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琪:“求婚那晚,我哥不是准备回家以美色勾引,趁你晕晕沉沉时说出真相吗?可你没给机会嘛!后来发疯找了你一个晚上,去虫子家要解释,又是谁拉着前男友左一句复合,右一句他更爱你,让我哥有口无言的?嗯?哎……说起来,倒是某人,似乎从头到尾,都没打算给我哥解释一下她和博希的关系呢!”
我大囧,望着面前笑盈盈的琪琪,瞬间觉得基因真是个神奇的东西。这笑容、这眼神……怎么看怎么邪恶,怎么看怎么令人发毛,怎么看怎么像他老哥。
OTZ
我……我预感我接下来的日子不大好过了。
我果然,逃脱不了杯具的潜质。
第五十四章
不久前,带着奥特曼去宠物美容院修毛,看到某宠物杂志上这样写道:许多麻麻抱怨,宝贝的狗粮是我在弄、毛是我在打理,甚至宝贝身上穿得小衣服小裤子都是自己亲自做的,为什么就是感觉宝贝和粑粑更亲热点呢?
原因在于狗狗的征服心理,麻麻们一般更加疼爱宝贝,舍不得打舍不得骂,久而久之,狗狗就会形成“这个家伙是专门伺候我吃饭、带我出去散步的仆人”的错误心理。
反之,男主人一般比较“凶狠”,如果宝贝犯错误,绝不轻饶地打PP,狗狗就会对其产生臣服心理,从骨头里承认这个人是自己的主人,自然就比较摇尾乞怜。
现在想来,任寒和奥特曼在某些方面,本质上是一样的。
我平时尊重他年龄比我大(>_< 凝子,你不就能想个更好点的理由咩?)处处谦让他,结果时日长了,他就真以为老娘好欺负,是HelloKitty了。经过“娇娇拥吻”事件,我彻底顿悟了。
男人,不收拾不行。
如果我现在乖乖去医院探病,任魔王铁定把我吃得死死的,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说不定还要我反过来赔礼道歉。所以,我决定,一定要先晾晾他两天,等他气焰消退,从心理到生理双重承认我“猛于虎”后,再去探病。
可问题是……
就在我雄心壮志下决心的时候,真相女王留下句“既然嫂子你和老哥冰释前嫌,我就功成身退工作去了”,拍拍屁股走人了。等琪琪开着爱车走远,我才想起任魔王的换洗衣服和饭食都还没有送去医院。
顷刻,寒风萧瑟,刮得我凌乱ing。前一秒才咬牙下定决心要晾他两天,后一秒就屁颠屁颠跑去送衣服,岂不是显得本主人很没有骨气?于是,我思来想去,决定把东西送到护士台,由美丽冻人的护士小姐转交给任魔王。
可是,刚到任寒病房门口,我就被眼前的景象惊悚了。
(喵:等等!白凝你不是说你把东西送到护士台吗?为什么一下就晃到任寒病房门口去了?
白凝:呃~是这样的,我只是想幸灾乐祸地看看他伤得到底有多重,我发誓!只是从门缝偷窥一小眼,不会进去那种……)
好吧,扯回来,我竟然在任寒病房里看见了一个最不想见到的人——程!娇!娇!
此时此刻,娇娇正似笑非笑地盯着任寒诡笑,床上的任魔王拿着本杂志,有一下没一下地翻着,呵!好,真是好得很!多么和谐的一副画面呀,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一时间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比前几天在电视台看到那一幕时更难以平复,牙齿咬紧,指甲几乎陷进肉里。这算什么?还在演戏?这里既没有狗仔队,也没有歌迷,演给谁看?演给我看吗?!
我站在房门口,热气直往头顶冒。好吧,我承认,我小气,我没度量,其实如果这件事情换成别个歌星舞星,我或许不会这么冲动拒婚,或许还会问一问任寒。问题就在于,对方是程娇娇!
是我最无法容忍的娇娇!
她就好比一根刺,一直扎在我心坎里,这么三年来,伤口面上看似好了,其实里面是连着我的筋肉而愈合,牵一线而动全身。任寒现在这么微微一扯这根针,我新长出来的血肉就顿时模糊不清。
眼泪大滴大滴地打下来,我就像无助的孩子僵在病房门口无法动弹,盯着两人的美好画面,再想到那天两人的拥吻,不禁阵阵恶心。里边,却丝毫没发现外面多了个偷窥者,隐隐约约,能听见任寒在说话,语气冷冰冰。
“这里没有狗仔队,你不用来演戏。”
“呵,谁说我是来演戏的,我是想我们毕竟认识一场,听说你病了,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