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跑了多久,反正我已经精疲力竭,连腿都开始发抖,最后我们哆哆嗦嗦得坐在一个路沿边,喘着大气,他拽着我的胳膊的手还是紧紧的。我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么能跑,也第一次看清他的脸。他皮肤白皙,肤质很好,眼睛圆圆的,有点无辜的样子,鼻子很挺翘,嘴唇很薄。现在想来,应该用“惊艳”来形容吧。当时身边的男孩、女孩都不够精致,个个都有点土气,他却截然不同,白皙、精致的样子,让我感到遥不可及。过了一会,他大概也发现了,松开我的手,赫然留下五条深深的手印,有些不好意思得笑笑。其实我更尴尬,感觉自己像个狼狈的小丑,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连逃跑都需要人领着,我想我在他眼里应该像个傻瓜。
【3】
他有一个很雅致的名字,我暂且叫他“子期”吧。后来我们又碰见几次,都是在回家的岔路上,但都没打招呼,我们真正熟悉起来还得从小学快毕业时起。那天是几号,我是彻底忘了,但那个傍晚的天气我至今难忘,似乎注定要发生不平凡的事。
那天刚放学,就出现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我没带伞,急着往家里赶。但刚跨出校门,就迎来倾盆大雨,转瞬之间,周围就漆黑一片。时至今日,我也只见过一次那样的情况,暴雨如柱,乌黑一片,连方向感都失去了。急得我横冲直撞,好不容易挤到一个路边小店的屋檐下躲雨。借着路灯,勉强看见一个撑着伞的黑影,在狂风暴雨中跌跌撞撞,白衬衫浸透贴在身上。白衬衫,对,白衬衫!一瞬间,我笃定是他。其实我也不清楚自己哪来的直觉,根本连他的脸都没看见,却如此笃定。我冲过去,拽着他的手就往路边拉,他在挣扎,我顾不得解释,像个疯子一样硬把他拽到屋檐下。他大概认出是我,气势汹汹得说,“是你啊,怎么不说话啊,我还以为遇上抢劫了。”“抢劫?你吗?你有什么好抢的。这天气,连鬼都不会出来。”然后我们哈哈大笑,也不知道笑什么,就像我们是很熟识的朋友一样。
后来,我们就在屋檐下聊了很多,具体说了什么倒是忘了,但知道他在离我们学校不远的A校读书,那学校挺出名,反正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学校。他家其实挺远,他说他走这段路是因为喜欢它的宁静,尤其是夏天,很多大树还有蝉鸣,很有意境。从一开始就注定我们是不一样的,我回家一定选最短路线,他却选最有意境的路线,穿过去走到另一端再乘公交车。
后来我们就渐渐熟络,我们同届,有时我们会约好在交叉路口等着一起走,其实只是很短一段距离,却很开心有人作伴。更多时候,是他拿资料给我,毕竟是毕业班了,空余时间都不多,尤其是他。他们的学习资料很丰富,所以常借我复习,每次都是他主动塞给我,其实我无心学习,但是盛情难却,我也只好收下。
即使是现在回想,我仍然感到不可思议,两个志趣相反,差异如此之大的人怎么会成为好友。不出所料,我随便升入一所普通中学的普通班级,是不需要特别考试就能直接入读的。其实早就不想读书了,但那时的自己太弱小,好像除了读书,我什么也做不了。而他却截然相反,顺利升入一所重点中学的尖子班。我们的学校隔得远了,但他还是说喜欢我家这边郁郁葱葱的林荫路,所以也常来找我玩。两个人的玩法其实不多,但我们还是乐此不疲,换着花样逗乐,想着法子捣乱。那时才发现,“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形容他再合适不过。他完全是个两面派,回家可以安静练琴两三个小时,玩耍时又可以很疯很投入。在他的热情带动下,我也开朗了不少。和他在一起的我,确实是最舒坦、最自在的。
万事开头难,而我却出人意料得开了个好头。初一上学期期中考试,我居然莫名其妙得考了第一名,这带给我前所未有的成就感。突然自己像开窍了一样,居然从此开始用功学习。可能是美好的开始带给我太多欣喜,之后就一直沿着这条路前行。而且我本来就不善于与人结交,埋头苦读正好掩盖我的孤独。
在新的环境,我仍然没有交到太多朋友,大多时候还是独来独往,所以最开心的时候还是有他相伴。他常跟我讲他们班级那些有趣的人和事,搞得我对他们班级了如指掌,就像我一直生活在他身边一样。但我却没有太多的故事与他分享,因为我还是那么格格不入、孤孤单单。初中三年过得很充实,因为把自己埋在书堆里,收获了不少,大家虽不怎么亲近我,但也没人敢欺负我。当时觉得这样就已经很好了,宁静的生活,有老师的夸赞和他的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