楚你的弟弟现在怎样,如果我知情,恐怕这已经成为威胁你的条件了。”
“我只是确认他是否还活着,如果已经不在人世,就当我不曾问过。”
“如果他还活着,你要做什么?”
“不做什么。他若是真没有死,我祈祷他别和我遇见,我不希望平白无故多出一个亲人,也不想和他牵扯上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