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远没有理他。
他开始一天到晚地埋头做题,就连课间也不休息,学得连班主任都有点看不下去,过来找他谈过几次话,但他都无动于衷。
他必须忙起来,否则就会被不停地折磨。
他不断地猜测,李遇安是出事了,还是有了别的生计,还是……他不要自己了。
他胡思乱想了不知道多少天,除了难过还是难过。
终于,在一个深夜里,他抱着那个布娃娃,无声地哭了起来。
没有李遇安的日子,原来是这样难熬。
“于非说的对,我是同性恋。”他哭累了,望着窗外的月亮,自己对自己说。
“我喜欢李遇安。”
……
奶茶店的老板人很好,知道李遇安生活困难,给他多发了些钱。
这好歹能支撑一阵,让李遇安租个屋子,有精力去找份其他的工作了。
相比小县城,市中心里到底还是机会多一些,没几天,一家私人书店便找李遇安过去做了店员。
工作比较杂,但是很轻松,李遇安常常在收拾书架的时候打腹稿,下了班回到出租屋里直接落笔。因为有了更多的时间写稿,也能好好打磨打磨,去投给一些好的杂志社。
偶尔会在书店的杂志上看到自己的文章,这些文章带来的报酬甚至超过了他的工资。
他换了手机卡,将之前的手机号码注销。
QQ再也没有登陆过,改了几次密码,都是字母数字瞎组合,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忘记了密码。
胡同里的那间房子他还没有处置,里面的家具都还在,并没有搬走很多东西。
他本来可以租出去,但不知为何,他不想让别人住。
日子一天天过去,两点一线的生活简单又枯燥,身边少了一个人的喧闹,他又回到了原点。
早饭越来越敷衍,睡觉越来越晚,根本不关心天气,有时候穿着一件薄薄的卫衣就去上班……
一切的一切,都像极了遇见杨思远之前的他。
是个好兆头,这能帮助他尽快忘记杨思远。
三月春来,书店里早早地摆上了花,显得一片静好。
书店来了个女孩,叫岑欢,收银的,很会照顾花花草草,一张娃娃脸每天笑嘻嘻的招人喜欢。
“李哥?能帮我把那盆花拿下来吗,我够不着。”岑欢抱着个喷水壶,对李遇安说。
“哦,好。”
李遇安从书架上取下花盆,递给岑欢。
他们住的地方在同一个方向,李遇安下班时经常碰到她。久而久之,两个人就经常一起回家。李遇安也觉得一个小姑娘大晚上的不安全,因此会顺路送她到家再自己回去。
三月末,花店里那盆风信子死去的那天,岑欢向李遇安表白了。
城市夜景斑斓璀璨,闪烁的灯光迷了李遇安的双眼。人流如织,李遇安却觉得这城市好空。
“对不起。”他说。
或许是意料到了结局,岑欢并没有难过。
那做朋友就好啦,不要放在心上。他记得岑欢这样说。
他很佩服岑欢,因为她做到了。
她很快放弃追求李遇安,又很快喜欢上了隔壁蛋糕店的一个学徒。
他不用再送她回家,也不用担心会耽误一个女孩。
他常常在想,如果自己也像岑欢这样就好了。
知道没有结果,那就马上放弃。
如果这样……那就好了。
他坐在出租屋里,望着窗外的霓虹,车灯划出好看的轨迹,红男绿女匆匆在路上穿行。
他就这样,眼里也没有焦点,就这样望着外边的世界。
那些繁华,好似都与他无关。
当他这样发呆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杨思远,想起几个月之前陈立玫对他说的话。
“小安啊,阿姨也不是那么封建的人,对你们也是了解一点的。只不过呢……我们家小远是个正常的孩子,跟你们玩不到一块儿去的。而且他马上就高考了,你们俩……以后还是少见,好吗?”
她没有发火,没有怒斥。她心平气和地、语重心长地这样告诉李遇安。
可是她说的每一个字,都一刀一刀地剜着他,如同凌迟。
杨思远是正常的孩子。
而他不是。
他不是。
家里的药被他带了过来,依旧放在床头。
他回头望向那个小药瓶,突然觉得一阵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