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
秦绍严先下楼,高阳慢吞吞的在柜子里找衣服穿。洗漱完,溜进儿子的卧室,发现儿子还在呼呼大睡,四仰八叉,那个豪迈。也不知道是不是床买的大的缘故,他总能从床这头睡到那头去,而且被子从来都不会好好盖着,有时候只盖住肚皮,有时候是一只脚放在被子上面,抱着睡。
要说高寻身上哪个地方最受高阳的喜欢,那大概就是他的脚丫子了,肥肥的,有肉感,捏起来软软的。以前高寻的手也是很有肉感的,胖的跟馒头似的,后来不知道怎么的,瘦了,都是骨头,手感差好多呢。
高阳一见到高寻的胖脚丫子就忍不住上前要捏两下,觉得手感不错,又捏了两下。高寻就算是睡着了也特别敏感,谁只要一动他的脚丫子,他抬脚就踢,闹他多了就会……
“哇啊。”
正在楼下看报纸的秦绍严听到哭声,就知道高阳那家伙又在作怪了,说了多少次了,就是不听。
“怎么哭了?”周嫂端着一盘生煎包出来,听到哭声往楼上看了一眼。
秦绍严放下报纸,“我去看看。”
秦绍严一进门,高阳就举起手,极力撇清,“我什么都没干,我发誓!”
秦绍严还不知道他,拍了拍他的脑袋,“给他舀衣服。”
高阳吐了吐舌头,乖乖跑去找衣服。
大概知道是高阳惹得他,高寻一个早上都没理高爸爸,直到出门。
秦绍严到公司把下午的工作都安排在了早上,助理室的人忙的团团转,杰尼一边敲键盘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怎么也得让秦·机器人·绍严给自己加工资,这简直就是在剥削!
不过忙也有好处,那就是下午他们可以提早下班。
夜景笙的画展因为主办方那边出了一些问题,一直拖了到现在。
今天正好白烨休息在家,就陪着爸爸一起去画展,路上还兴奋的问,“哥哥也会来吗?”
“嗯。”夜景笙点点头,“他昨天给我打过电话,说今天会去。”
“那我不是很快就能见到他了,哥哥像谁呀?你还是父亲?”知道多一些,他心里也好有所准备。
夜景笙想了一下,“像我多一些吧。”
“那岂不是个大美人。”
夜景笙带着白烨到展厅门口,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素质挺高,没有大声喧哗之类的事情发生。
白烨一到就东张西望的,“哥哥他来了吗?”
夜景笙笑着拍了拍他,“一会儿见到你秦哥,站在他旁边的那个,就是你哥。”
白烨张大嘴,这句话信息量太大,他一时反应不过来,“您是说,他俩……”
“我没和你说?”夜景笙笑了笑,“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有些人注定要在一起,怎么拆都拆不散。”
兜兜转转,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啊,他以前还劝秦绍严放弃他哥呢,天下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他大哥,想到这里,白烨挺不好意思的,要是被他哥知道,会不会挨揍?
秦绍严在下午一点半的时候终于把手头上的工作全部结束了,会议推到明天上午,放了助理室的人回去休息,自己也提早下班了。
开车到花店去接高阳,店里正好来了一位客人,那人估计有选择困难症,挑了好一会儿,才在高阳的建议下买了几支富贵竹和一盆绿萝。
送走客人,高阳长出一口气,“我还以为他要挑到晚上呢。”
秦绍严说,“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人,别理,他是在浪费你的时间。”浪费时间,就是在浪费生命!
展馆门口,夜景笙和白烨等了好一会儿,才把两人给等到。
因为夜景笙没和白烨提过高阳和秦绍严有了一个孩子,所以他看到高寻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
“爸爸。”高阳上前喊人,看到旁边和白止有七分相似的白烨,“小烨?”
白烨笑着喊,“哥。”
夜景笙伸手抱过高寻,“怎么看这精神不太好?”
“刚睡醒,还没缓过神来吧。”高阳说。
作者有话要说:
双十一累成狗,根本无法做一个安静的美骚年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
白烨跟在夜景笙的旁边,一边走一边瞄靠在他怀里的高寻,这就是他的大侄子啊,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