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沈芸微微一笑,将请柬和一张名片推给查尔斯,中指上的戒指分外夺目,“香港的婚礼十一月举行,之后Joe会和我一起留在北京。具体事项,您可以和我未婚夫谈。”
“当年你父亲不想靠联姻来保住家业,宁愿把Joe送到英国来。”查尔斯口吻微有讥讽,“他大概也想不到,你现在居然也把自己的婚姻当工具。”
“我同我未婚夫的事不需要您顾虑,至于Joe,他现在在北京。”
话语中隐隐的示威显露无疑。相对无话了几分钟,查尔斯忽然笑道:“你也真舍得,让Joe从学校退学。”
“他是暂时休学,而且这是Joe的决定。”沈芸神色不改,嘴角甚至微微扬起,“你只是把Joe当做要挟我的人质,为什么还要关心这些?”
“你不懂!”查尔斯忽然失控道,“我爱他!他是我的孩子!”
“他是我父母的孩子。”沈芸冷冷道。
查尔斯紧紧握住沙发扶手,不语。
他说的并不是谎话。他爱Joe,像一个父亲一样。一开始也许是利用与一星半点的愧疚,久而久之却真养出些感情。
他的亲生孩子在懂得亲情之前,已经事先学会了提防,但Joe,那个被保护的太好,从小被疼爱着长大的孩子不一样。
他是养子,他带给他的只有价值而不是威胁,何况他又是那么讨人喜欢------他会对他甜甜地笑,会勾住他的脖子叫他的名字,他从来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全身心信赖自己的孩子会是这么幸福的事,他以为自己可以做一个好父亲,在Joe身上,而他是成功的。
“我爱Joe,你不能否认这一点。”他说,“我是真的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
沈芸闻言轻笑,冷若冰霜,却艳若桃李,她看着查尔斯,问道:“如果Joe喜欢的不是演戏,你还会喜欢他吗?”
如果沈乔喜欢的不是演戏,如果他同他的父亲与姐姐一样将精力都放在家族争斗上,他不是他的摇钱树而是一把抵在他心脏上的尖刀时,他还会不会喜欢他?
“可Joe喜欢演戏。”查尔斯语音微微颤抖,“我想过利用他,但即便他对我没有价值,我也会喜欢他。”
“你喜欢他什么,认为他可以满足你的父爱,你对亲情的需求?他是你寄托感情的工具,这也是他的价值。”沈芸冷冷地看着他,“但你永远不要忘记,他是我的弟弟,是我父亲的儿子。我不告诉他真相是因为不想让Joe痛苦,如果你还想有一个你喜欢的‘儿子’,最好也不要戳破?”
“你没告诉他?”查尔斯一怔。
“我希望这一切永远是秘密。我感激你给了Joe九年的照顾,让他现在还是一个好孩子,但你雇人刺杀了我们的父亲,处心积虑想占有我们的财富,我也一直记得。”沈芸站起身,“之后Joe想见你我不会阻拦,但我希望你明白,不论你想如何利用他,代价你都承受不起。”
“我明白。”查尔斯冷冷地说,“你比你父亲厉害,别人吞进肚子里的东西,你都能拿回来。”
“本来就是我们的东西,拿回来是我的本分,拿不回来是我的无能。您想维护家族,本来就不该用这种法子。”沈芸披上大衣,最后看了他一眼。那目光有轻蔑,有讥讽,还有一丝不加掩饰的高傲:
“别人的,终究是别人的。”
番外一:挚友
沈期第一次见到沈乔的时间应该不可考:他们父辈有同门的交情,他们年龄又相仿,小时候定然是见过几面,指不定还一起玩过------但
既然彼此都对儿时全无记忆,便算不得认识,第一次见面,必然得数到2001年的夏天,他们在桌球俱乐部里的见面。
上流社会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香港种类多样的高级会馆就是最佳的交际场所。你昨天谈判成功的客户可能今天就跟你一起骑马,明天一起打枪的同伴也可能是你下一个谈判对象------在这些场合放松身体同时扩大人脉圈,何乐而不为?
沈期因此成为各大俱乐部的VIP客户:他年少时兴趣广泛,溜冰骑马射击击剑都学过一阵子,再练起来也有模有样。由此他认识了许多朋友,并由此发展出了不少上床的交情,可那些泛泛之交里维持了一辈子的,也只有一个沈乔。
2001年7月18号,沈乔一个人在球桌前,一手握球杆一手握烟,吞云吐雾间右手随意一抬,两球入洞。 内行看门道,沈期也算半个台球迷,知道打台球不能看一杆,这球进了主球还得留个好位置,连续高分才有指望:要他看这主球位置就好,至少下一杆人愿意,还是能把球打进球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