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弟成攻_作者:烤鱼鳞(203)

2019-04-01 烤鱼鳞

  这跟抛弃沉乾的那对父母不同,大概是她当初也是作为一个受害者而存在,沉乾一直明白,他弟弟对这个女人还有些本能的向往。

  但哪怕再好奇,他们都没问过对方。

  这是对如今平静生活的尊重。

  但遗憾的是,他们永远没办法去定义一个长久的平静。

  明硝上商业报的时候也会遇到刁钻到骨子里的底线问题,问了两次后他也不再避讳,生父好赌,生母离开,以及那场小有轰动的自杀案。这个世界有太多跟他类似的人,他也没有必要死守着这么伤疤不放。所以当记者问他还记不记得生母的名字时,他摇摇头,脑海里却异常清晰地出现一个名字。

  秦桑。

  沉乾不在的夜晚里,他开始做梦,梦里大片春天的杨柳,南方的景色,小船,桥梁。他一直记得,他是从南方来的,土地和土地之间的转换,空气都空气之间的转换。一开始他很不适应,他甚至需要依赖不间断的安抚去进入这座城市。

  那年,他被一个人抱着穿过河流,踏过车轨,跟一整个车厢的人一起从南到北。他身边坐着年轻的明学清,拿着书本教他认字,而他一个人,陷在女人的怀里。

  最初柔软,宽厚的怀里,带着那个年代最普通的洗衣粉的味道。

  从南到北的旅途里,明学清教给他生命里第一句诗,在迎面杨柳炊烟里,在清甜和煦的阳光里。

  “秦桑低绿枝。”

  第一百三十七章 秦桑低绿枝2

  梦醒在沉乾离开的第五天,算算时间还得三天他哥哥才能回来。

  比沉乾早一步的,是十多年后的秦桑。

  狄泓秋要勘察个路线,就把招财送到二十一楼寄养,招财现在也是一条中年狗了,可行动力还跟从前一样,该跳就跳,该跑就跑,时刻奉行着作为一只哈士奇的尊严——拆家,拆完后又正义凛然地嚎叫,生怕别人不知道它那点丰功伟绩。如果不是因为它还有最后一点作为狗的特质——看家,沉乾早就不顾狄泓秋,剁吧剁吧押屠宰场,你一碗我一碗,共建和谐大家庭。

  可它作为看门狗,又实在过分吵闹。

  明硝就是在招财歇斯底里的嚎叫声中,见到了他生命中最初怀抱的那个女人。

  印花的大码衬衫,整个人圆了一圈,依稀还能辨别出原来的模样。

  眼神又过度贪婪麻木,毫不掩饰地打量这层楼。

  是她,又不是她。

  明硝有点懵,记忆走马灯似的回顾,从圆润的朱梨花,到神气扬扬的沉乾,相依为命的那几年,最后终于从记忆深处找到了那句“秦桑低绿枝”。

  顿悟一般地发出感慨,原来想起这个人需要这么久啊。

  残存的本能让他迈出了一步,招财当机立断咬住他裤腿,呜咽呜咽地叫。

  明硝一愣,伸手抚了一把招财,它松了口,又朝秦桑叫。

  明硝这才反应过来,女人的身后还跟着一批摩拳擦掌要搞个大新闻的记者。

  他当即收了神色,残存的感情一瞬间掐灭,安抚地揉了一把招财的头。

  招财又叫了一声倒退到他身后,以一种防卫的姿态注视着前方。

  甲方与乙方的谈判也不过如此,磨牙吮血,杀人如麻,明硝想。

  秦桑呐呐地张了张嘴,对于她来说开局并不顺利。

  还没等她开口,身后那帮记者就开了录音笔,三三两两地挤上来。

  “请问这位是您的母亲吗?”

  “这么多年没见过面是不是很感慨?”

  .......

  一个个问题铺天盖地涌过来,明硝眼里闪过一丝错愕和莫名的厌恶,除了那年看到明学清的那份遗书,他已经很久没有过剧烈的情绪波动。

  有些东西怀念需要十几年,销毁只要一瞬间。

  秦桑在这道陌生的眼神里有些慌张。

  这么一场久别重逢,明目张胆地染上了利益的气息。

  大概她自己也觉得时隔多年的这场讨要并不合理,边上人一出谋划策,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上的记者,带着相机,录音笔,大幕一开,开始唱戏。

  唱的是亲生母亲历经千难万险也要跟亲生儿子重逢,记者最钟爱的桥段。江南人的哭唱绵长悲戚,顺利引来了一批听众。

  她以为大生活剧的幕布下,结局必然是母子痛哭流涕,双双还家。

  没想到这一唱唱出了反效果。

  招财已经自觉地咬住狗绳,看了看办公室,明硝就本着速战速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