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头,一个穿着白色卫衣的男生向我跑过来。
“同学,你的手机落桌上了。”他呼哧呼哧大口喘气,手里摊出一支手机,目不斜视的盯着我看。
我恍然一摸兜,空的。还真是我的手机。
我冲他笑笑:“谢谢啊!”又看看林泊宇,谄媚地嘿嘿笑了两声,省得他数落我丢三落四。
【媳妇儿】
我也没想到,这次偶然的相遇,竟然会让我和成晓北由此结缘,做了以后许多年的朋友。
当时,成晓北在X大读研一,正好比我大了一岁,比林泊宇小了一岁。他属于那种典型的好看的北方男人,四肢修长,五官俊气,说起话来,语调坚定而温和,带着点我喜欢的那种西北口音。
后来的几天,基本就是成晓北和我的同学一起尽着地主之谊,陪着我和林泊宇玩玩转转,除了那些名胜古迹,也品尝到不少隐藏在小街巷里的美味小吃。
林泊宇也挺高兴的。除了我有一次没听他话,在夜市瞎逛的时候没跟着他,自己跑远处玩去了,而且那天换了裤子,恰好没装手机。
听说他们也就找了我十分钟而已,因为我并没跑很远,只不过天黑人多,不容易看见。
可连十分钟都不到的所谓“失散”,林泊宇和我急了。
当着我同学和成晓北的面,他没发作。但一路上,我都能感到他心里隐隐的恼怒。
他挺能忍的,大概也是我极力讨好的结果,直到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按着我揍了两下屁股,我一喊疼,他也就不打了。
旅行很愉快,时间过得也快,我总觉得还没玩够呢,可又不得不准备回程。
临走之前,大家凑一起吃了顿饭,算是给我和林泊宇送别。
就在那天的饭局上,成晓北拉住我问了句话。
当时,林泊宇和我同学去大厅挑海鲜,包厢里只剩下成晓北和我两个人。
挺爽朗的一个男生,那次表现得却有点扭捏,犹豫半天才问道:“那个,你和你朋友什么关系啊?”
我想,我同学应该和他说过的吧。我告诉我同学的说法是:那是我邻居哥哥,发小儿,特别好的朋友。
但既然他问了,显然他就是不信这说法,或者想知道更多。
我觉得挺好玩,想着反正大家萍水相逢,指不定这辈子都再见不着了呢,就冲他眨眨眼:“实话说了吧,那是我媳妇儿。我俩——”我握着拳头,两个拇指对着“点头”。
我带着点得意而挑衅的目光看着对面的人,想看看他会不会被我吓到。
成晓北却一副毫不惊讶的样子,一边看我一边慢慢点着头,笑容看上去很友好,还说了几句祝福的话。
挺好的一个人,我挺喜欢他的。
而林泊宇一开始也是的。
哈哈。后话。
第33章 第 33 章
【光】
我不想说自己很聪明,因为总归是走了点非正常路线,但最终初试成绩相当不错,复试也很顺利。就这样,十年之后,我和美人又成为了校友。
虽然初试成绩下来就已经心里有数了,但这种事只有板上钉钉之后,才算真的踏实。
接到录取通知那天,我和林泊宇在一起。比正常途径早知道了几天,电话是我爸打来的。
刚吃完早餐,他正在收拾桌子。我放下电话就跑去抱他,“哥,我考上了,你高兴吗?”
我到现在都记得他当时的样子,阳光透过薄帘洒在他的脸上,他嘴角微扬,看着我,笑得那么好看,眼中似乎还闪着一层未曾有过的情愫。
是幸福的,快乐的,喜爱的,甜蜜的,或者更多,我讲不清。但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心灵的震颤,原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影响真的可以触到那么深的地方,而导致这一切发生的,只是源于他的一个目光。
“哥,我……”他的眼里像是有股力量在诱惑着,使我经不住凑上去——
我不能再多说一个字了,因为他的唇压了过来。
我想我的身体一定是在他怀里打了个颤,整个人酥软得直往下坠,好在他的手臂更有力的托住了我。
他吻得很认真,很温柔,软软的,甜甜的。
我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
我不需要看见什么了,因为他就是光。
【一定】
那天晚上,我和林泊宇一起回了城里的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