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老头说师公当年给他们讲故事,讲他年轻时跟朋友去当了袍子喝酒,回来时三五个人挽着肩,从小巷里一路高歌回来,倒有点魏晋的风采。
只是这城市的雨也太多了。
天天下雨,出不了门,租了个小院子住着,买了饭回来吃,瑞瑞终于不用坐餐椅,很开心,被米线烫了舌头也不哭。
没带多少颜料出来,也不敢去买画具,好在院子里的芭蕉好看,开了窗对着画,画得差也没什么。
只是湿度还是太大了。
每天早上巷子里会有卖花的姑娘经过,脆生生嗓子,每天都把瑞瑞先叫醒,瑞瑞很喜欢这城市,经常穿着我的拖鞋啪嗒啪嗒跑到院子门口,卖花的姑娘喜欢他,每天送他一朵花,他当宝贝一样拿回来给我画。
他现在每天都很努力地把饭吃干净,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听话,他说因为爸爸没有钱了,不能浪费。
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要是三个月后纪予舟还没找到这里,就把这院子买下来吧。
其实走之前,我最大的顾虑,是瑞瑞跟着我教育会成问题,小孩子忘性太大,他好不容易养成英语的思维习惯,只要过一两年,一定忘个干净。
现在想想,其实我是陷在那个环境里,连自己的标准被改变了都没察觉。
我和瑞瑞,本来就不是那个世界的人,为什么要拿那个世界的标准来要求他呢。
毕竟,我还从来没有见瑞瑞像现在这样笑得这么开心。
希望有一天,我也会笑得这么开心。
第三十七章 邻居
雨季还没过,难得有个大晴天,我刚带着瑞瑞吃了早饭,正在看院子里新种下的花,住隔壁院子的廖子墨来了。
“喏,给你买的东西。”他把一个捆得扎扎实实的纸箱往我面前一放:“跑了两个地方才买全的。”
“不是让你在学校附近买吗?”
“去了,有几款老板说没有,让我跑老城街去。”廖子墨起了个风雅名字,对这些却一窍不通,只对瑞瑞有兴趣,伸手去揉他头发:“儿子,想我没?”
瑞瑞自从知道这个漂亮叔叔不是医生,是法医之后,就对他有点怕怕的,也不敢说不想,怯怯地“嗯”了一声。
廖子墨很满足,直接把瑞瑞拎了起来,扛在肩膀上:“走,带你吃东西去。”
“他刚吃了饭,你别带他乱跑。”
“行。”
廖子墨其实长得很高,比我还高半个头,身形修长,骨肉停匀,但是大概是因为常年搬重物,十分有力气。我第一次遇到他时,他就站在我们隔壁院子门口吸烟,看着搬家公司往里面搬东西,他头发有点卷,长到扎起来,露出侧脸,非常漂亮的轮廓,眼尾长,一时间雌雄莫辨。
瑞瑞牵着我手,也怔在那里,正在琢磨他性别,搬家公司两个搬运员手一滑,把一个看起来很重的箱子摔下来,他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很轻巧地扛了起来。
“我是新搬来的。”他跟我们打招呼:“廖子墨。”
“沐寒。”
第二次见面,是瑞瑞要吃枇杷,我爬到院子树上去,他就在隔壁院子里,拿着个水管冲地砖,穿着背心和拖鞋,叼着烟,一边冲一边哼着歌,看见我,又打了个招呼。
他是先跟瑞瑞熟起来的。
瑞瑞现在胆很大,我画画的时候,他就到处跑,也跑不远,就在附近打转,看见陌生人就跑回来,因为我跟他讲过人贩子的故事,他怕别人把他抓去卖了。
廖子墨这人,性格有点怪,其实公正点说,已经有点变态了。他家里书架上常年摆着个骷髅头,看的电影也很奇怪,吃完鱼还喜欢把鱼刺摆回一条鱼的形状。但是他对于小动物小孩子又挺感兴趣的,我不止一次撞见他在巷子口喂流浪猫,瑞瑞长得可爱,他尤其喜欢,不知道怎么哄的,竟然认了瑞瑞做干儿子。
我们俩其实不算太熟,但挺合得来,因为彼此都不喜欢管别人的闲事,这次他去隔壁市出差,时间充裕,我就托他给我带点颜料纸笔。
我在这城市已经住了三个月了,院子也买了,仍然不敢太高调。重要东西装在行李箱里,随时可以提着就走。
我把箱子里的东西清出来收好,刚清到一半,廖子墨扛着瑞瑞回来了。
瑞瑞就是记吃不记打,前两天还怕廖子墨怕得不行,现在给他买了个鲜花饼,他又吃得很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