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吴缪笑了笑:“他一身深灰高定西装,带着他那背去维也纳演出的提琴,现场当着所有宾客来了一曲,而后用那标准的上流口音和我爸妈侃侃而谈,又幽默又风趣,最后他走到我身边,笑着掏出了一只漂亮的礼物盒,里面是一件工艺玻璃制品,我认出来那是我在当年学校绘画比赛中得奖的一幅装饰画的复刻。他说他很喜欢那幅画,觉得如果能做成工艺品将会很美很特别,于是他就请他的朋友一位工艺玻璃艺术家定制了两份,他留下了一份,还有一份一定要送给我这个原作者。”吴缪回忆着,眼里似乎全是当年的情景,随后他回过神,对着程友成说:“而且你本来就很崇拜他,本来就很喜欢听他说话、和他在一起,他还那么有心,还在那样的party上风度翩翩地走到你身边,把你当成一个成年人一般。换做是你,你会只是因为他比你大十六岁而理智地告诉自己不应该去喜欢他吗?”
突然,程友成觉得其实吴缪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成熟得多。然后,他又想到,其实吴缪的这份恋情并没有持续多少,因为他回国读了高一。
“很可惜吧,”程友成不由感叹,“其实,你应该留在英国的。”
吴缪闻言,眼神闪现出了一丝伤感,他摇摇头,“很多事情都不是我能决定的。很多事情也不会都能被容忍的。那个时间,我留不下来,他也抓不住我。”
闻此话,程友成心里难免就有些难过。
“不过,这有什么呢。”吴缪突然语音一扬,“总会有一天,我可以自己做选择,我能把自己安排得很好,而我一直在等那个时机,我也一直在准备。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一样的,你说呢?”
程友成惊讶,但很快他就笑了,也不再避讳,他点点头,“没错。是一样的。”
吴缪举起一只手握成拳头,伸到程友成面前,程友成瞧了不由大笑:“你一个受英伦教育出来的小孩还玩这个美国街头的习惯?”
“谁说我就不能玩呢?”吴缪挑眉,“我们受英伦教育的小孩都觉得这个手势很洋气,很好用。”
“好吧好吧。”程友成也举起拳头,伸过去碰了一下,“我也跟着洋气洋气。”
☆、第三十四章
骄阳似火,可是卞骁俊却和欧煦阳在日头最毒的时候,冒着随时可能中暑倒地的危险一路辛苦地向那个传说中“特别专业的”的户外用品商店奔去。
“都是你!让你昨天没空不来!你看看今天几度!”欧煦阳没好气地埋怨,“明天就出发了,我要是中暑生病了,哼!”
卞骁俊听得热汗淋漓,他只是一个劲儿地赔笑脸,“我错了我错了,你放心!你要是中暑了我扛你也要把你扛去夏令营!”
欧煦阳果然还是适应不了这般狗腿的卞骁俊,人立刻只觉得浑身凉飕飕,“哎,你能不能正常点?”
“嗯?我怎么了?”卞骁俊更加惶恐。
“不是,我说你能不能还像以前那样?这不是你该说的话啊!你不是该说‘哼,也就你个傻逼才会晒这么点太阳就中暑,活该,谁叫你平时候不运动’之类的吗?!”欧煦阳说着说着就神气活现地把卞骁俊昔日那副嘴脸也一并演绎出来了。
可卞骁俊一脸惊恐,“我以前居然那么混蛋!”随后一幅追悔莫及的模样,“煦阳!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我保证!”
“别,你这样我不适应!”欧煦阳一脸嫌弃。
卞骁俊看上去十分委屈,“可我故意和你叫板,你不讨厌吗?”
“我干嘛要讨厌啊,没事儿抬个杠多有意思啊。”欧煦阳说,“要整体正儿八经跟北北似的那生活多无趣啊。哦,当然!我并不是说北北正经不好啊,就是有时候太严肃太爱管着我,平时候吧也真的很少开玩笑,跟他说什么他都挺温吞的,除了谈拍照片,那个眉飞色舞!”
卞骁俊不由就脑补除了程友成上回和吴缪讨论单反相机的时候的样子,的确可以用“兴致勃勃、眉飞色舞”八个字来形容。思至此,他心中突然动了动,顿时肝肠作痒,有些话都已经逼到了喉口,不吐不快。
“因为友成很多爱好都和吴缪相同啊,都喜欢摄影,还喜欢艺术,上回我在宿舍他们还谈论英国的什么工艺品大师,又说什么英文原版书,哦,对了,吴缪今年十月份就要去考雅思了,他还叫友成也一起去试试。”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