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好了,我不会后悔。”霍启渝说,“我的未婚妻……她的身份很合适,结婚以后,那些人就不会再盯着我,而且……”他微微低下头,“她是沈先生的女儿,能娶她是我的荣幸。”
“沈先生的确是个值得敬重的人,他为国家做的贡献,都写在我们心里。”提及故人,老者似乎也有些伤感,语调中隐含的犀利质问却分毫未减,“这就是原因吗?你跟人家姑娘结婚,是喜欢人家姑娘还是人家姑娘的爸?”
“他们一家都……”
“正面回答!”
望着老者锐利的目光,霍启渝知道自己必须不带含糊地回答这个问题,只得道:“我喜欢她,但如果不是她的身份,如果不是她的父亲,我不一定会选择结婚。”他抬起头,抢在老者开口前开口,“最合适的人我恰好也喜欢,这是幸运。”
老者堵在喉头的话被硬生生噎回去,只得长叹道:“是,运气好。”他看着霍启渝的脸,那张清俊的脸孔还是他看着长大的轮廓,只是那个曾经一眼就能被他看穿的孩子如今眼神中隐含的情绪想法已经不再是他能把控:“你这么想也很好,回去好好准备婚礼吧,但愿你以后不会后悔。”
“放心,我不会后悔。”霍启渝笑了笑,低身端起痰盂。
第五十七章 :
之后霍启渝去见了郑耀国,跟他谈了沈乔经纪约的事。他和郑耀国之前就认识,郑耀国也知道他要结婚,只是不知道对象是沈乔的姐姐。
“还真是巧。”郑耀国感叹道,“要是在婚礼上才见面,指不定多意外。”
“是啊。”霍启渝笑了笑,“以后还要劳烦您多照顾沈乔些了。”
话语中潜藏的意思本可不必挑明,郑耀国却点点头,直言直语道:“那是自然。”他目光微微低垂,“即便你不说,我也会照顾好他。沈乔是个好孩子,他喜欢电影,想签在飞帆,是我的幸运。”
霍启渝微怔,旋即舒然笑道:“那就再好不过了。”
北京的婚礼办得还算低调,但来宾个个都来头不小:他们夫妻俩将来是要在北京工作的,自然要用心经营这边的人脉关系。新郎家人倒是都来了,但霍启渝跟他父母几乎没有任何礼节之外的交流,老两口也非常冷漠,仿佛结婚的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的哥哥倒是还看得出高兴,对自己的弟媳和弟媳的弟弟也很热情,沈乔想逗逗他女儿也放任他。
相对而言,香港的婚礼当真称得上“世纪婚礼”,当天所有报刊头条都是离岛沈家的大小姐出嫁,只是碍于沈芸事先表露过希望婚礼不要被打扰,只登出了新婚夫妇主动放出的几张照片。
霍家父母并未出席,男方宾客除了根本算是被沈乔拉过来的赵文彦和黎萧,就只有从纽约远道而来的尼克与他父亲。“你很幸福,我为你高兴。”婚礼开始前,乔治·洛克特坐在更衣间里看着正在换衣服的霍启渝,道。
“谢谢。”霍启渝系好领带,“以后我有了儿子,记得做他教父。”
证婚人是沈芸的老师,那个俊秀的中年人在香港惯是玩世不恭的做派,今天主持婚礼时却是难得的认真。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朝霍启渝道:“霍启渝先生,你是否愿意娶沈芸小姐作为你的妻子,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将爱着她、珍惜她,对她忠诚且不加隐瞒,直到永远?”
“我愿意。”霍启渝回答道,眼神有刹那的恍惚。
“沈芸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霍启渝先生,接受他的照顾、他的疼爱,无论未来是顺利还是坎坷都共同面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愿意。”沈芸说,雪白的头纱掩盖住了美丽绝伦的面容,一字一句却分外清晰。
“好。”苏敛点点头,看向沈芸的目光是丝毫不加掩饰的疼爱与不舍,仿佛看着女儿出嫁的父亲,“我谨代表你们未能到场的父母,宣布你们在此时此刻结为夫妻。希望未来的每时每刻,你们都将如今日一般恩爱,直至死亡将你们分离。”
婚礼之后他们在香港住了几天,就都回到北京。他们还有许许多多的公务私事人际关系要处理,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倒是叫沈乔格外轻松,每天就是跟在《南山》剧组里认识的朋友在北京城到处闲逛。赵文彦忙着《南山》的后期,倒是鲜少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