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他行动的时候,会直觉的感知到对方的枪、匕首一类的武器最可能藏在哪里,也能本能的感应到对方是真服了,还是会伺机反抗。
一切都太快,各种连锁反应瞬间完成,这是一种生理本能,生俱来一般,融化在血液里,成长在骨髓里。
伸手穿衣,张嘴吃饭,都是本能。
可真要细究起来,更像是重复了千百遍的动作,从第一步到第一百步,因为经历的次数太多了,中间那九十九步都省略了过程,看起来就是从一直接到一百的直线反应。
他迷茫的时候,就会想到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他不愿深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脑袋还要开锅。
“我就是觉得,巡捕最快也得明天白天或者夜里,毕竟城里能住人的地方太多了。”他等到剃刀离开喉结时,才回答宋书栋的问题,“现在不能出城,现在出去等于自投罗网,火车站肯定设重卡,咱要是背包袱步行,慢且不说,太显眼,容易被人怀疑上。”
“那咋办?”宋书栋本来看他不慌,还以为有啥办法,结果听他这么一说,竟然是瓮中捉鳖彻底跑不掉了,不由得急切起来,“咱不能坐以待毙啊!我的意思是咱不能坐着等死啊,你也说明后天人就来了,咱往哪躲啊?”
宋书栋说话间,手里的剃刀没闲着,刮的还挺快,转眼刮了个差不过,杜云峰的胡子太硬,这一番下来,剃刀都有些钝了。
“说了不要急,你再刮花我了,脸上带伤最容易惹人怀疑了。”杜云峰坐直身体,照了照镜子,拿过宋书栋手里的剃刀,拉过自己腰间一小截皮带,剃刀反正面交替的磨了几把。
又抹了一把泡沫,他仔仔细细的刮脸,间或鼓着腮帮子和宋书栋说起他的打算。
他的打算大胆而简单。
城里不是大张旗鼓的在找他嘛,那他就偏偏往那锃明瓦亮的大灯底下站,好像那些人背靠着他,怎么转身都看不见他。
第二天一早,宋书栋就依了杜云峰的主意,虽然他心里打鼓并不认同,但自己也实在想不出好的办法。
他照旧去了报馆,跟主编汇报说去印刷厂查看印刷进度,便匆匆跑出来,在那戈登道上顶好的一家小洋楼里签了租赁的合同。
那红色小洋楼的主人最近调去汉口临时公干,一家老小随行,公务收入毕竟有限,而一家老少大概花费都要指望他一个人,那天津的宅子就简单收拾了放租。
宋书栋签了短期的合同,也因为期限短,那价格也就高出市价,不过宋书栋没还价,因为杜云峰交代他务必要在上午敲定住的地方,那旅馆已经很不安全了。
一切顺利,当天下午,二人便顺利的搬进了小洋楼。小阳台一共二层,但因为是西班牙式的风格,所以顶层之上,还有一个尖尖的塔楼式阁楼,空间不大,但四面视野都很高。
宋书栋表面镇静,实则魂不附体的上班。杜云峰倒是很少外出,那一万块,除去房租还剩了不少,够二人花费一段时间。
塔楼的一面,可以看到侯代英家的宅子,因高度有限,并不能尽收眼底,但能将那宅子的大门进出约略看个一二。
没几日,那侯家宅子某天就热闹了起来,进进出出的人剧增,杜云峰估摸着那侯代英是出院了。
他大隐隐于市,隐的还挺成功。
前几日,尝试出门买报纸,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也没人注意到他。
七转八转的漫无目的走,一天下来,果真没有人盯他的梢。
大大方方的进了家门,关好院门,他对自己行凶之后,还能完全不需要藏头露尾的生活,感觉甚是满意。
至少表面看来,今时今日的他,和行凶当日的他,绝不是一个人。
别说满街的巡捕和侯氏公司的打手们认不出他,连宋书栋认出他,都是因为和他相识的久。
那天,他刮完脸理了发,换上一身缎子面的长袍马褂,就一个转身,感觉完全大相径庭。
妖精一转身化成人,叫花子转身化成了文明人士,窝窝囊囊的大而无当化成了干干净净挺拔健壮。
剃掉面具,他只剩下隐隐有点青的额角下巴,只是个荷尔蒙旺盛的英俊青年,哪还有半分张飞的影子。
连续几日的外出,无惊无险,杜云峰本来就大的胆子,越发的膨胀,那侯氏门厅车马熙攘,让他生出了点促狭的心思。
侯代英出院,不是个光彩的事情,毕竟他是被人揍的,又不是扬名立万负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