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杰说:“谁知道她真的要走,走就走,谁怕谁啊。”
我说:“正是因为你的没挽留,所以她才走了。”
沈杰愣了一下,又拿起一罐酒,说:“算了,反正都走了,说这些有什么用。”
我说:“打电话道歉吧,不要闹得这么僵,不然就再也没机会了。”
沈杰摇头,说:“不打,凭什么是我道歉?是她先走的,要打电话道歉也是该她打,不打。”
等我走后,沈杰拿起手机,点在一个号码上许久,最终还是没打过去,嘴里嘟囔:“是你先走的,要打电话也是你先打。”
最后在客厅里昏睡过去。
阎行走后,借住在闺蜜家里,整天盯着手机,在等沈杰的电话,一连几天都没有消息。
她闺蜜说:“别看了,说不定他正在和某个姑娘风花雪月呢,哪有机会给你打电话。”
阎行狡辩,说:“谁说我在等他电话了,我是在手机上看新闻呢好吧。再说了,我们都分手了,他和谁在一起,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阎行收拾了一下,对闺蜜说:“我有事出去一趟。”说完急匆匆出门。
来到沈杰家门口,阎行准备敲门,抬起手却又放下来,在门口静静听了一会,准备下楼,又折回来。这次站了很久,终究还是没有再敲门,转身离开。
但她不知道的是,沈杰也站在门那边,在等她敲门。
从阎行上楼的时候,沈杰就听出来她的脚步声,静静站在门旁边,准备给她开门。
只是,阎行没有敲门,沈杰也没有主动开门,两个人面对面站了很久,谁也没有先低头。
我们总觉得,先主动认错的那个人,最后一定会输的很惨,谁先松口,谁就输。
感情中最怕的,就是一旦冷战分手,一个以为会挽留,一个以为不会走。而到头来,一个没挽留,一个没回头,最后谁都没再找过谁。
明明还在意,明明还爱着,但就是因为那一点可笑的倔强,从此你变成你,我变成我,再也没有我们了。
阎行哭着从门外离开,沈杰哭着在门里蹲倒。
谁都没有主动,所以大家都输了。
之后有次大家出去喝酒,在KTV里,我看见沈杰手上还戴着阎行送他的手链。
沈杰说:“这个啊,习惯了,每天收拾完顺手就戴上了。不过没关系,等找了新的女朋友,我就扔了。”
大家都面红耳赤地拼酒,你一瓶我一瓶,好不热闹,只有沈杰坐在一边,静静地唱歌。
一遍又一遍地唱田馥甄的《你就不要想起我》。
“明明你也很爱我,没理由爱不到结果。只要你敢不懦弱,凭什么我们要错过。夜长梦很多,你就不要想起我,到时候最好别来要认错。”
唱到最后,沈杰哭了,哭的撕心裂肺。跪在地上不断念叨着阎行的名字,说我爱你。几个朋友在扶他的时候,不慎打碎啤酒瓶,在胳膊上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直流。
我们连忙送他去医院,缝了十八针。伤口刚好分割开他在胳膊上的纹身,从那个心中间穿过去,从他们两个的名字上穿过去。
沈杰默默看着窗外,说:“看来是老天不让我再等下去了。”褪下手链,看了一眼,从窗户里丢了出去。
我一惊,说:“你疯了?”
他摇摇头,没有再说话。
出院后,沈杰又跑去喝酒,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每次都是我把他拖回家。
“阎行,我回来了。”
“阎行,我想吃鱼香肉丝,就你做的最好吃了。”
“阎行,都说了衣服让我洗,你别动,手那么好看,水泡了就不好了。”
“阎行……”
沈杰突然明白过来,这个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了。他费力地摆脱我的手,跑到卫生间狂吐,然后趴在马桶圈上痛哭。我去帮忙,看见洗漱台上,依旧放着两个人的用品。
把他背到床上,床头放着他和阎行的合照,那是前几年,他们去三亚,我帮忙照的,一张不少,全都放在床头柜上。沈杰颠三倒四地说着梦话,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和阎行有关,我帮他盖上被子,悄悄地出来。
喏,爱一个人,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人潮拥挤,我却唯独只看到你,愿变成一首歌,长存在你的歌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