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琳柒很喜欢来这里喝冷饮,我喜欢他这里的柠檬水,林琳柒则是因为老板长的帅。来的次数多了,我们会和老板扯皮聊天胡侃一通,然后结账长扬而去。
今天也不例外,调戏完老板之后林琳柒心满意足的向我吹了声口哨,示意我时间不早该走了。我从吧椅上下来,她的眼睛还望着冷饮店的老板,灯光之下,她的瞳孔又黑又亮,带着小女生的狡黠和灵动,漂亮极了。
当时我们还很年少,拿不了驾照,林琳柒的座驾是一辆粉色小电驴,那辆小电驴送我回了很多次的家。
很多年后我们渐渐长大成人,林琳柒的座驾变成了一辆市价200多万的银白色宝马,那辆宝马也送我回了很多次的家。只是宝马的主人和粉色小电驴时终究不一样了,她的眼睛依旧又黑又亮,却藏起了很多的秘密。
正文 第十四章 她的体内好像住进了两个灵魂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盛夏快要结束的原因,街道上起了很凉的风,散着的长发在风中凌乱的纠缠在一起阻碍了我的视线。
我想把它们分离开来,好叫我看看这座城市的街灯和人潮。风太大,最后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念头,任由身边的浮光掠影向身后倒退,留下模模糊糊的一帧帧剪影。
那些剪影是我和林琳柒最简单快乐的年少。
多少爱情起于好奇,多少好奇成就爱情。
就在何尧以为我是一株奇葩的时候,我和他终于正式的碰了面,说是正式其实也不尽然。
那一天是星期二,林琳柒的一个外校朋友央她帮忙教训一下我们学校的一个女生,出于道义,林琳柒答应下来。当天下午放学,她就带着手下一堆小太妹堵住了那个女生。
学校许多人都说我是林琳柒麾下第一狗腿子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虽然我不打架,但是每逢林琳柒主导的战场我都会在那里观望。这一次也毫不例外。
我们把那个女孩子拦在学校教学楼的后边,那里和高高的围墙筑成一道无路可退的死胡同,是个杀人放火偷情约会的绝佳圣地。
被围困的女孩子估计没见过这样的架势,林琳柒这边还没动手也没来得及开口警告,她那边就一个劲的嘤嘤哭起来。
唉,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就在我打算出口救下她的时候,一个少年从胡同的入口——也就是我们的身后冒了出来。
是何尧。
我只回头看了一眼,就认出他来。他背着光站着,看不清面容,身形也像是镀着一层珍珠的光,莹白的让人睁不开眼。
小太妹们低声的嘀咕着:“哎呀,是何尧——”
林琳柒轻嗤了一声:“哟,倒看不出你这小妮子竟然还有男人护着。”说完,她这才去看入口处站着的何尧,那双天不怕地不怕的眸子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亮了又亮。
何尧最先打破这方安静,却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救下那个女孩,而是看着我十分拘谨的说:“苏拼拼你过来一下。”
我大脑一片空白,他叫我过去我也就真的走了过去。一步一脚印的,直到何尧在我跟前站着,林琳柒和小太妹守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死胡同里面,我这才红了脸颊。他的视线分外灼热,烫的整个人由内而外的紧张不安。
何尧问:“你喜欢我?”
我听了立即慌了手脚,没有说话。
他接着又说:“苏拼拼,我想……我们得在一起。”
我和何尧真的就这样在了一起,没有由来的开始了。这样的匆促和迅猛常常让我觉得很不真实,为了真实感,我频繁的约着何尧出去喝冷饮,当然也少不得带上林琳柒。
双人旁变成了三人行,我们的位置也从吧椅变成了店里的小方桌。只是作为一个特大瓦的电灯泡,林琳柒每次都很有自知之明的坐在吧台边上,缠着老板胡天海地的聊。偶尔有几次我不经意的看见林琳柒孤单落寞的坐在我们曾坐过的位置上,心里会有那么点点歉意。
“我是不是特对不起你?”我趁着何尧去洗手间的时候问林琳柒,后者一脸雾水的看着我,“啊?!”
我很为林琳柒的智商感到捉急,语重心长的想要和她说清这句话的意思时,她不解的眼睛无言的笑了笑。顿了顿,她说:“可不是……苏拼拼你可真对不起我啊。”
我被她语气中的怅惘吓了一大跳,林琳柒是谁?那可是学校里没心没肺的混世女魔王,酷炫狂拽吊炸天才是她的调调,今天这副悲情女主角的味道可真是惊了我一身鸡皮疙瘩。