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样的假象,又能维系多久呢?
“发什么呆呢!听到没有?”隋风提高了声音,“以后见了那个人,有多远走多远,道不同不相为谋!”
程吟咬了咬嘴唇,弱弱地应了一声:“哦。”
隋风大手覆上他的脑袋,像揉小狗似的揉了揉:“走吧!”
第三章
从酒吧街离开,白晚没有回家,而是开车去了蓝港。
一道跨海大桥,将东西两岸分割成两个世界,一面是灯火璀璨的繁华人间,一面是人迹罕至的荒地。
白晚倚在车头吹风,望着天空渐渐泛起的鱼肚白,脑子里乱糟糟地跑过许多事情。
这晚的偶遇,让他想起18岁的自己,终于脱离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冷冰冰的家,千里迢迢北上求学。新生入学的欢迎晚会,他站在表演台上,唱一首经典的英文歌。台下黑压压闹哄哄的学生们,在他开口的一瞬间,全都安静了下来,仰头望着他,犹如望着一颗闪亮的星。
那其中,应该就有隋风赫然一亮的眼睛。
隋风高他一个年级,大二就已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组建乐团,四处演出,十分活跃。但他本身并不是一个活泼轻佻的人,白晚清楚地记得他们一行人来找自己时,是鼓手梁成著先开的口。
“帅哥?有兴趣加入我们乐队吗?”
隋风站在梁成著后面,目光笃定地望着他,似乎并不担心会被拒绝。
但白晚习惯了独来独往:“抱歉,我没兴趣。”他将书包甩在后肩,越过他们向前走去。
擦身而过时,隋风开了口。
“《All out of love》,下周我们乐队也要唱这首歌,你可以来听听,到时候再决定要不要加入。”
他的声音低沉而浑厚,如大提琴般,带来温柔可靠的感觉。白晚本不应该在意的,却在“狂鹰乐队”演出那天,悄悄去了现场。
舞台的追光犹如天堂开启时的圣光般照耀着台上那几人,音浪汹涌澎湃,到了副歌处全场齐声唱和。白晚惊讶地发现,原来乐队的魅力与一个人单打独斗地在台上演唱,是完全不同的。他感受到了激情、交流,还有这首歌中浓烈得化不开的伤感……
隋风再次来找他时,是一个人来的。
俩人坐在教学楼顶的天台边缘,俯瞰着被黄昏浸染的校园。
“我们的主唱马上就要毕业了,乐队需要一个新主唱。”隋风说,“我们都觉得你挺合适的。怎么样?加入吧!”
白晚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问:“毕业了也可以继续唱啊!他为什么要放弃?”
“他要当白领赚钱养家了。要知道,进了社会,就有太多身不由己的事了。”
白晚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会放弃,就说明自己不够坚定,不要什么都怪社会。”
“那你足够坚定吗?”
“当然。”白晚不假思索地回答。他若是不够坚定,也不会与家庭决裂,走到这里。
“那你有信心比我们原主唱唱得好吗?”
“当然。”白晚从不怀疑自己的实力。
“那就好!”隋风的嘴角浮起一丝笑意,白晚这才发现自己着了他的道。
“我会付给你演出费的,我知道你上大学需要钱。”原来隋风将他的情况都调查清楚了。
“你……”
“欢迎你!新主唱!”隋风伸出右手,目光灼灼地望着白晚,夕阳的余晖中,他的神情是那样坚定、执着,带着真正不容拒绝的力量。
白晚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把手握了上去。
白晚没有食言。他在乐队待了七年,哪怕是毕业了也继续坚持着。没有找工作,跟着隋风在各大演出场所东奔西跑,在“开嗓”驻场,赚一点可怜的演出费。隋风的父母因为他不切实际的音乐梦想,也不再资助他。最穷困的时候,几人挤在地下室吃泡面,睡通铺,大冷天的暖气都舍不得开。
但其实这些苦,都算不得苦,反而因为音乐和伙伴,显得自由而快乐。
真正让白晚受不了的是,他和隋风的关系,在长时间的朝夕相处中,渐渐变了质。
他竟然在疲累失落时想要去依赖隋风;
他竟然看懂了隋风望着他时眼里热切的光芒;
他竟然在看到程吟冲着隋风撒娇时,心中异常暴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