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到你愿意私了。”
“是我突然从后面窜出来,我也有责任啊。”吴酩垂下眼,一点也不敢多看那张魂牵梦绕的脸蛋,他心说,宽宏大量从不跟人生气是我从小到大的高尚美德,况且像我这样的,难道还能跟你急?他又心虚地补充道:“警察一来,你一吹,酒驾直接拘了,狗仔得跟看见天王老子似的抢着报吧,这不毁你星路吗。”
“我不是祝炎棠。”
“你是普通人也不想进局子吧!”
车子已经开上亮堂的大路,吴酩急眼的样子可以从反光镜里看得很清楚。长相比刚才的印象还要更干净,线条很柔和,有种不带侵略性的微妙性感。
果真是那个人吗?刚才就觉得眼熟。但也不太像,想象不出这种冒傻气的清纯学生会拍出流传整个gay圈甚至红到Tumblr上的经典八分钟。单凭半张脸的印象,也不应该这样揣测别人。祝炎棠胡思乱想着,不经意弯起眼睛,笑意从里面溢出来,口罩是挡不住的。
明明暗暗的夜色中,吴酩看见他眼角挑出的韵味,虽然莫名其妙,但也是心花怒放,胳膊腿儿都没那么疼了。他小声嘟囔:“而且谁让你刚才一副要死的表情啊。光从眼睛就看得出你生无可恋。我总不能,乘人之危。”
“有吗?”祝炎棠笑得更明朗了,“我以为我表情管理很在行哦!”
他之所以敢这样毫无顾忌地闲聊,是因为早年苦练过发声的基本功,有绝对的信心让自己的嗓音听起来完全像另一个人。
却听吴酩着急道:“哎,你嗓子怎么啦?这两天空气差天儿还闷不会热伤风了吧。”
“我声音就是这样。”
“是吗?你拍电影不都用原声配吗?”
祝炎棠还想嘴硬,但他其实明白,自己已经藏不住了,可奇怪的是,他一点也没有平时被粉丝撞见的焦虑,反而觉得放松且坦然,或许是因为,吴酩很真诚。他按了按喇叭:“你先睡吧,堵车,到医院我叫你。”
“睡过去了多浪费啊,”伤病号吴酩可谓是情绪高昂,如数家珍,“哎,祝老师,刚才你抱我的时候,劲儿真大啊,你打戏也都特别带感!《清白大浪》里那个间谍,那场巷战……对,还有《碎秦楼》里头那个使骨柄长刀的红衣大侠,会弹胡琴,还会用筷子杀人……他是我白月光。”
“红衣大侠,”祝炎棠哈哈地乐,他是由衷觉得搞笑,毕竟那不是什么正经侠士,就是一个爱上初初入行的稚嫩妓女还因一段情仇就屠了人家整个青楼的嫖客而已,只不过长得英俊了点,他瞟了吴酩一眼,“那是什么,你记不住你白月光名字啊!”
“怎么记不住呢,怎么可能!”这吴酩显然是真喝高了,一拍大腿跟那儿口无遮拦地叫板,“裴锈,他叫裴锈,上映的时候我大一,做春梦,叫他名字,我妈跟楼上都被吵醒了,气得跑来踹我……”
第03章
祝炎棠已经笑累了,缄口不语,听着自己的声音给自己导航。
吴酩还真不认生,那种青春,那种热切,还有从小不知道苦是什么的单纯劲儿,全在他身上。他仍然在乐此不疲地纠结偶像的武力值:“明明这么瘦溜一人儿……还有那部《三万里风》,尤其粤语版真是经典了,记得吗,您当男一号的处女作,演一小知青儿,晒得黑黑的,拿根绳,穿破烂,跑悬崖上吊着打枪,打王八蛋偷猎者!我看花絮说那不是特效做的——这他娘的,太玩命了吧。”
的确是玩命,玩自己的,也玩角色的。他是空降国内的新人演员,顶着争议和不确定性,角色是被流放到藏北的上海学生,顶着大资本主义家族余孽的名头。他们都有必须做成的事,只不过他成功了,角色失败了——
喜欢唱喀秋莎的知识青年千辛万苦抢了一把旧猎枪几打旧子弹,最后还是没能保住心爱的姑娘,以及高原上的羚羊,于是挑了个碧透的晴天,揣着偷偷带来的莎士比亚,系着姑娘送的湛蓝色哈达,摔死在他曾拼死反抗命运的悬崖上。
“那个,蓝光版独家花絮还说,您受了工伤还坚持拍戏……”吴酩揉着眼睛,回忆那看过无数遍的细碎内容,“是腰?刚才偷偷,摸了一下,感觉挺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