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没有剐蹭痕迹,只留了两枚脚印,一枚是环卫阿姨所留下来的,另一枚不太完整,只留了半个。”
“昨天的雨下了一整天,最后停的时候大致在凌晨三点左右,当时我起夜去卫生间,就听到雨越来越小,后来就听不到了。而这半枚脚印,携带的泥浆比较多,但已经很干燥了,很显然脚印的主人是在雨后的不久走进来的,但距离现在,也有几个小时的时间了。”
“这里紧邻学校、便利店、网吧等场所,整条小巷我却没有再找到其他具有鉴定价值的脚印,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对啊,如果案发的时间是在雨前的话,那么这半枚脚印和血泊都不会以这种完整的形式留下,只能证明当时案发,便已经是在雨后了。这种水泥地面相对吸水,只要等一等,地面很快就会变得干燥起来。”
“而凶手在这之后进入案发现场,作案之后,又很仔细地把自己和死者的脚印都小心地处理掉了。这样一来,我们甚至都没办法通过脚印来判断他离开的方向,以及简单推断一下二人的人际关系如何。”
方叶自己也是做痕检的,观察问题的角度基本能和宁致对上。他们二人这样详细地说了,就连是方媛也能推测到当时的基本情况。
“现在看来,凶手显然是有预谋的。而且除了脚印之外,他把血迹也清理得很干净。我和师兄已经拿鲁米诺试剂做了测试,但除了尸体旁边的血泊之外,我们并没有发现其他的任何一处血迹,更没有发生荧光反应。”
说完了,方媛还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宁远的胳膊,“师兄,是这样的吧。”
“嗯,是。”宁远应了声,重新拿出伤口的特写照片给众人看,又指了指上面的那把刀。
“这凶器就留在死者的伤口上,虽然在回去之后还要仔细确认过才能确认它是否为凶器,但可以认为它与本案有关。像是这么尖锐的刀具刺伤了心脏,肯定会有持续性血迹喷溅,落在四周。而不会是在倒地之后,静止的状态下只留下这么一处血泊。”
“凶手清理过脚印,也很认真地清理过血迹,但不管怎么清理,只要是一般的方式,都不能彻底清理干净而在现场留下痕迹,等我们使用试剂检测的时候,同样会发生荧光反应。”
“现在发生了这种特殊的情况,只能证明嫌疑人使用次氯酸类的清洗试剂进行了处理,目前距离这里彻底干燥的时间还有很久。因此它的存在,正在阻碍着我们的正常判断。”
“等等,次氯酸确实会影响到我们的判断,案发现场被这样处理过,不管我们有如何的能耐,都只能等几天才能重新检测。但这种情况与我们目前的事实却有明显的不符。”
宁远只是顿了一下,边上的一位民警即刻叫了停。
宁致自然也是想到了这一点的,不过他没提出疑问,只是示意弟弟继续往下说,“这里确实存在悖论,你解释一下吧。”
“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讲,凶手在杀人之后清理血迹,一般都是为了隐瞒案发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死者的真实身份,而为之后的移尸、藏尸、抛尸等行为做准备,同时也能给我们的侦查工作造成混乱。”
“但这位凶手既然选择了用次氯酸清理血迹,那么便证明他最起码是知道这种东西的工作原理是什么。它并不是能真正地清除血迹,而只是掩盖,也并不会破坏血迹的DNA,只要我们等上几天,那么关于血迹的鉴定,我们还是可以正常地进行。”
“因此它的作用,也只是暂时地拖延一下时间。而凶手这么做,显然也是为了打一个时间差,好利用我们在干等的阶段进行潜逃等行为。”
“这又是一个悖论。”宁致听懂了,先在纸上记了几笔,又抬头望向众人,“这么看来,凶手的做法真是处处存在着矛盾。”
“他很严谨,选择了没有监控的小巷,清理了血迹和脚印,并且在墙壁上也没有留下任何的剐蹭。但同时他又很粗犷,像是第一次作案一样毫无经验可言,那处血泊他根本没有清理,而作案工具,更是直接留在了原地,这显然并不合理。”
不管是做好事还是坏事,都应该有个合适的动机和逻辑才是,像是这样明显存在着悖论的,一般都隐含着矛盾和疑点。
这个道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很清楚的事情。
“所以,凶手难不成是两个人吗?”
“或者另一个理由更为合理,凶手在案发后处理现场的当时,有第三个人的出现,打乱了他原本的步骤。血泊和凶器,他只是来不及处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